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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案解密:最高法院辩论经过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20 23:4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贺梅案|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5评论

以下摘自《赢在美国--贺梅案真相揭秘》

17章,最高法院

贺绍强对比了岳东晓的法庭之友文件,律师的文件和教授团的法庭之友文件之后,果断地判断只有岳东晓的文件能够推翻上诉法院的结论。但是律师和教授团的重点是田纳西收养法违宪的问题,他们为此花费了极多的心血,因为一旦成功,推翻了田纳西的法律,随之而来的名利是不言而喻的。对比之下,田纳西司法部的反驳还是重复所谓法律的公布本身就构成了通知的论点,显然无法对付贺家律师和教授团的围攻。

岳东晓对贺绍强说,在违宪的问题上,田纳西收养法已经被逼到墙角,西格尔律师和教授们是如狼似虎、势在必得啊,攻破法律,他们一下子就在田纳西法律界扬名立万。但只要司法部使用我的论点,他们的攻势就立刻瓦解,完全没有意义。况且,就算他们打赢这一点,也不一定能赢回父母权。如果按我的路线辩解,法院必须推翻四座大山才能剥夺你父母权,特别是你曾尝试探望这一条,是最有力的。因此,你应该采用我的论点。但你的律师绝对不会放弃他的辩解。我建议你干脆自己上田纳西最高法院,面对5个大法官,慷慨陈词、舌战群雄!贺绍强听到这个建议,说律师研究这个违宪问题已经多年了,查了很多案例,下了很多功夫,头发都白了,这次与教授团联手,志在必得,如果要按你的讲,只有我自己上了。

这时,离口头辩论的时间不远。贺绍强对律师说,你必须按岳博士的蓄意性分析谈四个测试,否则你就不能忠实地代表我的意见,我自己上田纳西最高法院辩论。

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律师是客户的代表,是客户雇用的,客户是君,律师是臣,律师必须忠于客户。但律师又是法律方面的专才,他们会自以为是地做出各种决定,即使律师的决定并不能准确反应客户的观点。

这次,在贺绍强的强烈要求下,律师终于答应采用岳东晓的论辩。

....

罗秦、贺绍强和岳东晓走在一起,昂首阔步走上了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台阶,很有凛然不可侵犯和不可战胜的气势。电视台的摄像机赶紧对准了他们。这个镜头在田纳西电视台多次重播,而且是特意放缓了播放速度,举手投足,用贺绍强的话说,看起来象太空人似的。

进入法院后,大家在听证厅门外等候。其他人也陆续到达,包括支持贺家的当地黑人领袖,格雷牧师。田纳西司法部的律师,贝克的律师,监护人律师等也到了。潘太太拿着岳东晓的文件逢人便发一份,甚至包括法院的警卫人员。。。

这时,出来一个法庭的工作人员,告诉大家等会进入听证厅的事项,包括不准拍照等等。然后大家进听证厅,贺绍强夫妇、岳东晓正步走入法庭,端坐在第一排。潘太太在厅内继续散发文件,她并不认识对方的律师,也给发了一份。格雷牧师坐在岳东晓旁边,认真的阅读法庭之友文件的完整本。

不久,法庭的书记员宣布听证很快要开始,宣读了一些法庭的规矩。然后全体起立,五个大法官鱼贯而入,在高台上入座。岳东晓坐在第一排,认真的打量着每一个大法官,并默记了每个法官前面的名牌。坐在最中间的是首席大法官巴克,这名法官看起来面色比较和蔼。在他左边是一名女法官克拉克,双手放在台上,表情严肃,目光坚定;在左边是一名黑人法官布其,看不出表情。巴克右边第一位是女法官候得,就是那个FRR剥夺父母权判决的作者。巴克最右边的是维德大法官,一名刚上任不久的新人。

口头辩论的形式是上诉方律师先发言,而后应诉方发言,然后各自有反驳机会。中间法官们可以向正在发言的律师提问。首先是西格尔律师发言,他的大部分时间用于说明田纳西收养法违宪和复述案件的事实。谈到“不准接触令”的时候,候得法官问,你为什么没有上诉,对此西格尔律师可能因为事先毫无准备,一时语塞达20秒左右。巴克法官带着微笑耐心地聆听,然后做了一个手势表示还有两分钟时间,西格尔律师于是很快地讲了测试蓄意性的四个要素,根据岳东晓法庭之友文件,说贺家做出了探望的尝试,包括去少儿法庭申请抚养权。总算是履行了他对贺绍强的承诺。这时巴克法官问,如果恢复了贺家的父母权,抚养权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西格尔律师说应该返回到少儿法庭再审。岳东晓看到巴克法官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接下来教授团的代表演讲,教授言词举止颇有学者风范,基本是完全重复其文件上关于收养法违宪的论点,法官们没有任何提问,有点冷场。教授到最后声音似乎有点颤抖。

