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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募捐人撒谎的证明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8-31 09:2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贺梅案|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59评论

什么是撒谎(LIE)有些人装傻,打哈哈,甚至想通过攻击本博转移视线。但撒谎是有准确定义的。

 Lie: “a false statement deliberately presented as being true” -- American Heritage ® Dictionary。

因此证明一个陈述是撒谎有如下两个要素

1)这是一个虚假的陈述 (false statement);
2)  这个虚假的陈述是有意做出、作为一个真实陈述 (deliberately presented as being true)。

贝壳募捐人做出了一个虚假陈述: 【贝克夫妇支付了4000美金补贴贺梅弟弟在美做手术的费用(据贝克先生说手术费用总共是6500美金)。也就是说,贝克夫妇是间接地付了三人的机票钱。】

因此上述要素1)已经被证明。

要证明2),只需要证明贝壳募捐人知道真实情况。这一点,从他们后来的说法中得到了证实,他们清楚地知道:这笔钱来自ABI  KING管理的贺梅基金,而不是贝克,他们还知道贺梅基金的地址。

因此上述事实陈述是一个LIE。

也许可以加上他们做出虚假陈述的目的作为要素2)的补充证明。募捐人攻击罗秦“利用人家”、占便宜,他们的心愿是:给贝克捐个房子,“小贺梅终久会回到贝克家的,因那才是她的家,在那里她才能得到真正的爱。” 而他们不做出以上虚假陈述就没有任何其他依据来证明他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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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9 个评论)

