倍可亲

岳东晓 (已有 1,096,800 人访问过博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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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贺梅父母的通话(2011/07/02)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7-4 01:3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贺梅案|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84评论

我与贺邵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昨天看到网上有人传言,说贺梅来了美国度暑假后,贺邵强对美国媒体说贺梅不适应,回国是错误之类。我于是立刻与贺梅母亲罗秦联系,要到他的新电话,开门见山的问他:是否最近与媒体谈到贺梅的事情。贺邵强予以了简单的否定。他现在在安心工作,早已不跟媒体接触了,最近根本没有向任何媒体说任何话。我只能说,那些别有用心制造谣言的家伙非常的卑劣。

关于贺梅来美国度假的事情,他说他是不太赞成的,他希望他们过两年再来,让小孩有更多的时间融入新的环境。不过,他说贺梅与母亲非常亲。他非常骄傲地告诉我,贺梅成绩特好,中文水平已经超过班上大部分学生。当然,这些我已经知道了。

至于他与罗秦之间的家事,说句实话,我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介入其他人的私事,这种事情根本不属于我应该干涉的。过去,他们发生争执,每个人对我说的抱怨与对方说的都存在对不上的地方,这是典型的观点差异,导致对事实的不同解读。这次,我把罗秦说他的一些话转述给他,他基本承认,当然也补充了一些背景。贺邵强与罗秦都属于那种没有心计、非常诚恳的人,我跟他们说话从来都是极为直接。

我问他上次见到小孩是什么时候,他说是今年春节。三个孩子都到了湖南。但我忘了问在一起多长时间。贺最后说,他很想恢复让这个家庭恢复正常,已经亲自、还有通过家人跟罗秦说过很多次了。前次,我问罗秦在个人生活上有没有变化,罗秦予以了绝对的否定,罗秦说她希望贺到重庆去。而贺则在湖南买了房子。

有人说贺邵强想回美国。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他回来,他是要以一个光荣的身份说I am back。

另外,我向罗秦询问了这次贺家三个孩子来美的费用问题,罗秦确认,所有费用(如往返机票)都是她支付的。而且,她还给贺梅一些钱,叫她交给贝克,作为这段时间的生活费。

早在2008年12月,贺邵强就曾严厉斥责美联社歪曲报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Q1nKKsmSVg&feature=related

并对CNN的歪曲表示愤怒 ((有一段贺讲述美国记者向他强调,他在美国当清洁工比在中国教师赚得多的一段很说明问题)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6OQtjBe1xM&playnext=1&list=PLB337BD58A0B55FE4

贺邵强说,他曾经邀请贝克来中国,come to China, see it with your own eyes.
5:00贺强调,要让贺梅继承汉文化
贺说,他在美国拿到两个硕士,在美国却只能洗碗、做全职清洁工,
在中国却大有用武之地,你能意识到这个区别吗?
然后CNN记者追问,在美国当清洁工赚多少(2000美金),在中国赚多少(5000RMB),然后CNN记者说你看在美国赚两倍。贺然后分析了CNN在贺梅报道中对贺梅现状歪曲。

最后贺强调,贺梅案是中国人的胜利,正义从来不是被赋予,而是赢得(Justice is never given, but w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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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4 个评论)

回复 chico 2011-7-4 01:56
清官难断家务事。
夫妻之间的矛盾,外人很难说请哪个对那个错。维系婚姻是靠双方相互 “妥协、退让”。两个胀鼓鼓的气球不断接触摩擦,还能不爆掉,不容易。
回复 笑臉書生 2011-7-4 02:00
贺-----一个臭流氓,说话无可信度,来美国怎么混,沒学历,沒身份,谁要他,回国尚可骗骗,值得同情是罗秦真如楼主所言:非常诚恳的人,而贺不是,勿美言之
回复 xqw63 2011-7-4 03:32
因为暂时的困难把自己的孩子送人抚养,闹一场官司后再抛弃家庭,这样人的话可信度有多少,在海外的华人自有掂量。
很想对楼主说,如果贺梅案让您一举成名,见好就收的好,要不然,变成纽约大律师,曾经的在贺梅案上建立的信誉也会被贺这样的人毁之一旦
过去了就过去了,躺在一场未必是正确的官司上再沾沾自喜,没劲
回复 岳东晓 2011-7-4 03:39
xqw63: 因为暂时的困难把自己的孩子送人抚养,闹一场官司后再抛弃家庭,这样人的话可信度有多少,在海外的华人自有掂量。
很想对楼主说,如果贺梅案让您一举成名,见好就 ...
人应该希望别人好,而不是相反。

