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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曹长青把桑兰案斗殴政治化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19 08:5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2评论

我在之前写了一篇《桑兰案的中国腐败牌》的博文,总结了桑兰案状纸中指控被告与Chinese Boss勾结的种种说法。后来警示《桑兰案有成唐人街斗殴的趋势》,却无力劝阻现在想不到这场唐人街斗殴变得更加复杂了,有多边化、全面混战的可能。曹长青的介入与海明对曹的起诉,使案情越发扑朔离迷(注一)。

曹长青原来还有个网站,上面好几篇痛骂海明律师的文章。有的地方似乎有点道理。比如说,他说海明把他没说的话用双引号括起来说是曹长青说的,如果属实是违法的,可能构成诽谤。但很多地方典型的文科思维,骂着骂着,开始无限上纲,逢中必反的面貌又露出来了。比如说这个网页,有这么一段编者按,如果不是曹长青所写,至少是经过曹长青首肯发表的(因为那是他的网站):【一个来美国25年并获博士学位、并自称在纽约大学(NYU)做过教授的人,在使用什麽语言?这是什麽律师?中国的道德沦丧已登峰造极,这个中国律师就是典型一例!】

海明是美国人,美国律师,无论怎样怎么能赖到中国身上呢?逻辑思维很弱啊。

据曹长青说,他曾无情地把巴林顿大学博士吴征钉上其家族史的耻辱柱,现在海明竟然自称NYU教授... 我看了一下海明的网站,确实堂而皇之自称NYU professor。对此我也表示怀疑。已经在海明的博客里提出了质询。希望他不要装没看见,更不要删除。

既然上媒体打官司,就应该接受公众的检验。

注一:《乐府诗集·横吹曲辞五·木兰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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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2 个评论)

回复 曼哈顿 2011-5-19 09:54
同意,逢中必反是不理智的。
中国有无数优秀的人物在美国闯荡。
不能让海明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回复 小咸菜 2011-5-19 11:35
哈哈哈哈,戏已经进入高潮,俺已经入迷了,精彩啊!俺对岳律师实在佩服。
回复 小咸菜 2011-5-19 11:42
岳律师,查海律师背景有木有造假还是交给方舟子吧。     
回复 夹头夹脑 2011-5-19 11:59
岳先生的法律知识在村里可以说是一枝独秀,不过对曹先生的这篇文章好象评得有点

牵强,有点挑他上山的味道。
回复 夹头夹脑 2011-5-19 12:04
海明骨子里的中国味100年也是改不了的,他连“香蕉”美国人都算不上。
回复 Cannaa 2011-5-19 18:37
夹头夹脑: 海明骨子里的中国味100年也是改不了的,他连“香蕉”美国人都算不上。
莫虎应该算准香蕉人。
回复 陈营 2011-5-19 20:10
桑兰告状还是就事论事为好,海明律师作为当事人被人点评很正常,但是“香蕉人”这种对个人属性的评论最好收起来,针对个人的人身攻击更是令人厌恶的。
回复 Cannaa 2011-5-19 20:22
多维上的网友就是用政治分析桑兰案:
20#  道提交日期:2011-05-10 16:27:28

其实刘谢还是可以有上策对策的。 前面试图用微博诋毁桑兰,正中海大律师奸计,让海大律师第二步顺利得逞。 更糟糕的是,这种行径恰恰踏进海大律师第三步的圈套,让此案立案成为可能。 如果不这么笨笨地跟着拍巴掌,海大律师恐怕连起诉都欠奉就熄火了。 扯出刘谢的儿子猥亵桑兰,根本就是激怒刘谢的伎俩。可惜,刘谢,非常可笑地,中了这个圈套。 但是毕竟还没有立案,刘谢还有可能解套,就是尽量放低姿态,停止一切诋毁起诉方的言论,尽量避免进入法庭程序,争取和桑兰和海大律师和解,花钱免灾,此后一拍两散。如果这样,桑兰毕竟对刘谢有感情,必然不会任由海明狮子大开口。这样桑兰可以取回自己的部分劳动所得,刘谢人品也不会太过受伤。可谓双赢。如果刘谢选择彻底撕破脸,和桑兰法庭上见,那桑兰对他们的感念自然消磨极快,而法官本来可能同情刘谢受土共压力,也会变为憎恶他们作为美国公民主动为中共做欺压小姑娘的帮凶,转向倾向他们败诉。恐怕最后钱财人品,甚至连被土共继续利用的价值,都输光了。 呵呵。
19#  道提交日期:2011-05-10 16:27:10