回复 HuBai 2011-8-31 11:34
贝壳募捐人撒谎的话, 应受的法律制裁。 你告他们一把
回复 torpedo1 2011-8-31 11:37
用谎言去掩盖谎言是愚蠢的。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1-8-31 12:44
别论断人家了,这事总该过去吧。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1-8-31 12:44
HuBai: 贝壳募捐人撒谎的话, 应受的法律制裁。 你告他们一把
你出律师费?
回复 陈营 2011-8-31 12:48
如何才能驳倒楼主的结论呢?请问:证明一个陈述是撒谎的两个要素 1. 必须同时成立吗? 2.时间的先后不同结果不同吗?也就是说第一点成立的时候,募捐人并不明确知道第二点。如何?
回复 岳东晓 2011-8-31 12:56
陈营: 如何才能驳倒楼主的结论呢?请问:证明一个陈述是撒谎的两个要素 1. 必须同时成立吗? 2.时间的先后不同结果不同吗?也就是说第一点成立的时候,募捐人并不明确知 ...
从他们的反应来看,他们在作出虚假陈述的时候,是知道事实的,他们说:【贝克和我们有说明那笔钱的一部分是来自于那个fund的。 他自己确实也出不了那么多的钱。】但很快把这个帖子删了。
回复 陈营 2011-8-31 13:10
岳东晓: 从他们的反应来看,他们在作出虚假陈述的时候,是知道事实的,他们说:【贝克和我们有说明那笔钱的一部分是来自于那个fund的。 他自己确实也出不了那么多的钱。】 ...
看来贝壳募捐人无法澄清你的说法,我也没有根据推翻你的结论,只好残酷的认头了。
回复 keaz 2011-8-31 13:11
你的论证有问题。每个人都会make false statement,只有论证了#2的delibration,lie的defination才有意义。而你恰恰#2不成立。你的美国费用的说明博客发在25号,你贴的图别人的讨论在19到20号。在别人没有听见你的事实说明前,你怎能要求别人不能有偏见。而在你做出事实说明后,至少我是没再看见募捐的发起人有对你的事实陈述有异议,他们也没有再发表与你的事实陈述中相左的言论了呀。你该纠正的“扭曲的事实” 你已做到,对于这样的事实,你把我给“纠正”了。但别人觉得即便事实如此,仍值得捐Baker。要所有人都被你纠正了,那才可怕了。(嘿嘿,我会先反骨你的)没有被你纠正的人没有必要为什么东东道歉,因为accuse别人撒谎并不成立,只是对事实下与你不同的结论罢了。
我看见解滨与你的对话中曾与你商量“如果你觉得在那件事上有一种陈述是严格符合事实的,那就麻烦你提供一下。。。”你啪啪的4个链接回帖,我也来给你钻个牛角尖来让你论证论证?在你美国费用的博客中说 “贝克出了4000美金给贺梅弟弟做手术,但罗秦说这笔钱(据罗秦说是3000多)”但后来所有的网络上的讨论都是基于是4000美金来说了,包括你自己。那这个数目上的出入的表述是不是属于“a false statement deliberately presented as being true”呢?我的point是论证这个没意义,因为多与少没对事情的本质有改变啊!我看岳博士,还是不要再往下钻牛角尖了吧。再往下只能给人感觉是扣帽子去了,没啥意思。
回复 岳东晓 2011-8-31 13:15
陈营: 看来贝壳募捐人无法澄清你的说法,我也没有根据推翻你的结论,只好残酷的认头了。
如果他们不写这些,我确实无法判断是否他们发生了误解,把贺梅基金捐款理解成了贝克家出的钱。但从他们的反应看,他们知道很多细节,而且是文字形式的,而不是口头。