有一个读者是这么评论的:“真心希望他们和好.  是他们的观念不同而造成看问题的方法不同. 双方性格太自我, 不肯向对方妥协. 其实他们都是爱孩子的. 但他们都应该向对方做一些妥协. 就是有相同的背景的夫妇也一样有矛盾, 多看对方的好的一面就好了.”
回复 xqw63 2011-7-4 03:42
岳东晓: 人应该希望别人好,而不是相反。

有一个读者是这么评论的:“真心希望他们和好.  是他们的观念不同而造成看问题的方法不同. 双方性格太自我, 不肯向对方妥协. 其 ...
有些人是烂人,让全人类所不齿,这些人扶不上墙。
希望贺梅有个好归属
一个以女儿出名只爱自己而未必真正爱自己女儿的人,是不值得他人的祝福的
回复 岳东晓 2011-7-4 03:52
xqw63: 有些人是烂人,让全人类所不齿,这些人扶不上墙。
希望贺梅有个好归属
一个以女儿出名只爱自己而未必真正爱自己女儿的人,是不值得他人的祝福的
其实,他们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祝福,他们有自己的路。那种怀恨的情绪不过是留在怀恨的人自己内心深处。
回复 oneweek 2011-7-4 04:42
这个, 成人离婚不离婚别人确实不好有太多的观点; 只要老贺每月给Alimony的钱就行了. 三个小孩有3000元也差不多够了。
回复 hanfeng109 2011-7-4 05:57
xqw63: 因为暂时的困难把自己的孩子送人抚养,闹一场官司后再抛弃家庭,这样人的话可信度有多少,在海外的华人自有掂量。
很想对楼主说,如果贺梅案让您一举成名,见好就 ...
同感
回复 陈营 2011-7-4 08:45
感谢楼主的真实通报。觉得可笑的是楼主对贺家人的说法是缘于认识并熟悉贺梅一家的,对他们有直接的交往,而楼上发言的网友除了道听途说根本没有见过贺家任何一位,却能做出比楼主还正确的判断?

难道做到真诚希望别人好就这么难吗?
回复 chico 2011-7-4 10:09
任何一个人能在一生中,能像岳博士做成这样一件事,永远值得骄傲和自豪。葡萄是甜的。

不就是过日子吗,海外华人整天想辙混饭吃的人多了去了。国内也不是那么好骗了,主要是被海龟们给骗聪明了。现在好了,没本事,那凉快那歇着。看不起留在国内的人?中国的成就可是他们干出来的!自己还是提 起醋坛子,那凉快那歇着吧
回复 xqw63 2011-7-4 10:40
岳东晓: 其实,他们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祝福,他们有自己的路。那种怀恨的情绪不过是留在怀恨的人自己内心深处。
读者和网民眼睛是雪亮的,中国人有自己的道德操守
回复 xqw63 2011-7-4 10:42
hanfeng109: 同感
谢谢,明眼人不在少数
回复 岳东晓 2011-7-4 12:21
xqw63: 读者和网民眼睛是雪亮的,中国人有自己的道德操守
这只是你个人的意见,而且是在匿名情况下发表。公开发表意见的中国人都是支持贺家团聚。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
回复 xqw63 2011-7-4 13:32
岳东晓: 这只是你个人的意见,而且是在匿名情况下发表。公开发表意见的中国人都是支持贺家团聚。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
贺梅案发生的时候,咱一直跟踪此案,国内支持反对声都有,而贺梅回国后发生的一切,直到贺绍强离婚,让国人认识到了一点:贺梅回国,未必是上善选择。
“公开发表意见的中国人都是支持贺家团聚”,咱不知道这个结论来自哪里,需要咱给你找N篇反对的声音吗?
回复 世道变了 2011-7-4 14:34
我更关心贺梅自己现在的想法,和她对自己家庭及过去了的贝克家庭的感受.不管大人做什么决定,有什么态度,都该以孩子为中心,以孩子自身的感受为主.