所以,海明大律师的策略就是: 1)扯华纳和保险公司的大旗使得高诉讼标的不是太玩笑,制造新闻效应 -- 已成功; 2)扯刘谢之子猥亵满足芸芸众生的八卦恶趣味,制造新闻的关注度 -- 已成功; 3)利用刘谢对桑兰言论的限制,以及暗示土共在其背后的作用,引导美国法官将此案夹带政治色彩,克服诉讼时效已过的硬伤,磨损刘谢的同情牌 -- 正在运作; 4)利用舆论将刘谢利用桑兰拓展生意的事实明朗化,克服受伤现场无法恢复的证据不足劣势,将案件主线向刘谢不当利用桑兰得利方向引导。同时因为刘谢得土共授意打压桑兰言论自由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美国法庭作出倾向桑兰的判决 -- 将来时; 5)相应美国机构和个人,美国法官将会很高兴在判决刘谢败诉后判决证据不足--既主持了公道,又保护了人权,又保护了美国名人和机构的利益,又恶心了中共。一举四得 - - 将来时; 6)海明大律师聪明地给了特纳老头一个厅外和解显示自己慷慨的机会。特纳老头只要智商不低于平均,没有理由不用。然后特纳,华纳,TIG手指头松松,漏出几百万来,海大律师和桑兰自然敬谢不敏,欣然和解。同时不用他们动嘴,土共赔偿的区区20万人民币,就又成了一个国际笑话。何乐不为? -- 将来时; 各位拭目以待吧。
18#  道提交日期:2011-05-10 16:26:44

被告七和八,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这个是唯一靠谱的。关于罪名: 1)当年未替桑兰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这个他们有义务吗?他们只是受中国体操协会之托,照顾桑兰在美的治疗。是事实上的医疗监护人而非全责监护人。 2)其子涉嫌猥亵。这个事实可以有。但是基于当时护理费用的事实等,桑兰这些年一直未对此异议等,现在提出来实在不厚道。 3)基金账目混乱。这个事实可以有。如果桑兰回国,刘谢夫妇未移交基金明细帐目,的确有侵吞他人财产的嫌疑。这个无论再亲,亲兄弟明算账,也是应该的。但是从桑兰而言,即便差了几万美元,就算给刘谢的感谢金,也不为过。追讨这个,合法但的确不厚道。 4)多年来利用桑兰打同情牌,增加自己的商业收入。这个才是重中之重。才是亮点。显然桑兰未有得到刘谢邀请她参加的一切商业活动带来的利润的分成。这个恐怕才是刘谢反应大的根本原因。呵呵,这就叫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5)至于堵桑兰的嘴和误导舆论,刘谢明显是夹板气,吃了是美国公民亏。你们好好做美国公民,非要给土共当帮凶,不是找不痛快么?这个是画龙点睛,博取美国法官答应克服诉讼时效问题立案的关键。呵呵,又一个恶心中共的切入点,不用白不用。
17#  道提交日期:2011-05-10 16:26:18