回复 岳东晓 2011-8-31 13:24
keaz: 你的论证有问题。每个人都会make false statement,只有论证了#2的delibration,lie的defination才有意义。而你恰恰#2不成立。你的美国费用的说明博客发在25号, ...
你逻辑错误。(1)证明撒谎并不需要动机的证明,我只需证明其行为为deliberate,但无需证明其PURPOSE。(2)其动机的确立为8月19日,因此其后的虚假陈述可能是出于该动机。如果动机表现时间在撒谎之后,反而无法证明撒谎出于该动机。(3)撒谎与否与之后撒谎者是否在事实面前进行修正毫无关系。一旦撒谎,其行为属于已经完成动作。(4)我根本没有责任与义务给解滨任何信息,或者叫他们不要撒谎;他们在做各种事实陈述,他们、也唯有他们能为他们自己的言行负责。
回复 keaz 2011-8-31 13:53
你不管别人是否delibrate,就定义别人是撒谎。这里又introduce一个motivation的概念。你说
(1)证明撒谎并不需要动机的证明。好,那就是说你说的动机不是定义中的delibration。而你第二点又好像要说回动机正是证明了他是delibrate的。3和4就已经是认定了他们是说谎了。对于你的定义与讲法,我不逻辑错误很难。
回复 岳东晓 2011-8-31 13:55
keaz: 你不管别人是否delibrate,就定义别人是撒谎。这里又introduce一个motivation的概念。你说
(1)证明撒谎并不需要动机的证明。好,那就是说你说的动机不是定义中 ...
你理解力有问题。自己去看我的原文吧。
回复 布衣人 2011-8-31 15:14
你的问题是想从动机上找对方的要害,可是偏偏募捐的动机是好的,在帮助人。所以你赢不了。在逻辑上你只能牵强地选取与动机性质不一样的名目,那就是用对方在数字上的错误代替动机概念,再作推理的文章,引出对方的目的似乎有重大阴谋似的,可是又讲不出结论是什么。是欺骗吗?那未欺骗什么?你是律师级人物,欺骗两字不能描述目的,只能用于动机,这样,你转了一圈又回到原地。靠推理不行的,推理不是道理。有一句至理名言,任何荒谬的理论都会保持内部逻辑的一致性。人们看问题不会囿于那命题的起始点,而是更高。
把一个简单的纯扑的甚至是粗糙杂乱的民间募捐放大成一个工程项目,甚至一种有计划的居心叵测的政治动作來审视,这就过份了。
下面我想问你一个的问题,你那如实回答吗?这次你的大动作的动机是什么?是否与回国度假回來看到村里有人批评你在贺梅案的立场有关?我确实也看到有无理的辱骂,確实不对。由此你勃然大怒,选中募捐这个题目采取情绪化的行为。是这样吗?
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莫道昆明池水浅,观鱼胜过富春江。
回复 岳东晓 2011-8-31 15:32
布衣人: 你的问题是想从动机上找对方的要害,可是偏偏募捐的动机是好的,在帮助人。所以你赢不了。在逻辑上你只能牵强地选取与动机性质不一样的名目,那就是用对方在数字 ...
很多人跟你一样,喜欢揣测这个那个。我的帖子纯粹是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判断。我并没有时间去翻看人家在写什么,评论了什么。要早看到这帮人的动机如此阴暗,什么罗秦占便宜、贺梅应该跟贝克,我之前就没那么客气了。这帮人纯粹是伪善,我不揭穿他们的画皮,他们会继续披着伪善的外衣作恶。
回复 岳东晓 2011-8-31 15:42
看看这些人是大爱,还是大恨(谢谢网友收集)

Thompson 2011-8-30 21:49
"homepeace : 摆事实!"