接下来是田纳西司法部的律师演讲,他的任务是维护法律的合法性。他首先说:“法律公布出来,就构成了告示,贺家不能说不知道。”巴克法官立刻不以为然地说道:“但是有些权利属于我们称为基本权利的东西。”

司法部律师不愧是富有经验老手,一看大法官不买账,立刻改口说:“那么,我们只需要在蓄意性中关于知道义务的测试,改成知道法定义务就可以了。也就是父母知道法律规定四个月不去探望就可能失去父母权,这作为蓄意性的测试一个要素。”

坐在第一排的格雷牧师一直在看岳东晓的法庭之友文件,他正好看到文件里的这一部分,不禁转过头来,对坐在旁边的岳东晓微笑,因为司法厅长的这个解释与岳东晓提出的完全一致。这些都被坐在高处的大法官们看在眼里。

贝克的律师进行了辩护,他根据一条法律,硬说因为这个案子已经拖得太久,田纳西最高法院已经没有管辖权。然后就是继续说贺家的不是,说小孩的利益。巴克法官问他如果恢复父母权,抚养权怎么办。贝克律师认为抚养权应该回到中级法院审理。

。。。

罗秦的律师戈登也上去说了话,他讲了一个犹太人关于母亲的故事,还念了一段经文似的文字。巴克大法官很慈祥地微笑着听他说完。中间维德大法官问他如果父母权恢复,抚养权怎么办,高登律师也认为必须返回少儿法庭。

听证过程中,有一台摄像机录像。听证时间掐得很紧,时间一到立刻结束。大家立刻走出听证厅,接下来还有别的案子。教授团的两名教授跟其他人不打招呼,甚至对贺家都不看一眼,就匆匆走了。

听证完毕后,有人说今天大法官们态度怎么这么好,很谦虚,平时在电视上看到他们都是颐指气使的样子。走出法庭,外面的记者围着双方的当事人进行了采访。大使馆的代表,岳东晓等人也发表了讲话。贺绍强问岳东晓感觉如何,后者说,父母权肯定是要回来了。岳东晓对西格尔律师表示了肯定,说讲得不错,还指出帕里希又说了假话,说什么保护权令是因为贺家不交护照。西格尔律师表示同意。岳东晓对媒体重复了一些宪法权利的观点。

贺绍强特意要岳东晓给他拍了一个单人照,作个纪念。大家在法院门口合影留念。然后贺家和支持者们开车回孟菲斯。

晚上,贺绍强跟岳东晓通了很长时间电话,请他坦诚地分析情况。首先谈到今天各位的表现。贺绍强说,律师和教授都非常讨厌岳东晓说收养法没有违宪的那个论点,果然被田纳西司法厅长拿去当了护身符,他们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岳东晓说,这没有办法,真理只有一个。反过来,他对西格尔律师花那么多时间在违宪问题上表示有所不满,认为没有把贺家的利益方在第一位。

关于案件的结果,岳东晓说,你们的父母权是没有问题了,对律师、我及支持者来说,算是胜利了,因为你的基本权利得到了尊重,我们可以成功地退出了。但是你的女儿估计是要不回来了。按照现在的情况,抚养权问题要回到下级法院重审,区别只是去少儿法庭还是中级法庭,你必须证明女儿回家对她最有利。但上诉法院已经做了抚养权文件有效的判决,要少儿法庭或者中级法庭推翻上诉法院,似乎不可能。

贺绍强说,我也知道父母权是夺回来了。那目前抚养权最好和最差的结果是什么?

岳东晓说,最差的结果我以前跟你讲过,就是恢复你们的父母权,但是把抚养权判给贝克。最好的结果是返回到少儿法庭,而且少儿法庭抛开上诉法院的结论,判决小孩回贺家对她最有利,把抚养权判给你。但是贝克肯定会上诉,就算上诉法院判你赢,估计那也是一两年之后的事,然后贝克还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一直打下去。最好的结果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贺绍强说,这不把我们拖死了吗?我已经痛苦了这么多年,实在是熬不下去了。

岳东晓说,是啊,我很理解,本来按理说你有父母权,即使贝克有抚养权,你还是可以探望女儿的,可是移民局可能以你已经结案为由,勒令你回中国。你回去后,你父母会问孙女在哪,你怎么说?你说父母权要回来了,但他们不管什么父母权,而是问孙女在哪?你只能说还是丢了。

贺绍强说,那我真是没脸见家乡父老,到美国留学,连女儿都保不住。怎么办?

