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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递交的文件又被法院扔出来了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15 06:2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47评论

海明走了,但比赛还是要继续报道。这是海明的文件第几次被扔出来了?连读者都看出,这是重复以前已经犯过的错误。
CLERK真有耐心。

这应该是莫虎表示不反对海明动议的那个文件,应该怎么把这事情告诉法庭呢?程序啊程序,就这么难吗?

对方不反对,都没法顺利进行。。。如果反对呢?


Date Filed#Docket Text



06/14/201120 FILING ERROR - ELECTRONIC FILING FOR NON-ECF DOCUMENT - RESPONSE to Motion re: 18 FIRST MOTION to Amend/Correct Amended Complaint. Document filed by Sang Lan. (Attachments: # 1 Exhibit Opposing counsel Hugh Mo's response)(Hai, Ming) Modified on 6/14/2011 (ldi). (Entered: 06/14/2011)
06/14/2011  ***NOTE TO ATTORNEY THAT THE ATTEMPTED FILING OF Document No. 20 HAS BEEN REJECTED. Note to Attorney Ming Hai : THE CLERK'S OFFICE DOES NOT ACCEPT LETTERS FOR FILING, either through ECF or otherwise, except where the judge has ordered that a particular letter be docketed. Letters may be sent directly to a judge. (ldi) (Entered: 06/1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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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7 个评论)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15 06:35
哈哈哈,当律师做到海明这种程度,也是很不容易的。
回复 paci 2011-6-15 06:45
怎么这么没有经验呢,连个格式都反复出错,怎么能弄到20亿呢
回复 Fragolina 2011-6-15 06:49
看来莫虎说得没错,海明真上过法庭吗? 总是范同样的错误,还真是天才。。天才就是要打破一切规矩。
回复 luousa 2011-6-15 07:29
非常谢谢!你不要和那“害民”一样跑掉哦!感谢你的普法,每日必读!要说也学过老美一年的法律,从你的普法教育学到不少。希望通过你的跟踪分析,知道这海大律师糟蹋完中国人的名声,(他自己和他客户)有什么好下场。
回复 CNM_HM 2011-6-15 08:38
这海窝囊就这点智商,犯了和上次被法庭拒绝接收filing的同样的错误,没长进,真不知他当时怎样去NYU做叫兽的,误人子弟啊!
回复 CNM_HM 2011-6-15 08:42
“对方不反对,都没法顺利进行。。。如果反对呢?”