那就摆一摆吧(仅是天涯看客文中部分跟贴)。

穿鞋的蜻蜓 : 亲生不能说明什么,中国人素质低下,大家心知肚明。

天涯看客: 问题是:美国人民见过不要脸的,他们哪里见过像贺绍强这样不要脸的?就像我们从未见过像从前的南京徐老太、现在的桑兰那样不要脸的。

穿鞋的蜻蜓: 更开眼的,是还有给这种无耻贴金自慰的混球儿。

幸运猫: 真是可耻 卑鄙到何种地步了,不知怎么形容啦 无语……

黄笑吾: 我崇拜,佩服,贝克一家的善心。中国,有一个这种人吗?没有!

幸运猫: 官司输掉后养父母贝克夫妇(后右二、左三)还来为为贺梅庆生日】感动啊~,狂顶楼主,我也要捐10份儿……

天涯看客: 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最近国内破获的贩卖婴儿案,婴儿不是偷来的,而是边缘地区把卖孩子当成了产业,生一个卖几万,钱比干啥都来得快。婴儿“解救”了,可他们的父母不认领!靠,从生的那天就没想养,能认吗?!!!。这事我们听起来都不可思议,更别提美国人了。 对这样的没人性的父母用普通美国人的观念来衡量能行吗?

天涯看客: (美国父母坏)是的,可这是个别案例,和生孩子卖、形成当地有规模的产业是两码事。。。

trunkzhao: 我愿意为贝克捐款,而不是为其他人包括贺梅。我欣赏佩服他的精神,同时鄙视流氓无赖的行为。我觉得恶有恶报,似乎已经应验了;善有善报,也应该应验。老地雷回复: 说得真好!

yulinw: 为了大爱:捐!

雁归惊鸿!: 顶!世界老二外衣下,腐烂着一颗丑恶的心。除了追踪金钱,别无他求!
回复 xqw63 2011-8-31 20:03
罗秦是否是象楼主所说的那样,“手术花费约7千美元--当然都是罗秦付的”?如果不是,这个论断是不是符合上述两点呢?
你可以选择继续删帖,但咱可以把这个帖子原述贴到其它的地方
回复 嘻哈:) 2011-8-31 20:12
别人的画皮揭不揭穿没有人在乎,倒使大家看穿了你。看来你老了,这样休休不止纠缠何时是完?人老心不能老呀,爱心能保人青春,不妨试试!
回复 HuBai 2011-8-31 20:17
人間的盒子: 你出律师费?
募捐吧,呵呵
回复 DubheA 2011-8-31 21:03
xqw63: 罗秦是否是象楼主所说的那样,“手术花费约7千美元--当然都是罗秦付的”?如果不是,这个论断是不是符合上述两点呢?
你可以选择继续删帖,但咱可以把这个帖子原 ...
63,这问题我也问过岳大人,“罗秦是否真是自己付的钱,而不是什么基金会的钱”,他根本不作答,他的跟班Torpedo1说,罗秦是监护人,她有权用。这跟贝克没用自己的钱,用的是基金会的钱不是一回事吗?

他们这么喜欢讲法律,却根本无视一个问题,罗秦的钱和罗秦有权用的钱在法律上根本是两回事。

Torpedo而且说,我质疑罗秦的钱的来历,完全是因为我心里阴暗。。。。他怎么不说,他们一天到晚,质疑别人心里阴暗,要揭画皮,根本就是因为他们自己很阴暗。。。。
回复 keaz 2011-8-31 21:16
岳东晓: 你理解力有问题。自己去看我的原文吧。
是哈,我理解力有问题是因为我不是个博士,而使我理解力有了问题的你却正是个博士。
回复 keaz 2011-8-31 21:30
岳东晓: 看看这些人是大爱,还是大恨(谢谢网友收集)

Thompson 2011-8-30 21:49
"homepeace : 摆事实!"

