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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海明的建议--在媒体上赌谁狠是打不赢官司的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13 00:0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37评论

海明啊,这样在媒体上赌谁狠是打不赢官司的。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一再坚持那18亿美元的赔偿只会把这个官司变成一个闹剧。

也许特纳会为了省去麻烦以100万左右和解,但那也得先打过了他们的motion to dismiss以及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 之后。

至于刘谢二人,因为你们已经把他们名声搞坏了,他们的选择只能是打到底,维护名誉。这个案子对你不乐观:有个不容否定的事实,桑兰受伤后得到了他们的照顾。所谓刘谢有钱,所以那些照顾不算什么属于混账逻辑--人家付出的是时间与情意。就算这个官司能见到陪审团,后者听了这种言论之后,会怎么想?

桑兰起诉刘谢的理由好像是说刘谢剥夺了她起诉相关责任人的时机,但有网友指出,她在刘谢处只呆了10个月,10个月之后呢?桑兰18岁了,成人了,而且回中国了。你总不能在法庭上说刘谢用巫术遥控了她吧?而且,桑兰在刘谢处还接受了巴林顿大学博士吴征的太太的采访,从言语之间,桑兰很活跃,思维很清晰,并无思想被控制的迹象。

唯一有点可能的是那个刘谢贪污、挪用捐款的指控。目前我们只看到一面之词。到时把相关账本拿出来就知道了。即使这个指控成立、情节极为恶劣、需要惩罚,顶多也就是捐款数10倍之内的赔偿---这与刘谢是否在别处赚了很多钱毫无关系。仇富思想很多人有,陪审团也会有,但你不能太明显,因为陪审团也不愿意看到你一夜暴富。

另外,时过13年,即使有任何指控在追诉期之内,被告也能使用LACHES辩护。

有人说,贺梅案能打赢原因之一是得到了媒体的关注。但请注意两点:(1)我们在媒体上从来不提法院文件之外的东西,主要是强调基本原则;(2)贺梅案在媒体关注、使馆关注的情况下一直是输:2001年法庭禁令,不准贺家看望女儿;2004年审案时法庭里多家媒体实时报道,象报道拳赛似的,中国使馆的人坐在法庭里旁听,但判决是剥夺贺夫妇父母权;2005年底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很多支持者如什么海外华人组织(其头目是个洋人)、家庭权利组织都偷偷溜了。我们是屡败屡战。等到我们2007年在最高法院取得胜利的时候,除了当地的,媒体早已淡忘了贺梅,大部分人早已在脑子里给那个案子判了死刑。

还有一点,贺梅案是得到了美国主流媒体的关注:New York Times都整版报道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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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7 个评论)

回复 xqw63 2011-5-13 00:26
很中肯
回复 match99 2011-5-13 00:32
这才是经验人士的观点。大喊大叫又乱骂的人怎么能打赢官司呢?
回复 解滨 2011-5-13 00:42
专家之见!
回复 Siliconvalley 2011-5-13 00:47
说的有道理,靠炒作没有,只能给自己做个反面广告。
回复 博君一笑 2011-5-13 00:52
这个案子最终结局就是:刘谢名声搞臭了,桑兰名誉毁半了,网民娱乐看笑了,法院慢慢拖没了,媒体炒作受益了,律师名利双收了。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1-5-13 01:04
   客观理性永远是第一位的。
回复 小由 2011-5-13 01:05
明白人!
回复 Cannaa 2011-5-13 01:16
"顶多也就是捐款数10倍之内的赔偿" ----也不少了。桑兰没有指望上亿,那只是策略。媒体虽然没太大用,有总比没有强。
回复 zgynkmsgh 2011-5-13 01:18
9494!
如同大律师也玩脱光!
回复 zgynkmsgh 2011-5-13 01:21
估计他赢不了,因为他闹得太过份,连普通人都反感,赔审团更反感。最后连一把米都丢了。
回复 datudou 2011-5-13 01:25
理性!客观!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5-13 01:26
有道理。
回复 Cannaa 2011-5-13 01:43
桑兰指出,当时在美国很多人为她捐款组成的“桑兰友好基金”,实际上一直由谢/刘控制,直到2008年才给桑兰本人。她说:“这里面就不知道怎么用的。因为基金都是他们在控制,我也没有拿到任何明细。开始他们跟我说,基金由4个人监管,他们不是监管人。结果2008年给我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就是监管人。”

