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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撤销对薛伟森的起诉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29 08:1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15评论

06/28/201140 NOTICE OF VOLUNTARY DISCONTINUANCE AGAINST WINSTON SIE: Please take notice that the plaintiff, through her attorney, hereby voluntarily discontinues this action against Winston Sie without prejudice, on the ground that Sie's counsel Hugh Mo has provided new evidences indicating that Winston Sie has been living in a foreign country since February, 2002. This Notice has been served on Hugh Mo via ECF and mail on the date below by the undersigned. ENDORSEMENT: So Ordered. (Signed by Judge Leonard B. Sand on 6/28/2011) (mbe) (Entered: 06/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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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5 个评论)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29 11:21
不知道该表那个表情了 ~~就当笑话看吧
回复 dadazhao 2011-6-29 11:47
岳大侠,还是想请你考虑以下这么个提诉。桑兰诉法这件事的由头似乎是这样的:

           1. 桑兰自己一直觉得有怨有冤。当然这怨冤是否“在情在理在法”另当别论。
       2. 桑兰要“解怨报冤”,无非是想要于情于理于法的对自己的不幸作个口服心服的了
          断。她心中似乎始终有个阴影。即她的伤是伤于别人的过失;她的被托付照顾,是
          让人赚了便宜;。。。总之,她认为别人利用了她而不是真正的关护着她。
      
       3。但在一定程度上,桑兰对能否“于情于理于法”的了断这个心结,自己又是
          心中无数的。而走“诉法”的路,显然是最险也是最能引起轰动效应的“华山一条路”
          ,非赢即输。而对桑兰来说,赢固然好,但输也无所谓了。而说不定,“于法”的输
          却能带来“于情于理”的赢呢!再退到底,即使“于情于理”上,桑兰也输了。从旁
          观者尽可能保持客观的角度来看,是否于桑兰也会觉得是一种解脱呢?!或许,她要的
          就是这么个结果。也就是说,桑兰要的是一个对自己的“千千怨冤心结”于情于理于法
          的终极评判。至于“千夫所指”的舆论现象,对一个抱着“不讨个说法不回头”,“虽
           千万人吾往欸”的视死如归者来说,已经不在一个评判意义层次上了。
         
        4. 有一句莫虎应答诉状的话很可回味。他大意是,多年前桑兰倒在了体育场上,这次她
            要倒在法律上了。到目前的事实进展来看,莫虎说的是有道理。尤其是碰到了这么个
            海明在担着桑兰走华山险道。但话又说回来,这条险道,不是个二楞子,又有谁能
            上?谁敢上呢?明摆着嘛.
               
              5. 那么,难题来了:事端是由桑兰而起的,而桑兰之所以要挑起这个火头,不能说全是
            为钱,对自己的怨冤心结作个彻底的审判或明断,应该说,占了更多更大的成份。
             那么,在这么多已经知晓的事实面前,假如桑兰找到了你,我大侠岳
             东晓,你觉得应该怎样来看这件事?也即是说,到底应该怎样于情于理于
              法,从最大的理性,真情,和善意来回应桑兰诉求呢?!?

           补记: 正因为自己对这个问题于困惑中,所以列出作为一道沙盘题,特请大侠共赴。
回复 窝窝头 2011-6-29 13:47
dadazhao: 岳大侠,还是想请你考虑以下这么个提诉。桑兰诉法这件事的由头似乎是这样的:

           1. 桑兰自己一直觉得有怨有冤。当然这怨冤是否“在情在理在法”另当别 ...
你说的太好了!是我想表达的观点,谢谢你!
回复 tobuto 2011-6-29 17:51
dadazhao: 岳大侠,还是想请你考虑以下这么个提诉。桑兰诉法这件事的由头似乎是这样的:

           1. 桑兰自己一直觉得有怨有冤。当然这怨冤是否“在情在理在法”另当别 ...
"而说不定,“于法”的输却能带来“于情于理”的赢呢!再退到底,即使“于情于理”上,桑兰也输了。从旁观者尽可能保持客观的角度来看,是否于桑兰也会觉得是一种解脱呢?!或许,她要的就是这么个结果。也就是说,桑兰要的是一个对自己的“千千怨冤心结”于情于理于法的终极评判。至于“千夫所指”的舆论现象,对一个抱着“不讨个说法不回头”,“虽千万人吾往欸”的视死如归者来说,已经不在一个评判意义层次上了。"
既然如此,那就“求仁得仁又何怨乎”了,千夫所指,夫复何言。至于“从旁观者尽可能保持客观的角度来看”,这个比较困难,她的代理律师和经纪人发布的消息,无一不欲极力影响舆论,又有哪些有助于旁观者保持客观角度呢?
既然下决心在美国的法庭上对“怨冤心结做个彻底的审判或明断”,当然要按照美国法庭的规矩来办事。她和她的代理律师明白这一点吗?
这个审判或明断的成本,由谁来负? 美国纳税人吗?被告人吗?还是她自己? “输了也无所谓”,她想好输了之后如何承担责任吗?
回复 paci 2011-6-29 21:07
反复多次地起诉,撤诉会有什么后果吗? 如果没有任何限制,人人都能心血来潮便起诉,感觉不好就撤诉了
回复 陈营 2011-6-29 23:44
dadazhao: 岳大侠,还是想请你考虑以下这么个提诉。桑兰诉法这件事的由头似乎是这样的:

           1. 桑兰自己一直觉得有怨有冤。当然这怨冤是否“在情在理在法”另当别 ...
你好像才知道这个事情似的,这里除了岳博士还有很多网友造就看透这里边的事情了。就你的问题偶谈谈个人看法,
1. 桑兰伤残后一直是国家包养的,有房子有工资,同时又有名誉,所谓的怨冤是典型的无理取闹。
2. 名誉不能当钱花,工资不能发财,桑兰心中没有阴影只有阴暗,因为受伤所以可以胡作非为。
3. 情理法对桑兰来说就是神马,只要能胡闹什么招法不重要。挂羊头卖狗肉的招法是屡试不爽的。
4. 莫虎仅从法律话语上这样讲,其实此事一开始桑兰身残心也残的结局就是铁定了的。
5. 这里根本没有难题,桑兰自认身残心残可以无所顾忌地胡闹,借机骗名骗财的二愣子们也无所顾忌,搞好了十几亿美金好花,搞不好是桑兰无辜受害。

情理法三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绝对的正确。岳博士把握的仅仅是美国法律,你的假设很搞笑,桑兰一案至今已明确表现出桑兰无情无义,伤天害理和玩弄法律的丑恶心灵,你要岳博士放下法律“从最大的理性,真情,和善意来”对待?

我认为岳博士如果考虑此事也仅仅是从美国法律方面去做,不会像你希望的那样空谈理性真诚善意神马之类的。
回复 陈营 2011-6-29 23:48
岳博士,是否在美国只要高兴就可以随便控告什么人违法,什么人强奸,还可以随意找出什么证人,然后宣布此案撤销,万事大吉,达到娱乐大众的效果?能否就桑兰案为例普法?(也许现在谈此事为是过早)
回复 West-East 2011-6-30 03:05
我以为,桑兰的悲剧是,她的心气和这些年的光环超过了她的能力。捧过头了。

1。北大不是她读得动的,从进去到出来都是“保送”的。
读个职专,打字文秘比较实在,上邓朴方那伤残协会做点慈善。
开了电台专栏,开不出收视录,总不能拿枪逼著观众吧。没有实力和那些名嘴女主播较量的。
桑兰自己不努力用功,又不甘于平淡和平实。。
林妹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郁闷死的。

桑兰黄建海明天生有多坏呢?老舍笔下的北京小人物,喝点小酒,吹点小牛,看看连视剧,侃侃大山,耍耍贫嘴(海明干这活比他干律师拿手),小日子也就打发了。

命运捉弄人。这三连手,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走向了美国,不去唐人街开外卖店,
雄纠纠气昂昂走向了美国最高殿堂,联邦法院。无知者无畏呀。

2。 为了给自己打气壮胆,戏弄嘲笑老虎,撩撩老虎蓄,摸摸老虎尾巴,好玩哟。

老虎干嘛的?
当过 纽约警察总局副局长兼审判厅厅长,美国史上首位出任高级警官的华裔(纽约警察局, 不是中部小镇乡下,call police 给您上房抓猫后院轰蛇。)
纽约警察总局组织架构庞大,当时有8个指挥中心、75个分局,在职人员33000多名。作为纽约警察总局审判厅厅长的莫虎,属下有两名副审判厅长和三个军事法庭,执法严明.凡违法乱纪者,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降职、调职、开除、解雇、罚款等项处分。莫虎任职4年期间,亲自审理了300多个案子。
就是这么一个专门修理罪犯甚至修理警察的司法界重量级人物,麾下有过一大群检察官和33000多名武装到牙齿的警察。。。

碰上一北京胡同,街头混混, 叫唤要跟NewYork警察局头子/莫老爷子过招练M4A1。。。
唉,咋说呢?祝海明们“骑虎前行”,“骑虎前行”。。。

刘谢薛一方的诉送费用,莫虎有请海明买单的意思。莫虎老贵的,听说出一次庭$5k+.头一轮,就三律师,几十磅给海明送了过去。那得烧多少银子呢?
拖的久,打的长,海明后半辈子帐还不完。他那移民小律师,这些年,挣的有限。
出路是,一了百了,回北京当民工(希望黄建饶了他)。上不了春晚,地方小台当名嘴,讲解美国法律,应该有收视录的。

3。咋整出这台戏呢?