被告1:时代华纳--这个很扯。时代华纳只是主要赞助商。比方说你捐钱给一个NPO,然后那组织犯了什么事,难道你要陪绑坐牢?被告2: 美国体操协会。这个也很扯。这类国际大赛,主办国相关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责任在于规范和核查场地,器械,裁判,运动员身份等等是否符合相应规定。他们对个别违规现象有监督纠正的责任,但却没有对违规现象造成的后果的赔偿责任。具体到桑兰案,如果没有运动员练习时任何人不得移动器械的规定,则美国体操协会完全免责。如果有相关规定,而美国体操协会未就此进行调查,则只有失职的过错,仍旧没有对受害者赔偿的责任。被告三,四: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这个虽然沾边但索赔一亿太不靠谱。这个应该是友好运动会运动员意外伤害险的承保方。这类保险通常是有限责任保险。保险支付区域(美国境内)和赔付总额有上限。只要保险公司出具当时的保险条款,并证明其赔付行为未违约,则无疑问免责。被告五: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这个非常扯。保险代理公司只是中介机构,无义务代表受益人索赔。只要其在传递文件时没有可证明的失职行为,自然是免责的。这个是保险经纪的第一课,不可能出问题。被告六: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这个完全扯。如果一个运动员的意外伤害要由运动会的创始人负责,那么是不是奥运会上那么多受伤的要把顾拜旦挖出来鞭尸啊。即便他承诺负担桑兰终生医疗生活费用,桑兰事后联系过他要过吗?这个恐怕他律师让桑兰律师列一个费用清单,华纳给她开一个每年8-10万美元的年金,直到她自然死亡。从她受伤那年算起。不过总值几百万美元就可以和解。这前六,连找个律师声明一下都欠奉,可见多么不值一提。其实真正该负责的,是友好运动会组委会。可惜这个已经烟消云散,无处招魂了。所以才有上面六个拉出来陪绑。
回复 match99 2011-5-19 20:35
这篇写得有朝海明方向发展的倾向
回复 桑儿 2011-5-19 21:14
海明自己也不相伯仲,开头就明摆着想打腐败牌,现在又把说他不好的都归独运轮
其实我很纳闷,照理说曹长青应该支持他才对呀
回复 解滨 2011-5-19 22:08
Cannaa: 多维上的网友就是用政治分析桑兰案:
20#  道提交日期:2011-05-10 16:27:28

其实刘谢还是可以有上策对策的。 前面试图用微博诋毁桑兰,正中海大律师奸计,让海大 ...
把这个官司打成政治官司,简直是胡闹。 俺也反对TG,但不能用这么卑鄙的办法反TG。 做人和做事都要光明磊落,别搞这种下流坯子的东西。 凭良心讲,在那个时候,TG对于桑兰的伤还是尽力而为的。 那个时候40万人民币算大钱了。 要知道TG的很多烈士家属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或者只拿很低的补助费。 你去问问老山战役牺牲的那些人的家属每个月从政府拿多少钱,再看看那些自卫反击战中伤残的战士,国家连把轮椅都未曾提供过。 他桑兰比那些为国捐躯的烈士们高尚多少?

桑兰打官司俺什么意见都没有,请别把这件事跟政治挂钩。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5-19 22:37
解滨: 把这个官司打成政治官司,简直是胡闹。 俺也反对TG,但不能用这么卑鄙的办法反TG。 做人和做事都要光明磊落,别搞这种下流坯子的东西。 凭良心讲,在那个时候,T ...
很同意。
回复 神马都是浮云 2011-5-19 23:37
解滨: 把这个官司打成政治官司,简直是胡闹。 俺也反对TG,但不能用这么卑鄙的办法反TG。 做人和做事都要光明磊落,别搞这种下流坯子的东西。 凭良心讲,在那个时候,T ...
你错了!海明就是要把此事往政治上扯,他们的如意算盘就是从刘谢这里拖TG下水,就是为了官司输了就说已经得罪TG了,回国会受到政治迫害,因此申请政治庛护,从此留在美国,也可以享用那一千万保险了,其实这才是桑黄的真正目的,而打这类的维权官司才是海明的老本行,到那步海明才狠狠地敲他们一笔律师费.
回复 3万天左右 2011-5-20 00:24
曹的那网还有人看?太抬举他了。
回复 红瓜片 2011-5-20 00:53
没个人都允许有自己的政治观点。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5-20 01:30
是海律师的后台老板跳出了。其实海律师一早就想把桑兰案政治化。
回复 itute 2011-5-20 03:50
解滨:把这个官司打成政治官司,简直是胡闹。 俺也反对TG,但不能用这么卑鄙的办法反TG。 做人和做事都要光明磊落,别搞这种下流坯子的东西。 凭良心讲,在那个时候,TG对于桑兰的伤还是尽力而为的。 那个时候40万人民币算大钱了。 要知道TG的很多烈士家属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或者只拿很低的补助费。 你去问问老山战役牺牲的那些人的家属每个月从政府拿多少钱,再看看那些自卫反击战中伤残的战士,国家连把轮椅都未曾提供过。 他桑兰比那些为国捐躯的烈士们高尚多少?