你有机会和贺梅说说话吗?
回复 平平A 2011-7-4 21:45
xqw63: 贺梅案发生的时候,咱一直跟踪此案,国内支持反对声都有,而贺梅回国后发生的一切,直到贺绍强离婚,让国人认识到了一点:贺梅回国,未必是上善选择。
“公开发表 ...
自己的孩子跟自己的父母親回國,我不知道這不叫"上善選擇",這應該叫什麼。
回复 hanfeng109 2011-7-4 22:51
xqw63: 谢谢,明眼人不在少数
是的, 有人表演就有人观看。
回复 岳东晓 2011-7-4 23:03
xqw63: 贺梅案发生的时候,咱一直跟踪此案,国内支持反对声都有,而贺梅回国后发生的一切,直到贺绍强离婚,让国人认识到了一点:贺梅回国,未必是上善选择。
“公开发表 ...
我指的是署真名的文章。没有署名的东东根本没有任何分量。唯一署名质疑过贺家的就是曹长青。但曹长青随后表示,他没有调查,将不再做任何评论。
回复 yunmu 2011-7-4 23:05
判断贺梅案判决是否正确。只能取决当时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贺梅和贺绍强家庭回国后发生的一切,不能够肯定或否定判决的正确性。当然我们希望他们都好.
回复 yahoo2002 2011-7-4 23:23
岳东晓: 我指的是署真名的文章。没有署名的东东根本没有任何分量。唯一署名质疑过贺家的就是曹长青。但曹长青随后表示,他没有调查,将不再做任何评论。
别扯了。 鲁迅, 老舍,巴金,曹禺。。。。。。哪个是真名。

用笔名或是化名发表文章自古亦然。
回复 岳东晓 2011-7-4 23:25
yunmu: 判断贺梅案判决是否正确。只能取决当时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贺梅和贺绍强家庭回国后发生的一切,不能够肯定或否定判决的正确性。当然我们希望他们都好.
反对贺家的人是试图从后面发生的事情来证明田纳西最高法院、乃至美国最高法院的错误。这当然是徒劳而且不明智的。这说明反对贺家团聚的人缺乏法制概念,现在连贝克都是完全支持贺家团聚的了,贝克说贺梅的家在中国--他至少懂什么叫法制,接受了法庭的裁决。而且,反对贺家的人单纯以利益为衡量,忽略了人类最基本的亲子之情---这种心理与这些人自己的家庭历史有关。我去贺、罗两家,发现他们是亲人之间非常抱团的那种。贺邵强算得上个孝子。当时他急于回国,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家中长辈年事已高、健康堪忧,还没见过孙女、孙子。
回复 岳东晓 2011-7-4 23:33
yahoo2002: 别扯了。 鲁迅, 老舍,巴金,曹禺。。。。。。哪个是真名。

用笔名或是化名发表文章自古亦然。
这完全不同,这是真人用笔名。差别在于,这些人是否站出来对自己写的东西负责。匿名人士属于你想找他负责,找不到人的主,打个比方说,属于地下党。
回复 yahoo2002 2011-7-4 23:42
岳东晓: 这完全不同,这是真人用笔名。差别在于,这些人是否站出来对自己写的东西负责。匿名人士属于你想找他负责,找不到人的主,打个比方说,属于地下党。
  鲁迅 《花边文学·序言》:“我本也可以就此搁笔,但为了赌气,却还是改些作法,换些笔名,托人抄写了去投稿。”
  巴金 《沉默集·序》:“但是我也用过别的笔名发表了几篇文章。”
  冰心 《晚晴集·从“五四”到“四五”》:“但我终究是大学里的小学生,思想和文字方面都不成熟,我不敢用自己的名字,就用了‘冰心’这个笔名。”


