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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贺梅案看什么是善良与邪恶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8-24 12:5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贺梅案|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29评论

什么是邪恶?一个人希望其他人倒霉、受苦,这就是邪恶。

善良则相反,是一种希望别人好的心理。

贺梅案其实从根本道理上极为简单:就是一对父母要要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任何善意、良心的人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如果这对父母遇到什么困难,善良的人们会设法去帮助他们。像贺梅案中支持贺梅的很多人,他们的动机非常单纯:要让母亲与自己的女儿相见。

邪恶的人不是如此,他们希望看到的是这对父母失去女儿,饱受家破人亡之痛,他们支持贝克彻底剥夺贺罗的父母权,要把贺梅与其母亲变成完全陌路之人。

即使再田纳西最高法院明确事实,贺家根本不存在抛弃贺梅,判决贺梅必须无条件回到贺家,贺梅如果有任何不适应都是贝克非法强扣贺梅造成的之后,这些邪恶的家伙仍不死心。他们开始继续用谎言粉饰其邪恶心理。

他们继续散布的一个谎言是:贺家当初把小孩送给贝克了。

但这已经被证明是一个谎言。参见下文:

总有人说贺家在贺梅生下不久就把她送给贝克了。这种说法相当无知。事实上,贺家最初找到贝克家照看小孩是通过少儿法院与教会的一种慈善服务。之所以挑中贝克,是因为他们家注册充当临时FOSTER HOME,之前照看过10多个类似情况的小孩,经验丰富。这个抚养是确定时限的:三个月。

贺梅案真正的关键点是,在最初这三个月之间,贺家在少儿法院签了一份监护权移交文件,贺家把贺梅的监护权给贝克了。

根据贺家的作证,当时贝克说需要给小孩办一个医疗保险,而办保险需要贝克是贺梅的监护人,当时由贝克聘请的律师KEVIN WEAVER解释,监护权移交是临时的,只是为了办保险。贺家在得到再三保证之后,就签了这个文件。

贝克则作证说,不是这么回事,当时说好让贝克抚养贺梅成人。

两个故事截然不同,必有一方说谎了。初审CHILDERS法官断定贺与罗的可信度为0。

但是,另外两名在场的证人,Pastor Yao (一位牧师兼翻译)与法庭的工作人员Sara Cloud都一致作证说,当时就是为了办保险,而且一再强调监护权移交是临时的。这两人的证词与贺家证词相同,而与贝克证词相反。不仅如此,SARA CLOUD还作证说,当时贝克与贺家在此问题上是一致的 (见附文证词)。

实际上,贝克方在策划签订这个监护权文件时早已找了KEVIN WEAVER的律师咨询,询问了剥夺父母权的事宜,并做了相应计划。后来,正是KEVIN WEAVER以贝克律师身份启动剥夺贺罗父母权之程序。

其实,从贝克启动剥夺贺罗父母权一事就可以看出,那个监护权移交是临时的。如果是抚养到成人,那贝克也就根本无须去剥夺贺罗的父母权了。

无论谁在撒谎,在法律上,贺梅案的定论如下:
【The Supreme Court ... emphasized that any threat of harm emanated not from the Hes but from the system that unlawfully maintained A.M.H. in the Bakers’ custody some six years after she should have been returned to her parents.】

附文:

PASTOR YAU证词


Q. And what specifically — based on that, what
specifically did you explain to Ms. He?

A. In summary — you know, I can’t recall the word
for word question — said that because the Hes were
unable to financially support the baby at that time,
that some family was willing to take care of their
baby on their behalf, but because of the legal
procedure that necessitate to buy insurance or to
administer medication or whatever to the baby by
the custodian, Ms. He needs to give the authority
to the custodian by signing a document.

Q. Did you hear the word “temporary” in that meeting?
A. Yes.

SARA CLOUD证词

Q. All right, and did either Mr. or Mrs. He tell
you that they wanted the Bakers to take care of their
child on a permanent basis?
A. No.
Q. Did the Hes ever say anything to you that
indicated to you that they were interested in either
a temporary or permanent arrangement?
A. Temporary.
Q. Can you tell us what you recall?
A. I recall mainly talking to Casey, that she was
very concerned that it was not a permanent situation.
She did not want it to be a permanent situation.
Q. She made that very clear to you?
A. Yes, sir.
. . . .
Q. When Mr. and Mrs. Baker and Mr. and Mrs. He were
before you on June 4 of 1999, did they appear to
be in agreement?
A. Yes.
Q. It did not appear to be a contested matter. Is
that correct?
A. No.
Q. You understood Ms. He, through the interpreter,
to wanting this matter to be temporary only. Is that
your understanding?
A. Yes.
. . . .
Q. If you understood that Mr. and Mrs. Baker wanted
language in the consent order that said that, “We
will be able to raise this child until she’s 18 years
of age,” would you consider that to be consistent
with what Ms. He understood on that day?
A. No.
. . . .
Q. Ms. Cloud, what was the agreement that you were
so sure that all parties had consented to? Was it
temporary or permanent?
A. Temporary.
. . . .
Q. Temporary because it could be changed; right?
A. That would be one of the reasons, but I believe
Casey was fairly adamant that at some point she
wanted her child back.