桑兰谈到当时她从美国养伤回来的飞机票:“刘/谢那会跟我说的是,机票是他们出,两张头等舱(桑兰和母亲)。我在美国的医疗用品、电动轮椅运回来,也说是他们出钱。结果2008年去美国才知道,是从基金中扣除的,当时我也惊了。”

桑兰和黄健向记者出示了一张2008年6月约14万美元的基金余额从银行转交桑兰本人的证明,上有刘国生的签字,标明的身份是“基金经理”。桑兰说:“最早他们说17万,现在这是14万。支出啊什么,都没有明细。”

黄健则说,他们跟律师咨询时,律师也抛出一个话题:基金款项到底有多少?黄健表示,基金当年并不是由刘/谢发起的,而是由律师楼发起的。但是,“你们可以去美国查注册地址,这个注册地址就是在他们家里”。他同时质疑:“当时桑兰成年了,上大学了之后,为什么不把基金交给她本人呢?也完全可以交给她父母呀。”

桑兰和黄健在谈到当年谢/刘夫妇的做法时,多次用到“控制”这个词。他们认为,当时包括后来很久,谢/刘都是从经济和思想上给桑兰压力,控制桑兰。

桑兰谈到,自己回国后被清华附中录取,老师曾到家里来上课,但中间硬是被刘/谢掐断了,“这件事真的气死我了”。

桑兰说:“我刚回来,他们就一直打电话过来,动不动数落我。比如有个媒体采访我,我没提到感谢他们,他们就说我没心没肺,没良心。”

黄健认为,谢/刘当初照顾桑兰并非如自己宣称的那样“无私”,而很大程度上是利用桑兰炒作自己。他说:“当时很多政要、名人都去看望桑兰,可以看当时的照片,很多照片上都少不了谢晓虹。”

桑兰则说,包括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等名人的信件和看望桑兰的照片等最珍贵的资料,谢晓虹制成了一本相册,给桑兰看过,“但他们一直都没给我,强调这个太珍贵了,说‘阿姨怕你保存不好就可惜了,我们替你保存’。我当时很简单,觉得那就他们拿着好了。”

谢晓虹和桑兰在2002年合作过一首歌《缘份》,并由谢晓虹的乐达利公司制作成DVD。黄健认为这侵犯了肖像权,而且DVD封面介绍中,突出介绍了谢晓虹,署名中也使用了“乐达利公司董事长,电彩公司董事长”的身份。

桑兰说:“我参加过她两个活动,分别是河北和天津卫视的。天津卫视的节目,她完全是以企业家形象出现。”

黄健表示,在起诉之前,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一句话,说谢/刘是“说大话,使小钱”。他说:“这是我当时的一种感受,有感而发。”
回复 Cannaa 2011-5-13 01:46
黄健质疑道:“刘/谢为什么不让桑兰接受中国媒体采访?因为中国媒体一定会问这个事情(撤垫子),包括怎么解决,因为是自己人,沟通没问题。而国外媒体不一样,桑兰不会英语,就全由他们控制。”

据桑兰回忆,受伤三个月后她从美国的医院出院,然后和母亲住在谢宅养伤近7个月。那段时间里,“他们都不让我们出门,理由是外面乱,危险。有次我母亲心疼我吃饭不好,鼓足勇气去唐人街买吃的,回来被谢阿姨一顿数落,说‘你怎么能随便出去’。”