那就摆一摆吧(仅是天涯看客文中部分跟贴)。

...
本只想写两句劝劝你放低些姿态,以平常心来看人。多看到别人善的地方,少想别人暗的。但你是性格使然,我看多说也是枉然。我还是忙我的去少在这废话了。
我认同并赞赏你对事实本身的执着与坚持,我反对你经不起推敲的对别人撒慌的定义继而把所有在你对立面的人定义为“这些人”而一片打倒。让我们就agree on disagree 好了
回复 专治蛋疼2 2011-8-31 21:44
布衣人: 你的问题是想从动机上找对方的要害,可是偏偏募捐的动机是好的,在帮助人。所以你赢不了。在逻辑上你只能牵强地选取与动机性质不一样的名目,那就是用对方在数字 ...
他不这样上纲上线,怎么显示出他是非大律师呢?
回复 专治蛋疼2 2011-8-31 21:45
岳东晓: 很多人跟你一样,喜欢揣测这个那个。我的帖子纯粹是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判断。我并没有时间去翻看人家在写什么,评论了什么。要早看到这帮人的动机如此阴暗,什么罗 ...
你不看别人的回帖,你咋知道别人回帖的内容?又如何去删别人的帖子涅?
回复 xqw63 2011-8-31 21:51
DubheA: 63,这问题我也问过岳大人,“罗秦是否真是自己付的钱,而不是什么基金会的钱”,他根本不作答,他的跟班Torpedo1说,罗秦是监护人,她有权用。这跟贝克没用自己 ...
咱早就说过了,疯子说正常人是疯子,这很正常
回复 DubheA 2011-8-31 22:01
xqw63: 咱早就说过了,疯子说正常人是疯子,这很正常
    
回复 Cannaa 2011-8-31 22:59
当年支持贝克家的人经历了几起欢呼雀跃豪情满怀,思想境界达到了多次升华,眼看自我修炼越过九界一次成佛了,不想田纳西最高法院一个大翻盘把这些人打回凡尘,一起又要从头做起来。现在借助贺梅来美度假的机会搞什么给贝克家募捐,用当年的话说是“时刻想着变天”,“人还在,心不死”。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8-31 23:55
捐款是个人的事,有人愿意听信谎言而捐款也是他愿意,但请开设捐款箱的人把捐款的数目和具体使用结果告知一下。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8-31 23:59
个人以为,罗素一家因为美国司法事故而饱受七年骨肉分离之苦,田纳西州政府是应该对罗素一家做州一级政府的补偿的。在中国,这样的司法事故,早有国家补偿的条款。但罗素一家非但没有得到任何一级的补偿,还被作为非法留居驱逐出美国,美国人权不过如此。
回复 wuyansg 2011-9-1 01:31
keaz: 他们也没有再发表与你的事实陈述中相左的言论了呀。你该纠正的“扭曲的事实” 你已做到,对于这样的事实,你把我给“纠正”了。但别人觉得即便事实如此,仍值得捐Baker
=================================================
人们看了岳博士所有的所谓“纠正”后,仍觉得要给baker 捐款。 所以我们并没有被欺骗和误导。
回复 wuyansg 2011-9-1 01:34
嘻哈:): 别人的画皮揭不揭穿,没有人在乎,倒使大家看穿了你。看来你老了,这样修修不止揪缠何时是完?人老心不能老呀,爱心能保人青春,不妨试试!
这真是我想说的。 支持!
回复 wuyansg 2011-9-1 01:43
岳东晓:这帮人纯粹是伪善,我不揭穿他们的画皮,他们会继续披着伪善的外衣作恶
============================================
你把这些善良人所进行的简单的纯扑的甚至是粗糙杂乱的民间募捐说成是伪善,你不但不捐款,还要指责人家阴暗,要撕下人家的画皮, 那你的行为是什么呢?
回复 wuyansg 2011-9-1 01:47
xqw63: 咱早就说过了,疯子说正常人是疯子,这很正常
  
