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写了22页,还加上几个附件,花了不少功夫嘛。
OBJECTION to 81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 by the Magistrate Judge Document filed by Sang Lan. (Attachments: # 1 Exhibit A, # 2 Exhibit C, # 3 Exhibit D, # 4 Affidavit of Service)(Hai, Ming) (Entered: 12/05/2011)
副法官在两星期前建议裁定海明在多处无理取闹,海明如果不反对,到时被制裁就像坛子里的乌龟--没地跑,因为知道你反正不能上诉。
人总不能像张学良的30万东北军似的,看见1万多日本鬼子来了,一枪不放,坐着等死吧?海明这个反对一出,就算到时被制裁,也至少保留了上诉权。
海明有这个勇气,我们应该表示鼓励。一般来说,越蠢的律师越听不进意见,这次我善意提醒海明及时提交反对意见,他没有反其道而行之,这是个进步。毕竟网上赌气不顾自己安危才是真蠢。
根据规定,一旦诉讼一方对副法官提出反对,主审法官必须亲自逐条进行重新分析。
海明这个反对一出,估计主审法官要花相当长时间才能完成处理。
等等看莫虎有没有动静。
附录:我在11月28日给海明的提醒
不忍看海明被惩处,善意提醒一下
想起海明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样子,还是怪可怜的。而且唐人街的人被美国法院制裁,不管什么原因,对唐人街都没有什么好处。我善意提醒一下。
目 前副法官提交了报告,判定海明一贯性地无理取闹,海明如果在14天内不加反对,基本上就是认了,甚至可能上诉的权利都放弃了。法官也提醒 了:Failure to file timely objections will preclude appellate review.。也就是,如果海明不反对,而被制裁,连上诉的机会都可能没有了。反过来,如果反对,即使被区法院制裁,还可以上诉嘛。
规则 称:【The person signing, filing, submitting, or advocating a document has a nondelegable responsibility to the court, and in most situations should be sanctioned for a violation.】虽然这里用词是should,但没有特殊理由,法庭一般会施行制裁。这种制裁钱是小事,留下个记录就不好了。
海明得注意这个期限了。而且现在联邦法院的时间计算,好像是包括假期与周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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