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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案海明服软,承认错误、向被告道歉并作出赔偿

作者:岳东晓  于 2012-3-6 02:2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114评论

面对RULE 11惩处的威胁,海明终于服软了。他在前日签了一份文件
1)承认自己的错误(wrongdoing);
2)向华人被告道歉,恳求被告的饶恕;
3)作出经济赔偿。

海明可能被RULE 11制裁早在2011年5月我就预测了(参见 http://www.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5/user-293539-message-111003-page-1.html ),那时被告律师还没上场。至于最近这次和解会议,我也判断【海明之所以被要求参加,是因为其RULE11惩处事宜。】

在Rule 11的威慑下,一向口头上很强硬的海明终于俯首伏法。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我突然觉得海明有点可怜。海明早听我的,他也用不着这样痛哭流涕的哀求宽恕。联邦法院门朝哪边开都没搞清,就冒然上阵,以为有个执照就代表法律智商。殊不知,美国律师人数比程序员人数还多,饭桶多去了。

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免费给海明上了很多法律基础课 (参见 http://www.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7/user-293539-message-116643-page-1.html,他却不但不听,反而硬要反其道而行之,今天走到这一步,也算是个教训。

海明的道歉如果运用得当对桑兰现任律师也许有帮助--可以把乱来的责任一股脑推给海明。法庭因此明白,那些不靠谱、乌七八糟的东东都是海明所为。另外,海明明确承认性侵之类指控是为了迫使被告民事和解,这是律师规则明文禁止的。海明虽然与被告和解,律师协会却不会姑息海明,桑兰起诉海明malpractice 也有了铁证。

桑兰案形势目前尚有六项指控成活,估计如果双方互不示弱,还有得打。这也是给华人社区学习盎格鲁-撒克逊司法传统的机会。




03/02/201296 STIPULATION AND ORDER OF PARTIAL DISMISSAL OF RULE 11 MOTION: the undersigned counsel hereby consents to the partial dismissal of their pending Motion for Sanctions. pursuant to Fed. R. Civ. P. Rule 11, only as against attorney Ming Hai, Esq., with prejudice, and without costs, expenses or attorneys' fees to any of the parties as against the other, and pursuant to the attached Agreement of Settlement, with the settlement amount redacted. (Signed by Magistrate Judge James C. Francis on 3/2/2012) (pl) Modified on 3/5/2012 (pl). (Entered: 03/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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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4 个评论)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6 02:51
  
回复 VANO 2012-3-6 03:02
一看海明的博文就知道他处于严重的"乱性,丧志"之中,。
这村里竟然一大批人去支持和鼓励海明犯错!都是别有用心的小伎俩。

真是,有傻人顶,猪都变明星。
海明,多看看真正在帮助他的岳楼主的文章,他就不至于有今天的结果。
回复 xqw63 2012-3-6 03:18
  
回复 wcat 2012-3-6 03:33
xqw63:   
63,又怎么欺负小朋友了? 快点招来。
回复 ahsungzee 2012-3-6 03:35
支持LZ把海明律师的认错信广而告之,其实这对海明也是一种帮助!如果海明能自己在博客中告诉大家自己的错失,那就更有男子汉气了!
回复 xqw63 2012-3-6 03:37
wcat: 63,又怎么欺负小朋友了? 快点招来。
  
回复 wcat 2012-3-6 03:38
xqw63:   
又不招?
回复 8288 2012-3-6 03:39
  
回复 陈营 2012-3-6 03:49
请教博士,海明此信为正式中英两种文字文本?
回复 无聊所以聊2 2012-3-6 03:58
那家伙就一垃圾, 理他都是抬举他了
回复 arkone 2012-3-6 04:01
这是不是一个唐人街打架的例子?
回复 不惑之祸 2012-3-6 04:08
最关心的问题是补偿金是多少。
回复 BL_518 2012-3-6 04:22
  
回复 torpedo1 2012-3-6 04:29
这个生意赔大了。里外不是人
回复 xxgc 2012-3-6 04:41
Very happy that this cheating guy got what he deserved
回复 awang9988 2012-3-6 04:56
  