回复 simons 2011-9-1 04:12
Cannaa: 当年支持贝克家的人经历了几起欢呼雀跃豪情满怀,思想境界达到了多次升华,眼看自我修炼越过九界一次成佛了,不想田纳西最高法院一个大翻盘把这些人打回凡尘,一 ...
不错,把人物的内心揭露的比较直白。
回复 simons 2011-9-1 04:16
隔岸观火: 捐款是个人的事,有人愿意听信谎言而捐款也是他愿意,但请开设捐款箱的人把捐款的数目和具体使用结果告知一下。
不是愿意听信谎言,
我如果当时不是有些疑惑决定再看看再捐款的话,现在肯定大呼上当。。。

不过那些了解了他们捐款的真正目的还捐款的话,也无所谓被欺骗了。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04:22
simons: 不是愿意听信谎言,
我如果当时不是有些疑惑决定再看看再捐款的话,现在肯定大呼上当。。。

不过那些了解了他们捐款的真正目的还捐款的话,也无所谓被欺骗了。
那些所谓“了解他们捐款真正目”的人,当然不会捐款。
回复 simons 2011-9-1 04:36
隔岸观火: 那些所谓“了解他们捐款真正目”的人,当然不会捐款。
不知道你说的是正话还是反话?
了解捐款真正目的(参见天涯看客的博文)的人为什么不会捐?他们真心真意的想帮助贝克呀?所以他们不是被欺骗了。
回复 qingwa200220 2011-9-1 06:06
simons: 不知道你说的是正话还是反话?
了解捐款真正目的(参见天涯看客的博文)的人为什么不会捐?他们真心真意的想帮助贝克呀?所以他们不是被欺骗了。
罗女士骂他们爱违法的老贝克甚于他们的父母,恨同胞甚于死敌。妄想小贺梅姐弟姐妹分离,妄想人家母女分离,都是些什么东西啊,心态阴暗扭曲,狂言“大爱”还以为有人会捐房捐儿女呢,结果却出手却如此小气。“主角之一不是吹上星期前的股灾一天就赔了好几万美刀吗?”让人有大失所望之感啊。又往往理短词穷,气急败坏的喊打喊杀,要与人决斗。这种人却往往是贪生怕死,冲后退前女前男后的主。已经让这种另类,污了我们的眼睛了。莫再污了我们的手罢。
早劝他等把那有色的“大爱”歇了,收起那丢人的借“道歉”喊打喊杀的谢三路流氓做派。但他们却大搞颠倒是非黑白的围攻,自暴其臭,自取其辱。可叹可笑复可怜!
回复 qingwa200220 2011-9-1 06:25
wuyansg: keaz: 他们也没有再发表与你的事实陈述中相左的言论了呀。你该纠正的“扭曲的事实” 你已做到,对于这样的事实,你把我给“纠正”了。但别人觉得即便事实如此,仍 ...
因此被贺母罗女士骂,爱违法的老贝克甚于自己的父母,恨同胞却甚于死敌的洋奴。
丢人啊!贺母骂得没有道理吗?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09:54
simons: 不知道你说的是正话还是反话?
了解捐款真正目的(参见天涯看客的博文)的人为什么不会捐?他们真心真意的想帮助贝克呀?所以他们不是被欺骗了。
我都已经说了,那是忽悠你的。他又没有向你公布这款真到了贝克手里。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12:06
网上根本查不到贝克的这个基金。老地雷发财了。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12:11
天涯看客: 问题是:美国人民见过不要脸的,他们哪里见过像贺绍强这样不要脸的?就像我们从未见过像从前的南京徐老太、现在的桑兰那样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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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强怎么不要脸啦,他抢了贝克的孩子?他被要求做DNA签定,是美国司法不要脸,不是他不要脸。贺梅那长相就不是贝克的种。如此明显的亚洲脸还要人家去做亲子鉴定,他贝克要脸吗?抢别人的孩子连脸都不要了。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12:29
DubheA: 63,这问题我也问过岳大人,“罗秦是否真是自己付的钱,而不是什么基金会的钱”,他根本不作答,他的跟班Torpedo1说,罗秦是监护人,她有权用。这跟贝克没用自己 ...
有些情况下,罗素有权用的钱,就是罗素的钱。比如两夫妻离婚,不带孩子的一方所付孩子的抚养费,就是带孩子一方有权用的钱,要计入带孩子一方的收入。只是这笔收入可以不纳税。但使用权在接受抚养费的人,她可以用作任何途径。
回复 DubheA 2011-9-1 15:00
隔岸观火: 有些情况下,罗素有权用的钱,就是罗素的钱。比如两夫妻离婚,不带孩子的一方所付孩子的抚养费,就是带孩子一方有权用的钱,要计入带孩子一方的收入。只是这笔收 ...
谢谢作答,鉴于贺邵强要罗秦给10万抚养费,罗秦用的应该不是贺邵强给她的抚养费,对吗?
回复 DubheA 2011-9-1 19:42
隔岸观火: 天涯看客: 问题是:美国人民见过不要脸的,他们哪里见过像贺绍强这样不要脸的?就像我们从未见过像从前的南京徐老太、现在的桑兰那样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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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怀疑你看没看来龙去脉,做DNA鉴定,是因为贺邵强认为,贺梅是罗秦在国内跟别人的种。。怎么说到贝克去了,真够可以的。。。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20:24
DubheA: 真怀疑你看没看来龙去脉,做DNA鉴定,是因为贺邵强认为,贺梅是罗秦在国内跟别人的种。。怎么说到贝克去了,真够可以的。。。
贝克夫妇要何绍强夫妇做亲子签定,以便为争夺贺梅提供证据,贝克夫妇会怀疑贺梅是罗素在国内跟别人的种?贺梅夫妇忌讳别人的种?那他们干吗抢贺梅?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20:32
DubheA: 谢谢作答,鉴于贺邵强要罗秦给10万抚养费,罗秦用的应该不是贺邵强给她的抚养费,对吗?
那是离婚期间的争讼,不是最后的结果。现在,孩子不是跟妈妈吗?另外,岳博士说了,所以贺梅的监护人,以贺梅为名义的一切善款也应该是罗素“有权使用的钱”,当然也是她的钱。这一点我完全同意。
事实上,如果这起冤假错案发生在中国,政府是要赔贺梅父母一大笔钱的。也就是美国,什么样怪案子都能拖很多年,最后只还人家父母权,什么补偿也没有。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20:36
qingwa200220: 就那区区的一千多块。发什么财阿?
一千多块非法所得,还不满意呀。这老地雷跟贺梅有什么关系,敢打贺梅的旗号敛財?
回复 DubheA 2011-9-1 21:41
隔岸观火: 贝克夫妇要何绍强夫妇做亲子签定,以便为争夺贺梅提供证据,贝克夫妇会怀疑贺梅是罗素在国内跟别人的种?贺梅夫妇忌讳别人的种?那他们干吗抢贺梅?
因为贺邵强认为贺梅不是亲生的,这是他们将她送人养的主要原因之一。