桑兰还提到,当时浙江同乡会也提出来,要一起帮助和照管桑兰,因为桑兰是浙江人,但刘国生夫妇不让。“很多人都抢着帮我,但谢晓虹给我灌输的永远都是:他们要骗你。”
回复 陈营 2011-5-13 01:55
岳博士所言极是。其实多数网民也看明白了。只是海明律师的做法令人费解,这坛里也有疑似海明马甲者左引用右转帖,拿出各种版本的道听途说搅动着舆论,何不耐心些等候法庭发落呢。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5-13 01:58
我个人认为,贺梅案的情况不同,人家是亲生父母,当然要孩子是理直气壮的。而打了那么多次官司,只能证明华人在与美国人争诉时,权利不平等。
而桑兰案是中国人对中国人,而且大部分起诉的理由都很拿不上台面。当然,美国法院不会不接受的。人家是开门做生意,有生意怎么会不做呢,海律师最大的忽悠就是把法院接案子当成法院对自己的支持加以舆论,这是完全错误的,美国的官司,就会有两种结果。但大部分律师都不会通过舆论,因为惊动了舆论就会被关注输赢,你要赢了,没话说,你要输掉了,哈,那就等于给自己做反面广告了。
回复 解滨 2011-5-13 02:40
就是在媒体上打官司,也要去美国的主流媒体上去打。 在华人媒体上,打个什么劲? 选陪审员,不会尽让华人去当的。 能有一两个华人就很不错了。
回复 Cannaa 2011-5-13 02:48
解滨: 就是在媒体上打官司,也要去美国的主流媒体上去打。 在华人媒体上,打个什么劲? 选陪审员,不会尽让华人去当的。 能有一两个华人就很不错了。
美国不比中国媒体高明。关键是美国媒体不关心华人的消息。海明当然明白要先从中文媒体着手。莫虎比中文能是海明的对手吗?别跟我提英文,莫虎英文虽然好,可是长个华人像,调动不了美国媒体。这就是华二代的悲哀,两边不靠。

海明以前的案件已经是破天荒了,华人在美国的法律实力就是这么弱。海明从零做起,不能要求太高,最起码CNN写回信了,难道华人挨骂连个泡也不冒就好吗?看看其他华人律师,不是鸡毛蒜皮(单身老猫),就是专整华人(郑一芳),你还指望怎么?
回复 岳东晓 2011-5-13 02:58
Cannaa: 美国不比中国媒体高明。关键是美国媒体不关心华人的消息。海明当然明白要先从中文媒体着手。莫虎比中文能是海明的对手吗?别跟我提英文,莫虎英文虽然好,可是长 ...
郑一芳属于已经自以为混入美国主流社会的了,联邦副法官也不是人人能当的。其实,他能上去是占了少数族裔的名额,但他上去后不但不奉公守法、对华人一视同仁,反而干起吃里扒外的二狗勾当,就难怪华人社区反对了。这不,华人社区的反对声中,虽然民主党在参议院占多数,他的提名还是通不过。
回复 ysong 2011-5-13 04:08
Cannaa: 黄健质疑道:“刘/谢为什么不让桑兰接受中国媒体采访?因为中国媒体一定会问这个事情(撤垫子),包括怎么解决,因为是自己人,沟通没问题。而国外媒体不一样, ...
我说大律师,您就用您的大名“海明”回贴,何必还披个马甲?
回复 goodoctor 2011-5-13 04:33
未见过律师拿着诉讼站在法庭的门口给新闻记者拍照,到底是争取谁的利益  
回复 collection2010 2011-5-13 04:33
海律师迄今为止有成功的案例吗?我知道的就是代表13亿中国人(其实没人委托他)起诉某媒体,最后撤诉告终;翟甜甜,最后被戴着手铐押解回国。
回复 三Y老豆 2011-5-13 05:10
经年累月的体会啊,海明要借鉴,靠舆论影响法律,在美国还得找大报
回复 Cannaa 2011-5-13 05:45
ysong: 我说大律师,您就用您的大名“海明”回贴,何必还披个马甲?
我不知道海明有马甲
回复 Cannaa 2011-5-13 05:49
岳东晓: 郑一芳属于已经自以为混入美国主流社会的了,联邦副法官也不是人人能当的。其实,他能上去是占了少数族裔的名额,但他上去后不但不奉公守法、对华人一视同仁,反 ...
那种黄皮香蕉只能在老中国城有势力。现在大陆来的多了,美国华人结构正在改变。郑一芳押错了宝,支持FLG,现在大陆媒体也不报导他了。
回复 davidon 2011-5-13 08:36
孩律师不知道吗?人家就是要把名声玩大,以后有更多瞧竹杠似的生意
回复 小咸菜 2011-5-13 14:43
这么中肯的建议,海明小律师是听不进的!讲也是白讲。
回复 海外原创010 2011-5-13 21:30
岳博士天真了不是?讲理要看跟谁讲,跟无赖能讲出什么道理来?更何况人家要的就是这效果,时机到了,人家自然会有办法解套。。。
回复 torpedo1 2011-5-13 21:54
Cannaa: 我不知道海明有马甲
那就是“秘书” 要不这么紧跟解,解释,辩护
回复 ofox 2011-5-13 21:59
LZ到是个厚道人,海明打的是知名度。
回复 Cannaa 2011-5-14 01:36
torpedo1: 那就是“秘书” 要不这么紧跟解,解释,辩护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灰色地带是大多数。
回复 seamandh 2011-5-14 06:28
确实,律师工作应更理性些!
回复 West-East 2011-5-14 10:12
Cannaa: 美国不比中国媒体高明。关键是美国媒体不关心华人的消息。海明当然明白要先从中文媒体着手。莫虎比中文能是海明的对手吗?别跟我提英文,莫虎英文虽然好,可是长 ...
莫虎比中文能是海明的对手吗?-- 比中文干嘛?美国律师得出美国法庭吧?跟美国法官说中文吗?
你还指望怎么?指望怎么?拜拖海大律师少代表13亿,忽悠中国人。