回复 真正闲人 2012-3-6 04:57
坚决支持海明大律师。     
回复 泥马 2012-3-6 05:00
承认错误态度还算诚恳。
回复 qingwa200220 2012-3-6 05:34
哎,海明,颜面扫地阿,何必当初呢?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6 05:57
陈营: 请教博士,海明此信为正式中英两种文字文本?
法院网上公布的就是中英文两个版本,你可以从上面的exhibit A 和 exhibit B看出来,是两个。
回复 tangremax 2012-3-6 07:05
赔了银子又折翅,画虎不成反成猫。
回复 xSiFaO 2012-3-6 07:23
以前看到楼主一直挑海明诉讼的毛病,曾经对楼主颇有微词。不过从后续的报道中看清了海明的面目,在这里也向楼主道个歉吧 -- 赔偿可没有  
回复 浪花朵朵 2012-3-6 07:27
在美一方: 法院网上公布的就是中英文两个版本,你可以从上面的exhibit A 和 exhibit B看出来,是两个。
是不是为了消除在华人社区的影响?也许这是对方要求的? 海明是个垃圾,可惜了桑兰遇人不淑,污了自己的清白。从这件事上看桑兰可能是个单纯的人,但不敢肯定她是个聪明的人。
回复 陈营 2012-3-6 07:55
在美一方: 法院网上公布的就是中英文两个版本,你可以从上面的exhibit A 和 exhibit B看出来,是两个。
如此说,中文文本也可以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件?这挺好滴说。
回复 陈营 2012-3-6 08:05
xSiFaO: 以前看到楼主一直挑海明诉讼的毛病,曾经对楼主颇有微词。不过从后续的报道中看清了海明的面目,在这里也向楼主道个歉吧 -- 赔偿可没有   
通过这些事情村民们应该有所收获和提高,我以为岳博士的言辞有他自己风格是一回事,但是他对海明诉讼事务的提醒或批评都是有根有据的法律文本条文。我们应该看重他人是否讲话有事实,分析有法律依据,推论符合逻辑,而不应以感觉或情绪来判断。
回复 岳东晓 2012-3-6 08:05
陈营: 请教博士,海明此信为正式中英两种文字文本?
对,这是从法庭案卷上下载的。这是海明与被告就Rule 11制裁和解协议的附件。
回复 陈营 2012-3-6 08:08
不很理解海明作为执照律师,桑兰受“性侵”的造谣会被他直接送到法庭当证据?而且太多的人仅凭海明的这个造谣,就认定桑兰是受害者?各位玩笑开得真是大了些。
回复 陈营 2012-3-6 08:18
浪花朵朵: 是不是为了消除在华人社区的影响?也许这是对方要求的? 海明是个垃圾,可惜了桑兰遇人不淑,污了自己的清白。从这件事上看桑兰可能是个单纯的人,但不敢肯定她是 ...
“从这件事上看桑兰可能是个单纯的人 ”?海明已经明确“性侵”是失实指控,而对于这个指控,你所谓的“单纯的人”可是一口咬定当年就是受了“性侵”。这可真是个“单纯的人”啊,单纯到可以完全出卖自尊的地步。关于海明承认失实指控,我们还没有看到这个“单纯的人”是如何批判海明的。
回复 彩舟云淡 2012-3-6 08:23
当时好像还有一个什么路平医生也参与的,那是否要吊销他的行医执照 ?
回复 homepeace 2012-3-6 08:34
海明有点可怜。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6 08:34
陈营: 如此说,中文文本也可以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件?这挺好滴说。
这个我就不懂了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6 08:36
浪花朵朵: 是不是为了消除在华人社区的影响?也许这是对方要求的? 海明是个垃圾,可惜了桑兰遇人不淑,污了自己的清白。从这件事上看桑兰可能是个单纯的人,但不敢肯定她是 ...
不懂啊。至于桑兰单纯?实在不能苟同
回复 翰山 2012-3-6 08:41
浪花朵朵: 是不是为了消除在华人社区的影响?也许这是对方要求的? 海明是个垃圾,可惜了桑兰遇人不淑,污了自己的清白。从这件事上看桑兰可能是个单纯的人,但不敢肯定她是 ...
半斤对八两吧?浪花同学?我是旁观者,--- 清!

凡是来不来就说,我以前年轻,现在如何如何,。。。,这样的人都是靠不住滴!不信你试试!过几年,她/他又会说,我几年前太年轻,。。。
回复 翰山 2012-3-6 08:41
xSiFaO: 以前看到楼主一直挑海明诉讼的毛病,曾经对楼主颇有微词。不过从后续的报道中看清了海明的面目,在这里也向楼主道个歉吧 -- 赔偿可没有   
言行一致,向海明学习,赔偿是一定要有滴!
回复 翰山 2012-3-6 08:44
tangremax: 赔了银子又折翅,画虎不成反成猫。
堂叔,你被抗议了 --- 被猫族抗议了!
回复 hr8888hr 2012-3-6 09:12
homepeace: 海明有点可怜。
从开始看他的博文,觉得那文字水平不应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所写的。 除了文字水平,觉得人格也很成问题。
回复 浪花朵朵 2012-3-6 09:13
翰山: 半斤对八两吧?浪花同学?我是旁观者,--- 清!