岳东晓说,那你可能得隐名埋姓了。贝克会拍一部电影,讲善良的美国人抚育中国儿童的故事,你就是那个儿童的父亲。而国内的人会说,好端端的一个大学教授,到美国成了杨白劳,女儿被抢。有同情心的人会觉得你可怜,没有的人会觉得你自找苦吃。

贺绍强说,那我们太惨了,怎么办?没有救了。

岳东晓说,这样吧。你唯一的办法是请田纳西最高法院直接解决抚养权的问题,别再打了,把抚养权直接给你。但你必须自己递交这份文件,也就是说必须抛开律师,因为律师不可能做这事,他们已经亲口要求返回少儿法庭,不能在田纳西最高法院出尔反尔,否则在律师界闹职业笑话了。你有理由自己发出这个要求,你可以说律师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体现你的意愿。但是如果你没有任何举动,抚养权肯定返回下级法院,因为律师就是你的代言人,你在场,亲耳听了这个返回重审的要求,而没有任何反对,这就表示你完全同意,以后你也永远不能反悔。就是说,如果你不行动,你就是认了我上面分析的这个结果,你以后可不要怪任何人。

贺绍强说,抛开律师,那他们肯定会说我无情无义,在最高法院能赢一半官司,对律师来说就是一辈子都吃不完的成就了。在案子快结束、他们可以名利双收的时候,我突然不要他们了。

岳东晓说,你可以之后再把他们叫回来嘛。对你来说,如果按现在这个情况走下去,结果已经定了,是必然的,抚养权问题必然回到下级法院。法官不可能给比你要的更多,你提出要重审,那就顶多是重审。这个结果意味着什么,我已经分析了。所以,你不管怎样做,不会有更坏的结果。

贺绍强说,有人认为如果拿回父母权,那我们就很有气势,接下来舆论会支持我们,拿回抚养权就会容易。

岳东晓说,这个判断有一定道理。而且你屡败之下,也太需要一次胜利了。但最好的情况我已经给你分析了,因为孩子在贝克手里,就算你总赢,他们也根本不着急,慢慢打,比如说,每个程序上可以申请延期的地方都给延一下,至少又是几年时间,那时贺梅都10多岁了。

贺绍强说,难怪贝克律师满不在乎。

岳东晓说,是啊。父母权只是空头支票,孩子才是真实的。你好好考虑考虑。如果你决定递交动议,我给你写。否则,我就不浪费时间了。

第二天一早,岳东晓飞回硅谷,中途在达拉斯停留时候,贺绍强打来电话,说完全想清楚了,决定自己递交动议,要求最高法院一次解决抚养权问题。

18章,自己要求抚养权

在这之前,岳东晓对抚养权的法律问题并没有研究,对相关的法律也并不清楚。回去后,他开始着手替贺绍强写这个动议。在读了相关案例之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案例表明,在父母通过法庭自愿交出抚养权之后,要拿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一个田纳西的最高法院的判例,在这个案子里父亲把小孩的抚养权给了小孩的外祖母。后来,父亲想把小孩要回来,把房子买在外祖母家旁,跟小孩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小孩也表示愿意回到父亲身边。但是田纳西最高法院说父亲无法证明小孩归他对小孩最有利,现在小孩很好,没必要冒险改变现状。

按照贺家的情况,小孩根本都已经不认识父母,怎么可能证明回贺家对她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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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曼哈顿 2011-5-20 23:57
我买了这本书。
回复 match99 2011-5-21 08:10
精彩~
回复 夹头夹脑 2011-5-21 11:15
岳先生的精彩是花了心血的;不知道长大后的贺梅会不会认为她的人生因为这场官司而被挂了彩?
看报道说她的父母已离婚。
回复 yunmu 2011-5-21 11:30
这段故事十分精彩。如果岳先生选择从事法律工作的话, 必定是个很出色的律师。
回复 陈营 2011-5-22 13:26
yunmu: 这段故事十分精彩。如果岳先生选择从事法律工作的话, 必定是个很出色的律师。
不然,如果岳博士选择从事法律工作,说不定就折了。(就当是个玩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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