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联邦司法系统分三级,最下面是区法庭(district court),上面是巡回法庭,管好几个州区法庭的上诉,然后就是最高法院了。区法庭及以上的法官都是不经任何民主程序选举、由总统任命,任期是终身制,有的八十多了,还照样耀武扬威。这些法官可以说跟皇帝差不多,在高台上作威作福,谁也管不到—除非是明显的犯罪。有个叫瓦尔特-尼克松的法官犯了罪,但就是不退位,在监狱里照领薪水,国会只好启动弹劾程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撤掉。律师在这些法官面前可以说是老鼠见猫一样,因为一旦得罪了法官,以后一辈子日子就难过了。因为这个原因,法庭也是极力排斥没有律师代表的诉讼人—因为这些人根本不怕法官,很难控制。
我这个报导里的主人公李永是一个计算机工程师,原在美国一家叫RAYTHEON的军火公司写CODE。因为工作上遇到种种明显的偏见,她向公司反应主管有歧视行为。结果公司不但不调查、惩处歧视者,反而打击报复,长期对她进行暗示性恐吓等等,导致她精神受到很大创伤。而公司变本加厉,强制她进行精神检查,问她是否想杀人等等。最后她被逼得精神紊乱,被诊断为精神残障,必须服用大量药物控制情绪,无法正常工作,只好请求休假。公司却勒令她必须上班,最后以过期未来上班为由把她一脚踢了出去。李永失去了健康,也失去了工作,更严重的是,这种非正义的结果使要强的她难以平息。
等她基本恢复过来后,就开始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好不容易碰到有类似遭遇的人,告诉她去什么地方告状。因为律师请不起,只好自己一个人去联邦法院控告公司歧视。各位看官试想,那美国法院规则繁多,而对方有的是钱,一轮轮的文件轰炸,这根本就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而美国法庭对弱者绝没有任何同情可言,甚至是落井下石。曾有一次,对方以李永没有按时去录口供取证为由,要求制裁。李永当时在医院卧病在床,还是发了一个邮件,要求法官等她出院做出后做出申辩。结果法官根本不给她申辩机会,简单地就给她一个制裁,大笔一挥、处以罚款。
最后那个公司要求不经审判、直接判胜。主审联邦法官不经听证,简单写了一个半页纸的判决,内容基本是:根据被告的文件,原告李永没有证据,案件撤销。李永随后要求法官做一个有事实、有分析的判决。她输了官司--至少给个说法吧?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李永又写了一些请求,法官倒不时指责她法律术语没有用对。最后,李永只有上诉了。
美国这社会,权利都是斗争出来的。在斗争中,李永也学了不少法律知识。败诉后,李永控告联邦法官歧视没有律师的诉讼人,同时上诉到第一巡回法庭。联邦法庭的纪律委员会跟一般州法院不同,全是由法官组成,所以你告法官基本没门,他们怎么会去处分自己的同僚呢?――这个圈子就是一个独立王国。李永的控告当然又被驳回。但是,在上诉方面,巡回法庭至少稍微重视了一点—李永说了,如果再草率判决,就控告巡回法庭的法官。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次判决书写了四页,分析了事实和相关法律。当然结果还是李永输,但至少没有草菅人命,给她简单打发了。
后来李永要求巡回法庭全体法官进行听证,理由是判决涉及两个有分歧的重大法律问题。其中一个就是因果关系与时间间隔之间的联系问题。第一巡回法庭三名法官给李永的判决中认为,从李永告状到公司报复李永之间的时间间隔太大,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当然我们这些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时间差与因果关系没有直接联系。但在美国的法律界你光讲道理不行,得找案例。结果,找到一个第九巡回法庭的案例,论证了我们的常识,并根第一巡回法庭的李永案判决矛盾。
未完待续--(下集内容简介:联邦第一巡回法院全体裁断的结果)
有关李永的案子的更多信息,大家在GOOGLE上可以查询 “LI YONG RAYTHEON”。希望她的故事能给大家一些启发。也希望大家能关注这个案子。黑暗惧怕阳光。一个人的声音是微弱的,但当我们都发出不公的怒吼,正义就会站在我们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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