这就是所谓的马甲吧
回复 岳东晓 2011-7-4 23:47
yahoo2002:   鲁迅 《花边文学·序言》:“我本也可以就此搁笔,但为了赌气,却还是改些作法,换些笔名,托人抄写了去投稿。”
  巴金 《沉默集·序》:“但是我也用过别 ...
首先,这种用笔名发表的可能是无害言论,不针对任何个人,因此不存在责任问题,比如在贝壳村发表诗歌,这与对贺家发表评论是两回事,后者是可能有法律责任的;其次,如果发表批判现实人物的文章而匿名,说明作者可能是少数派、不属于社会主流,类似于地下党。
回复 xqw63 2011-7-5 01:07
平平A: 自己的孩子跟自己的父母親回國,我不知道這不叫"上善選擇",這應該叫什麼。
美国是世界上收养中国孩子最多的国家,你有机会,去问一问这些被收养的孩子,看他们是否愿意选择回到中国的家
回复 xqw63 2011-7-5 01:08
hanfeng109: 是的, 有人表演就有人观看。
  
回复 xqw63 2011-7-5 01:10
岳东晓: 我指的是署真名的文章。没有署名的东东根本没有任何分量。唯一署名质疑过贺家的就是曹长青。但曹长青随后表示,他没有调查,将不再做任何评论。
请用股沟打入“贺绍强”三个字,看看都是哪些新闻吧
回复 岳东晓 2011-7-5 01:16
xqw63: 请用股沟打入“贺绍强”三个字,看看都是哪些新闻吧
新闻只是报道事实,而且也许是选择性的报道(参见文中视频)。反对贺家团聚属于观点。目前为止,没有这样的署名观点。
回复 xqw63 2011-7-5 01:24
岳东晓: 新闻只是报道事实,而且也许是选择性的报道(参见文中视频)。反对贺家团聚属于观点。目前为止,没有这样的署名观点。
新闻会扭曲很多事实,但有一个事实:贺绍强在和罗秦争吵的时候,有没有打罗秦?在中国,老公使用武力是“能耐”的标志啊
实在没心思去再次研究贺绍强,因为,他不值得咱浪费时间和精力
回复 岳东晓 2011-7-5 03:49
xqw63: 新闻会扭曲很多事实,但有一个事实:贺绍强在和罗秦争吵的时候,有没有打罗秦?在中国,老公使用武力是“能耐”的标志啊
实在没心思去再次研究贺绍强,因为,他不 ...
丈夫打老婆,你可以按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解读。我听说,某地的人喜欢打老婆、日本人来了则不吭声,却也没听说那里的男人都不能有子女。(至于贺罗之间是否打架,我听到两个版本,也没有必要去追究)。
回复 xqw63 2011-7-5 06:29
岳东晓: 丈夫打老婆,你可以按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解读。我听说,某地的人喜欢打老婆、日本人来了则不吭声,却也没听说那里的男人都不能有子女。(至于贺罗之间是否打架, ...
希望你听到的一个版本是:贺从来不打老婆和孩子,所有那些事实都是造谣
也希望你听到的所有版本都是:贺是个爱他人、爱社会、爱老婆和孩子超过爱自己的人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7-5 09:26
xqw63: 因为暂时的困难把自己的孩子送人抚养,闹一场官司后再抛弃家庭,这样人的话可信度有多少,在海外的华人自有掂量。
很想对楼主说,如果贺梅案让您一举成名,见好就 ...
说得好,支持
回复 xqw63 2011-7-5 11:01
自由之灵: 说得好,支持
谢谢支持,海外华人眼睛不是闭着的
回复 平平A 2011-7-5 11:58
xqw63: 美国是世界上收养中国孩子最多的国家,你有机会,去问一问这些被收养的孩子,看他们是否愿意选择回到中国的家
因為父母窮,所以給富人收養才是上善選擇,對不?我咋聽著有點像"有奶便是娘"。
依你之見,孩子們的選擇才是上善選擇?可是他們還小呀,以後長大成人了,也會慶幸被富人收養?
回复 xqw63 2011-7-5 12:01
平平A: 因為父母窮,所以給富人收養才是上善選擇,對不?我咋聽著有點像"有奶便是娘"。
依你之見,孩子們的選擇才是上善選擇?可是他們還小呀,以後長大成人了, ...
你的说法是建立在孩子没有和他人建立感情的基础上的,而这个案例,没有建立感情的是贺梅和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不是她的养父母
回复 平平A 2011-7-5 13:54
xqw63: 你的说法是建立在孩子没有和他人建立感情的基础上的,而这个案例,没有建立感情的是贺梅和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不是她的养父母
我明白了,怪不得1997年香港回歸的問題上,很多港人都希望繼續給英國人管下去,不愿回歸。
回复 Picard 2011-7-5 14:28
对此案了解不多,但经过这么长时间和反复的法律程序,法官作出的决定应该是最有利于贺梅的上善选择。

