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文原载于***网站(唉,贝壳居然把人家网名给屏蔽了),有感而发,并非针对贝壳村任何事情
你去问问贺邵强,看贺梅案是谁打赢的(参见这个视频的第9分钟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6OQtjBe1xM )。或者问问ABC的记者,为什么ABC最后报道只有我是LEGAL ADVISER,根本没提律师。
不过一般人都迷信律师,迷信权威,以为有执照的律师才能认字、才能讲道理。说实在的,我开始对律师也很尊敬,说话也小心翼翼的,毕竟人家在法学院读了三年书嘛。
贺梅案初审判决,法官写了72页纸论证,结论是剥夺贺氏父母父母权,彻底切断贺梅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这个判决全文在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27/Childers_Final_Opinion.htm 。这份判决一出,某些海华连夜组织翻译,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揭批同胞、支持剥夺父母权的群众运动。某些不甘寂寞的华人律师也跳出来,对同胞落井下石。我几乎是一个周末没休息,撰写了一个分析、批判法官判决的15点纲领性文件 (见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58/Hes_Public_Statements.html )。某些海华见了此文居然吓得惶惶不可终日,生怕得罪了洋人,居然有人要我收回,贺家律师也立刻声明与此15条划清界限。英文媒体却在收到这个文章之后,连发三篇文章,炮轰法官,甚至引用我的严格证明,说法官是个lying judge。
我 与贺的15点抛出得到洋文媒体呼应之后,华人社区总算发现天没有塌,但要他们站出来支持是不敢的。当时,贺邵强天天联系什么百人会、千人团,什么这个华人 社团,那个社团,都无人吭声。最后,只有西雅图的海外华人组织(OCA)站了出来,指责初审法官文化歧视,而西雅图OCA主事的是一个白人!
上诉法院的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其复审判决洋洋洒洒114页。全文在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98/BakerJerryLOPN.pdf 。看到这本研究论著似的判决书,中外律师、法律砖家都傻眼了。这也难怪,该判决作证HIGHERS法官是全美家庭权利法专家。原来支持贺家的OCA,美国 家庭权利组织,都悄悄地退出了。原来支持贺家的路贝特教授也只能承认HIGHERS法官是 REAL EXPERT。多维还找了个某某律师分析这个判决。在老海华们的眼里,贺 家就像是判了死刑。媒体也不怎么报道了,知道其命运已定。贺家的律师以及当地专家想到的是田纳西法律本身违背了美国宪法。贺邵强到处发求救信。很多律师都 收到了贺的求救。但法庭是个讲理的地方,你讲不赢道理,就得认输。
搞到这时,田纳西上诉法院判决一出,我发现自己才是真正高手,可以任意击倒任何一方。
我 是不想贬低律师,毕竟人家是免费工作了几年,而且大家都是同一条战线上的。但他们确实没有提出任何有见地的观点,以至于一输到底,直到我出手。他们跟几个 教授费劲苦心想证明田纳西法律违背美国宪法,结果我随便提出个理论,他们的观点就不成立了。我的理论被田纳西司法部拿去照搬了,这也使田纳西司法部改变了 反对贺家的态度。我的文件在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84/ydx_amicus_brief_e_copy_single_space.pdf ,论证了HIGHERS的逻辑、法律错误。
贺梅案搞到最后,律师们提出的还是把案子打回少儿法院审监护权。最后是我替贺家撰写动议,要求直接把小孩归还。这个动议在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79/jackhe_motion_for_determination.pdf 懂英文的可以自己读。当时这个动议递上去,一帮律师还说不合程序,被贺邵强嘲笑为书越读越蠢。打赢把小孩要回来才是硬道理。
海 华一般都不蠢,算术、几何都还可以,但思维方法往往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没有宏观思维、总体思维,也没有主人翁意识。我写写贺梅案,其实是免费给人讲战斗经验。就像有我老喜欢讲毛泽东兵法,为什么?目的并不是为了 捧毛泽东,更重要的是,让大家学习怎样从一个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但老有些蠢人以为我是要吹牛。
想想看,如果汉人都很牛,到哪都被人敬畏三 分,洋人法官看见汉人就不敢乱来,我用得着耗费几年的青春去打贺梅案吗?为了这个案子,我很多商业项目都搁置了。这是很无奈的事情。我记得刚上北大时,印 象很深的一句话概括北大精神:我们不上谁上?贺梅案就是这么一个悲哀的事情。最后需要一个不搭界的、搞科技的人来插手一件父母权官司。为什么?华人法律界 无人、无德、饭桶!等我们把贺梅打赢了,上了ABC2020牛哄哄地宽恕贝克,有些人却出来冷言冷语,或者事后诸葛亮,玩低劣的东方式嫉妒。
贺 梅案里还有一个人--贺梅法案的推动者,蔡金良,也是北大的,在一家公司上班。最后担子还是落在了北大人身上,多累啊。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情,明朝东北有事,还得广东进士袁 崇焕调兵;清朝新疆有事,只有湘军撑着,湖南人在天山脚下对抗俄国毛子。918事变,没有广东人保护东北人,只有张学良这30万大军不敢放一枪的孬种,日 本人才出动一万人,东三省就丢了;淞沪抗战,广东人在上海抵抗倭寇,只有一个上海女学生爬过去送了面旗子,其余的人都在看热闹。。。为什么我提倡中国人应该向湖南人学习?除了提高中国人在国际上的战斗力与地位之外,也是觉得湖南人太累,天下事都得担 着。
至于本人的知识产权案,更是激烈。双方光法律文件来回,估计上千。想想看,以搞理论物理的分析力、创造力、记忆力、判断力,经过这么多年的学习、实践,律师的那点扯皮的东东算什么呢?等我有时间,写本书,讲讲经历。
律师靠替人打官司吃饭。我不是律师,不靠替人打官司吃饭,我说这些是希望大家得到点启发,有点法律思维有好处。否则被无良律师卖了还替人数钱,比杨白劳还惨。这样的例子,我们应该看了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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