拜托,这一点很多文件都有记载,贺认为他自己才回国不到一个月,罗秦就能怀孕。。。。很奇怪,所以认为贺梅不是他的种。。。


如果,这是真的,贝克当然可以认为,贺邵强没资格要回去。
回复 DubheA 2011-9-1 21:43
隔岸观火: 那是离婚期间的争讼,不是最后的结果。现在,孩子不是跟妈妈吗?另外,岳博士说了,所以贺梅的监护人,以贺梅为名义的一切善款也应该是罗素“有权使用的钱”,当 ...
打官司争的不是父母权,再说了,父母权犯得着争吗?

打官司争的是监护权,抚养权。。。。
回复 DubheA 2011-9-1 21:46
隔岸观火: 那是离婚期间的争讼,不是最后的结果。现在,孩子不是跟妈妈吗?另外,岳博士说了,所以贺梅的监护人,以贺梅为名义的一切善款也应该是罗素“有权使用的钱”,当 ...
你同意“罗秦有权使用的钱” 等于 “她的钱”, 那是你的认知。

但,既然它有两种表述方式,就说明这实际上是不同的。。。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23:20
DubheA: 你同意“罗秦有权使用的钱” 等于 “她的钱”, 那是你的认知。

但,既然它有两种表述方式,就说明这实际上是不同的。。。
岳博士只是从“监护人”这个角度说明的。但其实在美国这就是家庭收入。一般要你填写家庭收入的时候,除了你,还有你配偶和所有有收入的家庭成员,包括孩子。而家庭成员是可以使用家庭收入的。这是一个概念。
我同意岳博士的表述方法,是因为贺梅是罗素的家庭成员。贝克没有资格使用贺梅的钱,是因为他们不是一个家庭成员。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23:29
DubheA: 打官司争的不是父母权,再说了,父母权犯得着争吗?

打官司争的是监护权,抚养权。。。。
请你去看看贺梅案再来说话。贝克夫妇从贺绍强夫妇手里拿到的是临时监护权,这个权力不能让他们拥有贺梅,所以,当贺绍强夫妇去探望孩子的时候,贝克夫妇一面闭门不纳,一面找警察来,以精神病为名,要警察抓走因见不到孩子而哭泣的罗素,随后,以贺绍强夫妇不见贺梅(明明是他们拦着不让见)为由,要法庭以遗弃罪剥夺贺绍强夫妇的“父母权”,这个官司他们赢了,所以才有了后来争夺“父母权”的官司。,
这个案子,贝克夫妇对贺绍强夫妇犯了一种这美国是刑事罪的“心理虐待罪”,贺绍强夫妇如果当时有实力的话,是应该就此提起诉讼的,但是他们没有实力。因为他们挑战了当地的司法权威,拿到孩子也不被祝福,还被谴责。所以我认为支持贝克的人,都有一些罪根在作祟。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1 23:34
DubheA: 因为贺邵强认为贺梅不是亲生的,这是他们将她送人养的主要原因之一。

拜托,这一点很多文件都有记载,贺认为他自己才回国不到一个月,罗秦就能怀孕。。。。很奇 ...
你简直为了维护你的“理念”到了瞎掰的地步。去“百度百科”上查查贺绍强是因为什么才把贺梅委托出去的吧。一个美国出生的孩子,出生证上清清楚楚写着父母的名字。而且这不是一场贺绍强夫妇之间的亲子问题,而是两个不同家庭争孩子,贝克夫妇有什么权力要求贺绍强夫妇接受亲子鉴定?这完全是侮辱人。
回复 DubheA 2011-9-2 00:01
隔岸观火: 请你去看看贺梅案再来说话。贝克夫妇从贺绍强夫妇手里拿到的是临时监护权,这个权力不能让他们拥有贺梅,所以,当贺绍强夫妇去探望孩子的时候,贝克夫妇一面闭门 ...
争不过你,。。撤了。。
回复 qingwa200220 2011-9-2 02:43
隔岸观火: 一千多块非法所得,还不满意呀。这老地雷跟贺梅有什么关系,敢打贺梅的旗号敛財?
旗举得那么高,名头搞得那么冠丽堂皇,代表了那么多的“大爱善良”的中国人,旗内其中不乏大亨等及美国股票大鳄?窃以为那豪宅及大学学费可一蹴而就。不是13亿也该是8百万啊。最起码也不应低于80万吧?没成想公布出来的才区区千元。岂不让我等大跌眼镜,大出所料?深疑内里?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2 03:04
qingwa200220: 旗举得那么高,名头搞得那么冠丽堂皇,代表了那么多的“大爱善良”的中国人,旗内其中不乏大亨等及美国股票大鳄?窃以为那豪宅及大学学费可一蹴而就。不是13亿也 ...
这个数本来就是她自己公布的,谁也没法CHECK真伪。不过,爱心(不管爱谁)都不能违法。
回复 qingwa200220 2011-9-2 03:43
隔岸观火: 这个数本来就是她自己公布的,谁也没法CHECK真伪。不过,爱心(不管爱谁)都不能违法。
尊法守法,本就是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知法而犯法的,罪孽更大!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9-2 03:52
qingwa200220: 尊法守法,本就是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知法而犯法的,罪孽更大!
所以我建议罗素请个律师,对该网知法犯法者,罗素不能调查,但律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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