如果贺对CNN指控属实,CNN很不光彩,不管CNN怎么想,不能以confuse一个孩子为代价,这就像父母不应该在孩子面前吵架一样,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多年前一华人主播(忘记名字了)骗得Newt Gingrich的老妈在电视镜头前骂了Hillary是bitch,后来不得不离开CBS(?),如果CNN播出了贺梅说中国是worst国家,希望这次能是中国大使馆出面提出抗议。

就像人权大于主权的谬论,现在似乎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各种剥夺亲生父母的父母权的借口,但我不认为这是社会的进步,我认为只要是爱孩子并愿意和有能力提供基本生活所需,不管什么人都有对自己亲生儿女的父母权。
回复 xqw63 2011-7-5 19:55
平平A: 我明白了,怪不得1997年香港回歸的問題上,很多港人都希望繼續給英國人管下去,不愿回歸。
  
回复 平平A 2011-7-5 20:43
Picard: 对此案了解不多,但经过这么长时间和反复的法律程序,法官作出的决定应该是最有利于贺梅的上善选择。

如果贺对CNN指控属实,CNN很不光彩,不管CNN怎么想,不能以 ...
你說到我心坎裡去了......我們家鄉有一句俗語:芋頭不嫌坑醜,子不嫌母醜........
回复 simple2011 2011-7-6 04:30
xqw63: 因为暂时的困难把自己的孩子送人抚养,闹一场官司后再抛弃家庭,这样人的话可信度有多少,在海外的华人自有掂量。
很想对楼主说,如果贺梅案让您一举成名,见好就 ...
xqw63, 岳博士,以下是转载贝壳亲的网友留言:

贺梅未来的幸福,交到贺绍强手里,就一个字:悬。
贺梅未来的幸福,交到贺绍强手里,就一个字:悬。

岳东晓撰文称:“贺家的支持者都是出于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的正义感。但是贝克方企图把贺梅案变成中美的文化、民族之争,这是我们极力反对的。正视对方把案件民族化、种族化的企图并反对这种企图和消除其恶劣影响,是所有支持贺家的人(包括很多美国人)一直在尽极大力量做的事。”

网友笑称的“岳律师”,我看应该改称“岳法官”了。你觉得你这种结论和判断,有说服力么?