桑兰打官司俺什么意见都没有,请别把这件事跟政治挂钩。
支持,国家体委在这件事上没什么可指责的
回复 解滨 2011-5-20 21:49
翡翠: 可以挂,桑兰如果能在此事上有所超越(个人利益)就能挂且还能挂出好的结果来,即便没有超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中国的法律趋于民主让更多的弱势老百姓在未来受 ...
开什么玩笑! 一面在状纸里指责某人与中共腐败高官勾结,阻挠桑兰维权,另一面却又辱骂人家是轮子之类的,左右开弓,却故意避免追究责任最大的一方,这也叫政治?
回复 解滨 2011-5-20 22:05
翡翠: 1,此案两败俱伤的可能性比较大。看得出来海律师为人做事不够严谨这恰恰犯了做律师的大忌,他的思想也不够深刻导致他看问题偏颇不能一针见血打击对方...你说得对 ...
两败俱伤? 可能性好像不大耶。 真不知道这样一个不管法院和法律程序,忽视法界规矩的莽撞律师,能伤得了谁。本来俺还是看好这个案子的。 现在看来,这真跟一场胡闹一样。

什么叫“暗助”? 俺不懂。 法律有这个词眼吗? 这是在诉讼还是在做游戏? LZ一直在“明助”,人家都不理,还要暗助?

什么叫“对方雇佣马甲”? 看不出来。 那国内百度、天涯和新浪里那么多的老网民都是“对方雇佣马甲”? 俺晕。
回复 翡翠 2011-5-21 02:39
解滨: 两败俱伤? 可能性好像不大耶。 真不知道这样一个不管法院和法律程序,忽视法界规矩的莽撞律师,能伤得了谁。本来俺还是看好这个案子的。 现在看来,这真跟一场胡 ...
因为中国的上层社会都是靠权势阴暗圈钱的所有此案一出来不管怎么说大家都猜那夫妇可能手脚不干净此乃一败,桑因为残疾被照顾过那众人首先下意识定性她是白眼狼此乃两败。
其实他们的案子就如同其它所有翻脸不认人的‘好朋友’是一模一样的,成为仇人闹上法庭的都是曾经的好朋友或亲属尤其是经济纠纷(意外车祸等事件除外),陌生人能有多大几率闹上法庭?可是因为桑是残疾,大家就先入为主的定性她是白眼狼而忽视了‘好朋友变仇人’这个大框框大规则之内双方都或多或少应该承担一些错误继而忽视了这里的‘大恩人’也有犯下严重错误的可能性!!你说这是不是对桑很不公平??其实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其它所有闹上法庭的人的矛盾大致相同,利益纠纷嘛,你说国内也是一边倒谴责桑的人数众多正说明了多数人都是不明智的都受先入为主影响了。
一般来说,案情简单明了的时候(一方绝对错误另一方绝对无辜)众人是明智明理的(如杀人药案),而案情稍微复杂的时候‘众人’就可能演变为‘愚民’了。包括那个贺梅案也是如此,开始的时候甚至到现在不是很多人都在谩骂贺夫妇都在赞美贝克一家吗??就好像贺夫妇绝对错误贝夫妇绝对正确那样。。。你知道很多人都是没有调查就受一种固有的思想/认知所影响而谩骂的!!这些人就都是愚民,没有理智,做事完全靠感情冲动,经常地表现还很‘义愤填膺’呢!所以凡是案情稍微复杂的案件里众人的判断往往都是和真相相反的。
我说的雇佣马甲应该局限在一些人数比较少的小论坛,人数多的论坛他们不必雇用,呵呵,因为愚民总是人数多的那类嘛!
暗助,我想说的是,希望东晓不受感情等因素驱使,为正义而行,即便海律师不理解他,他也要‘暗暗’的支持他,未来不知道,起码现在应该继续支持。
回复 好啊好啊1 2011-5-22 14:41
曹先生是毛主席教育出来的好学生,出那种错误是难免的。
嘿嘿,
好啊好啊!
回复 古来万事东流水 2011-5-25 02:08
一不小心拍了一砖,点错了,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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