凡是来不来就说,我以前年轻,现在如何如何,。。。,这样的人都是靠不住滴!不信你试试!过几年,她/他又会说, ...
这件事办得是有点儿不靠谱,她那个黄健就更不靠谱了,看来她真是太年轻,连好赖都分不清楚。
回复 浪花朵朵 2012-3-6 09:15
在美一方: 不懂啊。至于桑兰单纯?实在不能苟同
那你说她整这么大动静出来到底为什么?难道不是因为轻信被别人忽悠了?
回复 浪花朵朵 2012-3-6 09:19
陈营: “从这件事上看桑兰可能是个单纯的人 ”?海明已经明确“性侵”是失实指控,而对于这个指控,你所谓的“单纯的人”可是一口咬定当年就是受了“性侵”。这可真是个 ...
我看她以前的录像觉得挺简单纯真的一个人,性侵是后来加上的,四部是被别人诱导了,后来通海明又闹掰了,海明还不是一直说她的坏话。一直搞不懂桑兰为什么打这个官司,搞得自己这么难看。
回复 HappyUSANA 2012-3-6 09:22
VANO: 一看海明的博文就知道他处于严重的"乱性,丧志"之中,。
这村里竟然一大批人去支持和鼓励海明犯错!都是别有用心的小伎俩。

真是,有傻人顶,猪都变明星。
海 ...
  
回复 HappyUSANA 2012-3-6 09:23
他还要告原来的诉讼人呢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6 09:23
浪花朵朵: 那你说她整这么大动静出来到底为什么?难道不是因为轻信被别人忽悠了?
贪婪,如果她单纯会去控告对她有恩的人性骚扰吗?
回复 岳东晓 2012-3-6 09:29
VANO: 一看海明的博文就知道他处于严重的"乱性,丧志"之中,。
这村里竟然一大批人去支持和鼓励海明犯错!都是别有用心的小伎俩。

真是,有傻人顶,猪都变明星。
海 ...
好人做不得啊。海明把我当成最大的“仇人”呢。
回复 yuandao 2012-3-6 09:32
写下请求饶恕的内容已经证明此人的人格有问题!
华人太多,骗过这一批,还有下一批好骗,就是如此!
回复 此山中 2012-3-6 09:34
   伤脑筋,俺虽然也喜欢看别人倒霉,可一般也就偷偷的奸笑下得啦,这位越大拿倒好,把人家的老底都翻出来给大家示众哇,厉害厉害啊!
回复 岳东晓 2012-3-6 09:40
此山中:    伤脑筋,俺虽然也喜欢看别人倒霉,可一般也就偷偷的奸笑下得啦,这位越大拿倒好,把人家的老底都翻出来给大家示众哇,厉害厉害啊!
他上面写的是“公开道歉”,而不是偷偷道歉。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2-3-6 09:44
我看海明敢作敢当,是条汉子,像日本人一样,只向打不过的人服输。打官司的没有善人,用什么招儿的都有。你小岳也一样,这样幸灾乐祸,并不能证明你是正确的,特别使你常自诩是唯一伟光正的又一湖南佬
回复 tangremax 2012-3-6 10:05
翰山: 堂叔,你被抗议了 --- 被猫族抗议了!
悲剧耶,喜剧耶?
回复 pinot 2012-3-6 10:14
海明是聪明人,何必为了桑黄背黑锅;这样道个歉赔点小钱算什么,几乎是全身而退。现在这样,桑黄绝对被动,而海明乐得看热闹。
回复 Lawler 2012-3-6 10:15
在美一方: 法院网上公布的就是中英文两个版本,你可以从上面的exhibit A 和 exhibit B看出来,是两个。
可怜的海明,如此凄惨的乞求饶恕。
不过,过几天,什么都忘了,嘴又咧开;牙呲出来;尾巴也翘起来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6 10:20
Lawler: 可怜的海明,如此凄惨的乞求饶恕。
不过,过几天,什么都忘了,嘴又咧开;牙呲出来;尾巴也翘起来
江山易改,啥啥难移来着?
回复 VANO 2012-3-6 10:35
穿鞋的蜻蜓: 我看海明敢作敢当,是条汉子,像日本人一样,只向打不过的人服输。打官司的没有善人,用什么招儿的都有。你小岳也一样,这样幸灾乐祸,并不能证明你是正确的,特 ...
海明在行为己经违法了,你还要说他的行为是汉子?