如果说,贺绍强抛弃三个月大的女儿,陷贺梅“失去母爱,没有父责”的境地,象一把违背人性伦理的毒箭,射进了小贺梅初临人世的幼小身体的话,那么,法庭的判决犹如“美国式”的外科手术,只是将留在小贺梅体外和心灵之外箭簇的杆和羽毛截断去除。而“中国式”的智慧和正义感,恰恰是看到了事物的本质,进而从贺绍强当年泯灭人性的遗弃心理、动机和行为中,看穿了他的人品与不负责任。同情贺梅和鄙视贺绍强不是一回事,虽然同情贺梅看起来表面好像是支持贺绍强,但这决不能混淆。

很多人觉得:贺绍强已经为当年遗弃亲生女儿的劣迹付出了代价,就不要为难他了。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因为法庭从“父母权”的角度,将贺梅判给了她的亲生父母,而贺梅的亲生父母,恰恰是一对并不具备尽“父母责任”的夫妻。但凡有母性,尽父责的人,是很难在孩子出生前和刚刚降临人世三个月,就“运筹帷幄”着要将亲身骨肉送人的。这违背起码的人性和亲情。鉴于此,很多人认为贺梅回到象贺绍强这样缺乏人性善良和家长责任的人身边,可能是一场可以预见的更大更绵长的人生悲剧。因为贺绍强缺乏爱贺梅的基础和爱心,他疯狂争夺贺梅的目的,只是想留在美国。同时利用媒体,为自己敛财和博取同情。

显而易见,贺绍强在已经身败名裂信誉扫地的情况下,只能铤而走险,做困兽斗。因为他不斗,就无法留在美国,就可能被驱逐出境,就可能真正为遗弃自己的亲生女儿贺梅而付出代价。在这种情况下,贺绍强发现:把贺梅案提高到人权种族之争,可以博得同情,可以利用媒体,取得舆论上的声援。于是,开始了长达几年的诉讼。他明白,只有打着“抗争和争取人权”的幌子,不间断地将自己卷进“司法、诉讼”程序中,他才能赖在美国。期间,他突然“痛改前非”起来,好像找回了父爱,一连生了两个“自己能够养活”、“不需要送人”的孩子。

而颇有正义感的岳先生,从义务帮助贺打官司,到现在自称精通打官司,被人称为“岳律师”,现在又感觉更进一步,成为颇为强势的“岳法官”。试问:你凭什么那么肯定“贺家的支持者都是出于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的正义感”?而“贝克方企图把贺梅案变成中美的文化、民族之争”?这是一个以道德“正义感”为说辞的语言逻辑陷阱:支持贺绍强=出于维护人权有正义感。事实上,正义感恰恰是给予那个出生三个月就被遗弃的小贺梅的,而不是给予贺绍强的。岳法官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一直在企图混淆这个问题的实质。

岳先生用了一个名词“贺家的支持者”,是将贺绍强,和大众出于人性善良给予贺梅的同情和关注“捆绑”在一起了。而且巧妙地利用了“人权”和“正义”这个概念。给人一个“凡是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和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支持贺家的诱导。也让指责贺绍强丑恶人性的人,背负不注重“人权”的恶名和压力。但是,岳先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滴,这一招逃避不了人们对贺绍强的谴责,把贺绍强和贺家和贺梅捆绑在一个概念里,也未必能摆脱将来贺绍强真面目的被揭露和可能因此而得到的惩罚。

贺家的支持者起码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同情贺梅的遭遇,希望她回到她的亲生父母身边。而他们恰恰忘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小贺梅是在三个月大的时候,被她的亲生父母自行剥夺“父母权”和抚养责任的。哪怕贺绍强可以解释是“临时性”的,但无法改变贺梅刚出世就被送到与贺绍强毫无瓜葛的人家,被送到和华人环境完全不同的美国家庭这一事实。而这个事实反映出的贺绍强丑陋自私的行为背后的肮脏品性,而这种肮脏品性是有可能使得贺梅并不因为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就等同于获得自己未来幸福的。

今天,对于贺梅的担心和同情,对于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正义感,并不能成为贺绍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支撑点。更不可能成为掩盖贺绍强人性中丑恶、狠毒、自私一面的障眼物。法庭判决小贺梅归贺绍强,只是剪除了扎在贺梅身上那枚“幼年惨遭遗弃”的毒箭的箭身,而箭头依然留在八岁贺梅的内心深处。