如果反对的话,他就会在这里搅和一下,自我吹嘘,自我掩饰,来个激将法,然后等着岳大博士点评一下,再偷偷地去改。

不过,他太窝囊,不长记性,朽木不可雕。

Read more: 海明递交的文件又被法院扔出来了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回复 海明粉丝 2011-6-15 09:32
海明逃跑后,现在看岳兄文章,感觉有点象从电视播放体育竞赛改为听收音机的效果。那个跳梁小丑跳下了舞台,一下没了图像。
靠,给海明当粉丝可真不容易。还得听别人介绍他的情况。
回复 无聊所以聊 2011-6-15 10:01
是啊,海明一走,感觉这转播从3D变成了2D. 有点闪得慌
回复 SOHO先生 2011-6-15 10:18
岳博士,建议您到美国中文网开个博客分店,那样直播看起来更精彩。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15 10:30
SOHO先生: 岳博士,建议您到美国中文网开个博客分店,那样直播看起来更精彩。
同意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5 10:32
说实话 很难过,为桑兰难过
回复 陈营 2011-6-15 10:44
对岸的灯: 同意
同意 (ZT)
回复 陈营 2011-6-15 10:46
早安太阳: 说实话 很难过,为桑兰难过
俺都难过好几回了。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6-15 12:05
陈营: 俺都难过好几回了。
俺也是。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5 12:42
陈营: 俺都难过好几回了。
唉~~这个真的感觉不好玩,再这样下去
回复 曼哈顿 2011-6-15 13:15
早安太阳: 唉~~这个真的感觉不好玩,再这样下去
桑兰维权俺支持,找错了人就没法支持了,难道要支持他胡闹不成?
回复 曼哈顿 2011-6-15 13:16
SOHO先生: 岳博士,建议您到美国中文网开个博客分店,那样直播看起来更精彩。
岳博士,移步去中文网开个博吧。。。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5 13:18
曼哈顿: 桑兰维权俺支持,找错了人就没法支持了,难道要支持他胡闹不成?
那现在可以换律师吗?真的,我觉得如果没人帮他,或他的敬业态度不转变,这个案子非弄砸不可 我不喜欢这种事情
回复 随意随缘 2011-6-15 14:52
早安太阳: 说实话 很难过,为桑兰难过
Me too
回复 ala 2011-6-15 16:55
海明已经的道成仙,化愚西去,修成海鲜,什么时候想他了,可以去他在美国中文博客遗址凭吊:
http://www./blog/lawyerhaiming/
回复 随意风 2011-6-15 17:20
早安太阳: 说实话 很难过,为桑兰难过
我以前挺同情桑兰的, 现在看到满口污言秽语的黄健, 都不知道桑兰怎么可以和这种人在一起的, 难道真的是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吗? 如果真是, 为什么还要同情她?
回复 ala 2011-6-15 17:37
害民本来就是想安乐死,根本就没有要上法庭的意思,贼好是让法院把诉讼给枪毙,他可以无伤大雅的死里逃生,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错,用以激怒法庭,被全身而退,他这样可以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名利,真是妙不可言。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15 20:20
随意风: 我以前挺同情桑兰的, 现在看到满口污言秽语的黄健, 都不知道桑兰怎么可以和这种人在一起的, 难道真的是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吗? 如果真是, 为什么还要同情她?[em:1 ...
绝对同意
回复 陈营 2011-6-15 20:23
早安太阳: 唉~~这个真的感觉不好玩,再这样下去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真理啊。可悲的是桑兰周围没有真正善良的朋友,社会对她的宠爱使她变得狂妄自大,恐怕日后会是身残心也残的典型了。
回复 老岩子 2011-6-15 20:57
非常谢谢你的跟踪报道评论.每日必看.
回复 OLN 2011-6-15 21:03
海明在美国中文网骂岳冬晓。与上这样个律师,算倒霉了。
回复 曼哈顿 2011-6-15 21:11
跟着大侠去了美国中文网。好像海明又想跑,他说他要去QQ...
回复 曼哈顿 2011-6-15 21:13
早安太阳: 那现在可以换律师吗?真的,我觉得如果没人帮他,或他的敬业态度不转变,这个案子非弄砸不可 我不喜欢这种事情
我觉得岳博士是唯一能帮助桑兰的人。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15 21:19
感谢岳先生,看您的评论已经成为我的每日必不可少的功课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5 22:44
陈营: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真理啊。可悲的是桑兰周围没有真正善良的朋友,社会对她的宠爱使她变得狂妄自大,恐怕日后会是身残心也残的典型了。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5 22:55
随意风: 我以前挺同情桑兰的, 现在看到满口污言秽语的黄健, 都不知道桑兰怎么可以和这种人在一起的, 难道真的是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吗? 如果真是, 为什么还要同情她?[em:1 ...
   我不知道黄健的事情,也不想评论他们的感情。我相信真实的感情只能用缘分来解释。
我不会因为桑兰和谁在一起,来决定同情不同情她,我对她的同情是发自内心的。我喜欢她的笑脸,那么纯洁的笑脸不是一个心里邪恶的人可以笑出来的。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5 23:09
曼哈顿: 我觉得岳博士是唯一能帮助桑兰的人。
这将是一个非常challenging,非常劳累,可能到最后吃力不讨好的案子,可能谁都难以胜任也不愿意胜任。
回复 yunmu 2011-6-15 23:35
除了信件必须写给法官之外,看来现在法院都要电子递交(ECF)PDF文件以节约花费。学习了。
回复 呵呵哈 2011-6-16 01:25
在SINOVISION NET 上看到的网友贴:

      .fencer1818
      中午咱们联系,我告诉你一个大好消息,豆子毛的客户资料我找到了,找了一大圈,差点把我累死。这要感谢新浪一小编,非得参与我的论战,结果被他们副总编大批特批一顿,把处理结果发到我的短信,看在新浪总编陈彤的面子上我就饶她一回。结果,还是被我乘虚而入,我说:咱们合作5年了,出这岔子要弥补我一下,于是......哈哈
      其实豆子毛是个不错的女孩,只是被不法之徒煽动了,她属于人家偷驴她拔橛子,所以,您要考虑我的建议把她从被告名单上拿下来。
      当然,如果这丫头执意要上法庭,我就不拦着了。
      咱没某些黑那么卑鄙,还用木马程序?呵呵,谁电脑不装个杀毒软件?防火墙?所以要用巧招,如果腾讯和您合作的好,可适时提出一些小要求,因为这在国内难度不大,1、报案 2、后台机房为警察大开大门就可以了。不过这些公司还是挺仁义的,除非有些人的言论太过激了,太明显了,他们才会提供。
      我的建议,仅供参考。哈哈
      发布时间:06-15 10:52
      发布时间:06-15 11:3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浪在美国有上市, 怎么还管理这样不职业化. 任黄键公开叫板, 实际上最猖狂叫嚣威胁的并非网友. 尽日溜达最多的地方是薛博士和新浪"漂泊未还家"的博客, 二位都系列地对桑兰案进行了理性客观的分析论证. 这么多年人们都关注支持桑兰, 可如今桑兰的所言所为,让中立的国人没办法再支持她. 似乎是"南京老太太" 要来美国了.
回复 呵呵哈 2011-6-16 02:10
早安太阳:    我不知道黄健的事情,也不想评论他们的感情。......我喜欢她的笑脸,那么纯洁的笑脸不是一个心里邪恶的人可以笑出来的。
桑兰早就表明过,那曾经的纯洁笑脸是被那些心怀叵测的所谓善良人控制洗脑出来的.
回复 呵呵哈 2011-6-16 02:18
陈营: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真理啊。可悲的是桑兰周围没有真正善良的朋友,社会对她的宠爱使她变得狂妄自大,恐怕日后会是身残心也残的典型了。
赞成! 桑兰是被善良的人们宠得忘记自己是谁了.
回复 窝窝头 2011-6-16 03:34
早安太阳:    我不知道黄健的事情,也不想评论他们的感情。我相信真实的感情只能用缘分来解释。
我不会因为桑兰和谁在一起,来决定同情不同情她,我对她的同情是发自内 ...
你跟我一样,我不喜欢黄建,但这不影响我同情桑兰。
回复 窝窝头 2011-6-16 03:39
岳博士曾经排除万难帮助贺家,这次希望也能帮帮桑兰,帮她出谋划策,不要抱着看热闹,看海律师笑话的态度。一个女孩子17岁便终身残疾,如今因为维权被谩骂羞辱,很担心她来美国会遭遇不幸。
回复 波士顿阿叔 2011-6-16 09:33
海明在中文网博客里(喜形于色地)说:

“莫虎放弃抗辩,不不是因为他好心,因为新诉讼中对他的指控有所增加。估计是, 他认识到抗辩不会成功,所以干脆放弃了抗辩。”