单身老猫义务帮很多小老百姓,大家感谢。
郑一芳至少做到那各位置,也没专整华人,没再上一层楼而已。
不像海大律师,净忽悠中国人,美国听不见,听不懂。

桑兰摔坏了,得到了比其他人多的经济赔偿,受到前所未有的照顾和吹捧加荣誉。运动员失手,出事,不能说常有,但中国,外国都有。谁有18亿?
在美国搞这种官司,乌龙而已。正经律师不干的。
争气,维权?丢人现眼的闹剧!演猴戏。
回复 West-East 2011-5-14 15:43
Cannaa: "顶多也就是捐款数10倍之内的赔偿" ----也不少了。桑兰没有指望上亿,那只是策略。媒体虽然没太大用,有总比没有强。
各人吃各人饭。有胳巴有腿吃劳力饭。
桑兰摔坏了,得到了比其他人多的经济赔偿,受到前所未有的照顾和吹捧加荣誉。送进北大新文系(多少人考不进去),读不下来。送进电台,不会写稿作事,还耍大牌。
只会被推在轮椅上,sell “桑兰的微笑”。胳巴腿不灵脑袋空,吃的是形象饭。
今这形象,高调骂保姆,狮子血口18亿,昨天还感恩之旅,今日性骚扰,翻脸比翻书快。左一黄无赖,右一海大忽,儿童不宜!
恩人不是刘谢说的,是桑兰说的。在这之前,人人知道桑兰,谁知道刘谢?
这钱要捞到了(上帝保佑,阿弥驼佛吧),够黄某人花的吗?要捞不到,下半辈子吃嘛呢?
鼓动支持桑兰闹腾的人,到时侯,你们是捐钱出力,还是象刘谢,搬你家导尿换屎性骚扰去? 
回复 West-East 2011-5-14 16:14
博君一笑: 这个案子最终结局就是:刘谢名声搞臭了,桑兰名誉毁半了,网民娱乐看笑了,法院慢慢拖没了,媒体炒作受益了,律师名利双收了。
“刘谢名声搞臭了”-如果最终刘谢只是帮人,没有不法,会赢得更多人尊敬。住家十个月,全家出动,导尿换屎,几人能做?不是这末个闹腾,咱还不知道呢。
“桑兰名誉毁半”-毁半?毁全?
“网民娱乐看笑了” - 都是中国人,也笑不出来.lose-lose situation, 又蠢又苯。岳博士说,唐人街窝里斗。
”法院慢慢拖没了“ - dismissal 吧?
”媒体炒作受益了“ --
”律师名利双收了“ - 什么名?什么利?公益大家受益,狗屎人人闻臭,污染。
回复 West-East 2011-5-14 17:12
乔丹: 我总觉得海明律师有点不正常,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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