懂得“三岁看老”的中国智慧,是可以洞察贺绍强的“如意算盘”的,是有理由为贺梅今后的幸福担忧的,是有更充分的理由表达对贺绍强不信任的。因为:有父母权,和愿意“尽父母权”之间,看似一字之差,其实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而贺的本质恰恰在于,他本来有“父母权”,却想方设法希望摆脱尽“父母权”的职责和义务。因此,法庭判决贺绍强赢得父母权,本身并没有什么错(父母权本来就应该属于贺绍强,只是他耍小机灵推到贝克身上而已),但法庭判决导致的环境和结果,未必就对贺梅的成长有利
回复 xqw63 2011-7-6 05:03
simple2011: xqw63, 岳博士,以下是转载贝壳亲的网友留言:

贺梅未来的幸福,交到贺绍强手里,就一个字:悬。
贺梅未来的幸福,交到贺绍强手里,就一个字:悬。

岳东晓撰文称 ...
对人性的分析很透彻,咱不希望用这样最不愿意的想法去套到贺梅案中有关主角的身上,虽然咱也知道,这样的人性在不少中国人身上,是的确存在的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7-7 01:28
额地天额,嫩们是在吵啥呐,没事多睡回觉~~养颜!
回复 allen_w_liu 2011-7-9 03:34
岳博士还是离贺邵强这类的烂人远点为好。你在桑兰案中的见解令人折服,在贺梅案中的表现也可以,但如果你要是让人觉得你和贺邵强是同类,那一切都瞎了,贺给中国人丢脸丢大了。
回复 HappyUSANA 2011-8-13 05:11
oneweek: 这个, 成人离婚不离婚别人确实不好有太多的观点; 只要老贺每月给Alimony的钱就行了. 三个小孩有3000元也差不多够了。
同意!既然贺已成公众人物,他应该公开孩子们的抚养,探视等
回复 foxxfam 2011-8-13 05:48
深深同情Becker。。。。
回复 湖滨 2011-8-13 05:50
岳东晓: 我指的是署真名的文章。没有署名的东东根本没有任何分量。唯一署名质疑过贺家的就是曹长青。但曹长青随后表示,他没有调查,将不再做任何评论。
你这个逻辑很可笑!没有署名(应该是“实名”或“真名”,可见你的用辞是什么水平!)就没有分量?由此可见,你对人性的理解力近乎白痴!无论西方东方,重要的投票都是无记名的,更别说署真名。你难道连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尤其在中国文化之下,署名是道具,只有如曹长青,海明和你岳东晓之流死猪不怕开水烫之辈才会用真名!用网名发言的人才是讲的真话,连这点基本常识都拎不清,可见你是什么智商!随便说一句,当着你的面,没人会对你讲这些话。
回复 天朝浮云 2011-8-13 06:28
xqw63: 读者和网民眼睛是雪亮的,中国人有自己的道德操守
贺事件就是一个国际大笑话,有些人想借此一炮成名,只能变成更大的笑话。说CNN断章取义,去告呀?
回复 Norman 2011-8-13 06:29
我同意xqw63的第一个贴子。另外恕我直言,博主把贺梅案说成是“中国人的胜利”实在有点可笑至少牵强附会。贺梅家如果是越南人,朝鲜人,案子的结果不会有任何不同。
回复 fanlaifuqu 2011-8-13 06:39
村里63是我的偶像,观点,立论,立场,幽默无一不在顶峰,今日见他也没能把楼主拿下,知道他的厉害了。我就闭嘴吧!
回复 inBear 2011-8-13 07:30
Jack 贺绍强 speaks very decent English and thinks very logically
回复 inBear 2011-8-13 07:50
一只小猪走丢了,我们是把小猪随扔进一个猪窝呢?还是归还给小猪的妈妈?这是比人权和人伦理更基本的动物权和动物伦理。怎么大家都全然不顾了呢?光讨论怎样对小孩最好这样荒唐的伪命题!如果小孩说,把她送给billgates最好,那难道法庭就应该把她送去gates那里了?!人的脑袋发展发展就会异化,最后连猪脑袋都不如。猪都知道,小猪应该归还给妈妈,而不是扔在最好的一个猪窝里。那些争论中国猪窝和美国猪窝谁更好的,都是伦理丧失的势利小人。
回复 人权是非 2011-8-13 10:01
'我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介入其他人的私事,这种事情根本不属于我应该干涉的。'
但你明知贺夫妻关系不好,可能离婚,就应想到把贺梅判给贺家会产生悲剧,对贺梅的成长不利.你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取得了道义上完全失败的胜利.
回复 人权是非 2011-8-13 10:10
贺梅案的最后结果是'中国人最丢人的失败',在法庭上胜了,但回国后的结果证明法庭错了.这也是美国司法系统的失败.
回复 Norman 2011-8-13 10:25
湖滨: 你这个逻辑很可笑!没有署名(应该是“实名”或“真名”,可见你的用辞是什么水平!)就没有分量?由此可见,你对人性的理解力近乎白痴!无论西方东方,重要的投 ...
"用网名发言的人才是讲的真话",有道理啊。当面碍于面子确实难说出真心话。
回复 daomeidan 2011-8-13 11:07
我觉得律师帮了一个混球,这样的人应该一无所有,因为他没有这个能力让自己的孩子幸福。
回复 light12 2011-8-13 15:42
fanlaifuqu: 村里63是我的偶像,观点,立论,立场,幽默无一不在顶峰,今日见他也没能把楼主拿下,知道他的厉害了。我就闭嘴吧!
坏人要插嘴了
回复 light12 2011-8-13 15:49
帮助别人赢了官司说明你肯钻研有能力佩服!