湖南人就是有伟大之处,不能崇扬吗?
又不属于人身攻击。

你是哪里人啊?你也应该多多崇扬出生地的优良品质,高尚传统。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2-3-6 10:42
VANO: 海明在行为己经违法了,你还要说他的行为是汉子?

湖南人就是有伟大之处,不能崇扬吗?
又不属于人身攻击。

你是哪里人啊?你也应该多多崇扬出生地的优良品质, ...
哈哈,我从没说过海明是个好律师,不过小岳也是窝里斗的主儿,好了我不跟你斗嘴, 你是个纯真童鞋
回复 陈营 2012-3-6 10:48
浪花朵朵: 我看她以前的录像觉得挺简单纯真的一个人,性侵是后来加上的,四部是被别人诱导了,后来通海明又闹掰了,海明还不是一直说她的坏话。一直搞不懂桑兰为什么打这个 ...
简单滴说,她是被宠坏了,更多的是她自己把自己宠坏了。意外致残获得巨多同情和支持,获得国家提供的工资和住房,到处出头露脸获得N多心理收获,没有为社会做过任何贡献,却耿耿于怀没能成为百万富翁。如何快速致富?只有出卖自己,以我是残疾我怕谁的姿态,向有恩之人发动法律形式的进攻,以期诈骗成功。反正豁出去,舍不得名誉诈不到钱,做个身残心也残新人类。
回复 VANO 2012-3-6 10:53
穿鞋的蜻蜓: 哈哈,我从没说过海明是个好律师,不过小岳也是窝里斗的主儿,好了我不跟你斗嘴, 你是个纯真童鞋
好男不跟女斗,
你呀,在这点上确实还不错,我心里还挺欣赏你的呢,比别人强!

虽然你的日记我看了也不表态,但蜻蜓还是我的好友呢。我踢掉很多人了。

就算同意蜻蜓的说法,岳楼主的"窝里斗"是正当光明,男人与男人的智慧较量。
回复 VANO 2012-3-6 11:01
穿鞋的蜻蜓: 哈哈,我从没说过海明是个好律师,不过小岳也是窝里斗的主儿,好了我不跟你斗嘴, 你是个纯真童鞋
蜻蜓,你是在银行工作吗?因为以前看见你写过一篇关于,remittance的文章。
我猜想你会不会和我是同行?
回复 岳东晓 2012-3-6 11:01
VANO: 好男不跟女斗,
你呀,在这点上确实还不错,我心里还挺欣赏你的呢,比别人强!

虽然你的日记我看了也不表态,但蜻蜓还是我的好友呢。我踢掉很多人了。
...
海明哪配做我的对手?

像海明这种水平的律师,给我对手律师提包的资格都没有。给我对手洋律师提包的华人律师是理工博士加名法学院博士的资历,每小时工钱约400美金(我对手洋律师收费好像到1千美金一小时了)。不信你去查。

我只是免费给海明上了几堂课而已。可惜他悟性太差。
回复 VANO 2012-3-6 11:08
岳东晓: 海明哪配做我的对手?

像海明这种水平的律师,给我对手律师提包的资格都没有。给我对手律师提包的华人律师是理工博士加名法学院博士的资历,每小时工钱约400美金 ...
海明一看就知道,他疯了。
都是上网害了他。

确实,在网络里比岳楼主淡薄名利,内心淡定的男人,我是没看到第二个。
他们不懂得,

昂!

我回办公室了哦。
回复 homepeace 2012-3-6 11:21
hr8888hr: 从开始看他的博文,觉得那文字水平不应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所写的。 除了文字水平,觉得人格也很成问题。
94
回复 qyed 2012-3-6 11:35
岳东晓: 海明哪配做我的对手?