桑MM 而立之年,一是闲的慌,二是行情下跌,有危机感。动著脑经如何致富/暴富。

黄某,小学没毕业的八流退役运动员,无业游民。当上了“名人”的经记人,上了点台面,说话牛轰轰的。他跟桑兰这些年,也不都是“利”,俩人也有共鸣的。
- 同是退役运动员,同是小学没毕业的文化程度,同是无吃饭的一技之长,同是中年危机。

干啥营生致富呢?
Michael Jackson 唱出名;
Tiger Woods 杆出名;
关颖珊 滑出名;
刘晓庆/龚利/章子仪 演出名;
娜姐 抽出名;
某人脱出名, 芙蓉姐姐扭S 出名;
桑兰“摔”出名;摔在了纽约,众华人捧出名。

哪摔了,哪找;哪有金矿,挖哪。
于是,雌雄大盗,找上了美国,瞄上了刘谢。

俩公婆忙乎了一阵子.这官司本是没的打,没人打,偏偏有一极品男:纽约海明律师楼,free 接这一单,还把行情飚上18亿美金。三本来就不明白的”猪“脑袋 绞到了一块,更是昏头昏脑,发烧 400 度。

桑团队至今,还有个像样的人不?
一群屎疙螂;神神经经的海律师,脏话骂人上隐的黄痞子,心理变态的路老头,。。。
推著一屎球,New York, 我们来了!

4。本来大家看看热闹,也不必太刻薄。

咬上了刘谢薛,激起了民愤。当然,也有支持“贫女”斗地主吃大户的。

我以为,薛小生,好人家子弟。纯纯的,憨憨的,傻傻的,同情人帮人。
以桑小姐当时的情景,薛大公子图个什么呢?图才图貌图钱图人?
Sex ?全身僵硬,屎尿一身?老爷儿们。。。

薛这“傻” 活,势利眼,没有同情心,不善良的人,不做的。
看那“亲密” 照,那时的桑兰,简单,笑的开心。少男少女,天真纯情。
薛小生当年的投入,作成了今天的口实。
罗马尼亚没肉,美国大户啃不动,咬“自己人”。
你们当年帮了我,我今天报恩来了。这就叫“缘分”。

桑兰这样“报答”当年在她人生最困难时陪她走过的人,最大的损失是她自己。

In the end, 曲终人散,各自打回原形,哪来的哪去。
回复 qingwa200220 2011-6-30 07:29
顶楼上!
回复 老岩子 2011-6-30 08:43
West-East: 我以为,桑兰的悲剧是,她的心气和这些年的光环超过了她的能力。捧过头了。

1。北大不是她读得动的,从进去到出来都是“保送”的。
读个职专,打字文秘比较实在 ...
顶!!!
回复 曼哈顿 2011-7-1 06:55
West-East: 我以为,桑兰的悲剧是,她的心气和这些年的光环超过了她的能力。捧过头了。

1。北大不是她读得动的,从进去到出来都是“保送”的。
读个职专,打字文秘比较实在 ...
一针见血。
回复 ala 2011-7-1 14:10
陈营: 你好像才知道这个事情似的,这里除了岳博士还有很多网友造就看透这里边的事情了。就你的问题偶谈谈个人看法,
1. 桑兰伤残后一直是国家包养的,有房子有工资,同 ...
是这样,我们不能助纣为虐,伤害天良。
回复 ala 2011-7-1 14:14
West-East: 我以为,桑兰的悲剧是,她的心气和这些年的光环超过了她的能力。捧过头了。

1。北大不是她读得动的,从进去到出来都是“保送”的。
读个职专,打字文秘比较实在 ...
异想天开的谋财害民,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中自己的脚。
回复 ala 2011-7-1 14:18
谢的儿子要被桑兰恩将仇报无故的送上法庭,怎么看都使人感到愤怒。
回复 West-East 2011-7-1 17:24
ala: 谢的儿子要被桑兰恩将仇报无故的送上法庭,怎么看都使人感到愤怒。
昨天接机很冷清;只有海明和“全球艺术家联盟”的主席(天知道什么大组织 ),还躲躲藏藏,做贼似的不敢露个脸。对舆论的压力还是有顾忌的。
纽约华人社团都不沾边,义工都找不着,一亿一亿的满街乱告,吓的人人避之不及。

在美国,实力派,是要真金白银,拿得出钱,出得了力的。
哪个 church, 社团,...  撑的下来,都得有几号气大财粗的主顶在那。

桑兰现在的所谓支持者,都是口惠实不致,出钱出力的没有。
真到时侯,怎么好像连“声”援的也不见了。
通常,心态上支持“贫女”斗地主吃大户搞共产的,基本不是殷实人家。
无产阶级救济不了无产阶级。

--- 桑兰, 贪心/狠心/黑心,自己把自己的路走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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