-----------------------------------------------

莫虎是要“关起门来打狗”,当然会希望海明把越多的烂东西写进诉状越好,如果现在反对的话,不就是把野狗放出门了吗? 不要说莫虎现在不会反对,如果接下来海明再有新证据新证词添加,再次修改诉状的话,还是不会反对,除非法官阻止。这就是莫虎经验老道得地方,秋后算账么,慢慢来。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6 09:45
呵呵哈:    桑兰早就表明过,那曾经的纯洁笑脸是被那些心怀叵测的所谓善良人控制洗脑出来的.
表说了,我今天都哭了,真的,这个对我不好玩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6 10:04
窝窝头: 你跟我一样,我不喜欢黄建,但这不影响我同情桑兰。
   终于找到你了~~~好难啊!
回复 tobuto 2011-6-16 11:07
曼哈顿: 我觉得岳博士是唯一能帮助桑兰的人。
"我觉得岳博士是唯一能帮助桑兰的人。"
只要桑兰身边还有海黄在,谁敢去帮桑兰?
是不是要先签一个免责协议呀
回复 随意风 2011-6-16 16:37
早安太阳:    我不知道黄健的事情,也不想评论他们的感情。我相信真实的感情只能用缘分来解释。
我不会因为桑兰和谁在一起,来决定同情不同情她,我对她的同情是发自内 ...
你也许是对的, 但是这个黄健真的让人害怕, 怎么能和这种人生活在一起, 让我和他呆一分钟都嫌太多. 为桑兰今后的生活担忧.
回复 曼哈顿 2011-6-16 22:28
刘国生博文:海明的日子进入了倒计时
自从5月24日以来,我们保持沉默足足有三个星期了,尽管对方的叫骂已经变成喊打喊杀之声,就连M4A1卡宾枪都用上了,我们一概不予理会,正如很多网友劝告我们的那样:沉默是金。因为我们沉默,对方才有那么多上窜下跳的精彩表演,令很多人大开眼界,看清了桑、黄、海究竟是些什么人。

时至今日,有些支持我们的网友已经沉不住气,认为我们应该立即反告对方,他们开始怀疑莫虎是否“不作为”,甚至怀疑他是否能力有限。有些朋友还告诫我:莫虎是刑事律师,对于民事案件缺乏经验,建议我不要怕花费律师费,应该多请律师,组成律师团,等等。

我们很感谢这些朋友们的关注和支持。我可以告诉大家:莫虎很快就要重拳出击,海明的“好日子”很快就要结束,实际上,他的日子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莫虎的确很忙,最近他一直不在纽约,因为他必须在华盛顿出庭一个很重要的刑事/民事案件,我相信这是他前些时对桑兰案不得不要求延期的主要原因。但是这并不等于他把桑兰这个案件放在一边不管了。

莫虎是我多年的好友,但是我从来没有委托他办案,由于这是第一回,我也在暗中仔细观察他的办案态度和能力。我发现莫虎的工作态度十分虚心严谨,他不仅争取时间做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打无把握之仗,还多方征求意见,务求把他的“动议”案(要求法官判对方撤案并予以惩罚)做得无暇可击,这和海明的轻举妄动成鲜明对比。我无须再多说,因为大家很快就可以从法院网上看到他的动议全文了。

这里我要多谢海明把莫虎也告了,因为是他把莫虎和其他被告捆绑在一起的。眼前这第一仗就是“莫虎对海明”,其它被告也许要暂时“屈居”为观众,但是莫虎为自己所争取到的每一个胜利,也就是所有其他被告的胜利。海明知道在这个问题上他犯了严重错误,因此在控告莫虎之后,又不断求和,莫虎没有反对他修改诉状,更令他沾沾自喜,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身陷绝境。

路平的“性侵犯”伪证已经交给莫虎处理,网上的分析评论也很靠谱,我在此就不多说了。我需要指出的是,路平在他证词的最后一段,指我在“泰国、俄罗斯、中国等地经营不正当行业.......”,究竟是些什么“不正当行业”,又有什么证据? 这个证词有他的签名和第三方公证,路平无法否认或狡辩。对于这种诬陷和伪证,应该如何对待,等莫虎比较空闲一些的时候,我再向他请教,这笔多余的律师费我还真不想省。(刘老大)
回复 CNM_HM 2011-6-17 01:36
曼哈顿: 刘国生博文:海明的日子进入了倒计时
自从5月24日以来,我们保持沉默足足有三个星期了,尽管对方的叫骂已经变成喊打喊杀之声,就连M4A1卡宾枪都用上了,我们一概 ...
现实中“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并非是一种调侃。
回复 kewu 2011-6-17 19:40
希望岳博士能够帮帮桑兰
回复 chineseman 2011-6-17 19:57
想到海法师就想笑。虽然他遁地了,他老人家留下的笑料还是够大伙笑一阵子的。感谢海法师给我们的生活增加不少乐趣。也感谢岳大侠让我们接着看他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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