像海明这种水平的律师,给我对手律师提包的资格都没有。给我对手洋律师提包的华人律师是理工博士加名法学院博士的资历,每小时工钱约400美 ...
岳先生挺智慧,谢谢你分享信息。不过咨询公司里每小时收费四五百刀的雇员挺普遍的,不用查的哎~说不定我们这里网上就有一大堆呢;however, 这些挣$4~500/小时的不见得比挣$15~20/小时的博士后们聪明呢~
回复 VANO 2012-3-7 12:07
人間的盒子: 比他牛的没有,比他淡定的这里本人就是哈。    
哈衣!VANO明白滴干活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2-3-7 12:11
VANO: 哈衣!VANO明白滴干活
     哈,节日快乐哈!
回复 VANO 2012-3-7 12:15
穿鞋的蜻蜓: 我也喜欢你的真性情,希望你更加幸福如意:)
你也很酷的!闻到气息的。
以前我看您日记还一直喜欢和你聊天。后来吵得分帮分派的、
现在你的日记下出现的几乎都是那几个。。
所以我不喜欢加入了。
我就看看,我不说话。昂。
回复 陈营 2012-3-7 12:16
宜修: 同情桑兰的不幸,质疑其人品。
确实是这样。换个角度讲,桑兰意外伤残是极大的不幸,同时也是一个新的开始,她哪怕是个投机的人都会有很大的利益收获的。生活有保障工作有人请,心理上永远不满足是谁也帮不了的。
回复 宜修 2012-3-7 12:18
陈营: 确实是这样。换个角度讲,桑兰意外伤残是极大的不幸,同时也是一个新的开始,她哪怕是个投机的人都会有很大的利益收获的。生活有保障工作有人请,心理上永远不满 ...
最后一句话点明了问题的实质!
回复 宜修 2012-3-7 12:24
赌博客: 至少弄明白一件事情:海明还真是个律师!
      
回复 宜修 2012-3-7 12:25
yunmu: 以前认为海明仅仅会娱乐,现在看来也满灵活的。以后吸取教训不要大嘴巴是也。剩下的也希望和平解决算了。如楼主所说“华人之间打得不亦乐乎,当然总有赢的一方, ...
怎一个“悲哀”了得!
回复 宜修 2012-3-7 12:25
fw5086: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同感。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2-3-7 18:05
VANO: 你也很酷的!闻到气息的。
以前我看您日记还一直喜欢和你聊天。后来吵得分帮分派的、
现在你的日记下出现的几乎都是那几个。。
所以我不喜欢加入了。
我就看看, ...
理解,随意:)
我无所谓,不希望搞得跟过家家似的。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还酷什么:)
人的理念是很难改变的,所以何必强求,对于俗人就更懒得理会:)
我感谢珍惜自己的好友,不管他们是否“出现在日记下”,出现是流露,不出现也理解。“那几个“?不止吧?都是我尊重爱戴的人。
回复 美国鲁汉 2012-3-7 22:49
对桑兰的残疾是及其同情的; 对桑兰这次的做法是非常不理解的。
事件发生的对象多是华人圈,希望汲取教训,都有一个好的结果吧。
回复 海明粉丝 2012-3-8 03:30
没有海明忽悠桑兰,估计桑兰还可能态度现实一点。个人认为桑兰是受害者。海明利用桑兰不懂美国法律,进而大肆渲染海大律师的能力和动辄上亿的诉求,搞得桑兰心理痒痒,误入海明的圈套中。
回复 浪花朵朵 2012-3-8 07:49
宜修: 朵朵:你tooooooooooo善良了!
我自始至终觉得这件事做得太欠思量,我也没少在海明身上拍砖,桑兰为什么自己不明白这样做的危害呢?对她自己的名誉的危害是无法挽回的,除了名誉,桑兰还剩什么呢?她真以为她会通过打官司赚很多钱?
回复 浪花朵朵 2012-3-8 07:52
海明粉丝: 没有海明忽悠桑兰,估计桑兰还可能态度现实一点。个人认为桑兰是受害者。海明利用桑兰不懂美国法律,进而大肆渲染海大律师的能力和动辄上亿的诉求,搞得桑兰心理 ...
我也是这么认为,她其实自己什么也不懂,就是被人忽悠了!他的那个男友也是罪魁祸首之一!
回复 宜修 2012-3-8 10:37
浪花朵朵: 我自始至终觉得这件事做得太欠思量,我也没少在海明身上拍砖,桑兰为什么自己不明白这样做的危害呢?对她自己的名誉的危害是无法挽回的,除了名誉,桑兰还剩什么 ...
我至今非常同情桑兰的不幸。然而,这次来美打官司的事情前前后后,让我除了对她的不幸依然同情之外,对其人品不敢恭维。如果不是无知的话,便只能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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