但把它提到国家民族的份上就太夸张了?

用不用真名跟对错没有关系?

63就是网名你与他作答不是自降身份?
回复 light12 2011-8-13 15:49
xqw63: 对人性的分析很透彻,咱不希望用这样最不愿意的想法去套到贺梅案中有关主角的身上,虽然咱也知道,这样的人性在不少中国人身上,是的确存在的
帮助别人赢了官司说明你肯钻研有能力佩服!

但把它提到国家民族的份上就太夸张了?

用不用真名跟对错没有关系?

63就是网名你与他作答不是自降身份?
回复 鸥翼 2011-8-13 17:43
拿了两个硕士学位还只能当清洁工,真是闻所未闻。如果是真的,说明此人有很大问题。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8-13 18:50
你个写文章的记者太无耻了。
回复 淘气鬼 2011-8-14 14:09
想不到岳大律师在这里换了好几件背心,马甲,装成不同的人来反驳大家,真丢脸.更说明了此人内心很阴暗.请岳大律师回答,你凭什么说贺绍强是----民族英雄??是为了更提高你的知名度吗?
回复 yantes 2011-8-14 15:04
岳东晓: 反对贺家的人是试图从后面发生的事情来证明田纳西最高法院、乃至美国最高法院的错误。这当然是徒劳而且不明智的。这说明反对贺家团聚的人缺乏法制概念,现在连贝 ...
"现在连贝克都是完全支持贺家团聚的了, 贝克说贺梅的家在中国"  —— 那么贺绍强还说 回中国是错误 之类的话呢,那又说明了什么呢?
回复 xqw63 2011-8-15 00:07
light12: 这个人挺偏才的,好多无厘头的结论
  
回复 simple2011 2011-8-15 04:09
淘气鬼: 想不到岳大律师在这里换了好几件背心,马甲,装成不同的人来反驳大家,真丢脸.更说明了此人内心很阴暗.请岳大律师回答,你凭什么说贺绍强是----民族英雄??是为了更提 ...
淘气鬼,很好奇地问,你是怎么看出来他换马甲的? 要真是那样就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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