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韩寒起诉方舟子诽谤在法律上基本不能成立。在我看到的方舟子博文里,方舟子都是通过分析韩寒的作品以及相关的纪实(如《我的儿子韩寒》),运用逻辑进行推理,得出对韩寒的作品的质疑。方舟子的博文包括:《“天才”韩寒的文史水平》,《韩寒的悬赏闹剧》,《“天才”韩寒的写作能力》,《“天才”韩寒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之谜》,《“天才”韩寒创作“三重门”之谜》,《“天才”韩寒作品“求医”分析》,《简评韩寒父亲韩仁均“说说我自己”》,等等。
以其中一篇为例,方舟子在分析韩寒的电视采访内容之后结论:【所以,有两种可能:要么书名是韩父取的,韩寒不知道或不理解其意思;要么书名是韩寒自己取的,但是不知道“王天下有三重焉”的“重”究竟是什么意思,稀里糊涂读了白字。】
我所看到的方舟子文基本上是这个写法,是在证据的基础上的合理推断。从法律上说,方舟子等人针对韩寒的分析、质疑、推断都属于观点。所谓观点,就是一个人的主观判断,而不是客观事实的陈述。方舟子文属于观点的性质,对于任何一个读了方舟子的博文的人来说都是显然的。没有人看了方舟子的博文会认为方舟子是在陈述韩寒作假这么一个事实,大家都明白,这是方舟子的判断与结论。
方舟子等人的这些推断在网上传播,得到了广大网络读者的认同与补充,这也说明社会对韩寒的质疑存在合理的事实与逻辑基础,绝非有人试图凭空抹黑韩寒。根据方舟子的自述,之前他根本没有关注过韩寒,与韩寒显然没有任何私人的怨恨。
其次,韩寒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其出版的作品是其成名的基础。他在接受CNN采访时,也自称作家,并且肩负对社会的责任。作为这样一名自称对社会负有责任的“作家”,接受公众对其诚信的质疑正是其作为公众人物的生活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除非方舟子明明知道事实真相,却故意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而造成对韩寒的伤害,方舟子的言论缺乏actual malice, 根本不构成诽谤,而是属于受言论自由保护的范围。
然而韩寒对这些诚恳的质疑、客观的批判的反应令人大跌眼镜。韩寒除了对方舟子用肮脏的语言破口大骂外,就是贴出一些无力的、甚至莫名其妙的东西,包括一封写在信封上的家信,结果又被方舟子拿到显微镜下分析了一番。
其实,方舟子并没有100%肯定韩寒是在作假,一个理科思维的人在缺乏足够证据时是不会这样断言的。相反,方舟子及其他质疑韩寒的人都给了韩寒向公众说明的机会,包括邀请韩寒在电视上公开辩论。韩寒如果真有《三重门》小说里展现的那样,初三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今中外、男欢女爱、人情世故样样敏锐、游刃有余,今天再在电视上显示十分之一,不正是一个证明韩寒确实有才的良机吗?
可是韩寒怯阵了、龟缩了。本来他完全可以亲口向大众说明真相、展示水准,却抱住了律师的大腿,到衙门鸣锣喊冤,告方舟子诽谤。
中国人传统的观念是被人告上法院不是好事。其实,作为原告,韩寒有举证的负担。韩寒必须证明方舟子说的是假的,而要做到这一点,韩寒必须首先证明什么是真相。然后,韩寒还要证明方舟子知道真相,或者完全不顾真相的存在。
而方舟子如果真要折磨韩寒,他可以放弃那个观点非事实陈述的辩护,要求证明所言属实。真话不是诽谤,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到时传唤韩寒的爹,新浪网站等等前来录取口供,真正的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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