【补充:有些读者在问一些贺梅案细节的东西。我的建议:学点英语,自己去看,相关资料在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 】

Read more: 贺梅案中谁在撒谎?谁又在支持撒谎者?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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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9 个评论)

回复 RNSandi 2011-8-24 13:28
不是俺说您,您帮您客户打赢了官司,收包拿钱走人就完了,咋还没完没了呢?傻子都知道您是站在哪一方的,这还用得着解释吗?

您若为了给自己做广告的话,就跟海明相似了,好自为之。
回复 岳东晓 2011-8-24 14:04
RNSandi: 不是俺说您,您帮您客户打赢了官司,收包拿钱走人就完了,咋还没完没了呢?傻子都知道您是站在哪一方的,这还用得着解释吗?

您若为了给自己做广告的话,就跟海 ...
女人要温和点,这么刻薄有必要吗?
回复 RNSandi 2011-8-24 14:06
岳东晓: 女人要温和点,这么刻薄有必要吗?
男人女人都一样嘛~都温和点儿~互勉,互勉~

by the way, I was just speaking the truth~, but unfortunately truth always hurts~
回复 岳东晓 2011-8-24 14:08
RNSandi:    男人女人都一样嘛~都温和点儿~互勉,互勉~

by the way, I was just speaking the truth~
看来我的邪恶论刺到你的神经。记住我的话:凡是希望别人倒霉、痛苦就是邪恶。就这么简单。而邪恶是黑暗的,是必将失败的。
回复 岳东晓 2011-8-24 14:09
RNSandi:    男人女人都一样嘛~都温和点儿~互勉,互勉~

by the way, I was just speaking the truth~, but unfortunately truth always hurts~
你根本不懂什么TRUTH,你所说的只是你内心的映射。你只是从利益思考问题,像大部分庸俗的女人一样。
回复 RNSandi 2011-8-24 14:12
岳东晓: 看来我的邪恶论刺到你的神经。记住我的话:凡是希望别人倒霉、痛苦就是邪恶。就这么简单。而邪恶是黑暗的,是必将失败的。
对这个案子俺没立场,看看热闹而已,什么正义邪恶的,法律不是判定了吗~
回复 RNSandi 2011-8-24 14:13
岳东晓: 你根本不懂什么TRUTH,你所说的只是你内心的映射。你只是从利益思考问题,像大部分庸俗的女人一样。
俺本来就俗人一个嘛~
回复 岳东晓 2011-8-24 14:14
RNSandi: 对这个案子俺没立场,看看热闹而已,什么正义邪恶的,法律不是判定了吗~
不错,法院早已经判决,历史已经定案。但是还有很多家伙在继续诋毁母亲,为施害者唱赞歌。
回复 RNSandi 2011-8-24 14:16
岳东晓: 不错,法院早已经判决,历史已经定案。但是还有很多家伙在继续诋毁母亲,为施害者唱赞歌。
  
回复 Thompson 2011-8-24 14:47
"岳东晓: 贺梅其实从根本道理上极为简单:就是一对父母要要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Exactly. I am also surprised to see that there are so many jackasses in this chinese forum.  
回复 专治蛋疼2 2011-8-24 20:38
"岳东晓: 贺梅其实从根本道理上极为简单:就是一对父母要要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Read more: 从贺梅案看什么是善良与邪恶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那请问,为什么一对父母会发生要回自己的女儿这么一个事件的呢?难道是别人“抢”走了他们的女儿的吗?在你看来别人输了官司就是“邪恶”的,而你们赢了官司就是“善良”的,而我们发声音的都是鼠辈,所以你“伟大”啊,“博士”啊!和你故乡出的另一个“伟人”可以相提并论了。说别人不择手段,请问你岳“博士”,你们一方,你和贺家,就没有不择手段了么?你可以找一下根本原因,这个女儿为什么会在别人家,这是其一,也是根本的一点,有几个正常的父母会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别人家的?而到了时间却不领回来的????而又有多少“父亲”在“夺回”自己的女儿以后又抛弃的?这就是你所谓的”善良“么???所以说虽然你贵为”博士“,你们的道德水平还非常的低下,不是你造成的,是你整个成长环境造成的。
回复 陈营 2011-8-24 21:24
支持岳博士。拿出如此的事实依据来说明问题。这村里不少人最喜欢的的是自以为是不顾事实的随意讲话。你与他讲法律,他和你讲感情;你与他谈感情,他和你说道理;你与他说道理,他和你论博爱;就是不敢以事实为依据以平等善良的心态来对待。其实是自己的虚荣的自尊所致,他们最纠结的是至今不接受最公正的法律会让他们认为的“人渣”获得胜诉。他们不敢否定自己全面肯定的美国法律体系及其裁决结果,只好否定获胜的“人渣”当事人及其帮助“人渣”获胜的岳博士。一些网友对岳博士本文的回复就足见其悲哀,岳博士本篇没有一个字在谈自己却被说成是“没完没了”,呵呵,奇了。有岳博士参与的贺梅案在被新的美国法律推翻之前对美国有关父母权利的法律事务的影响将是永久的啊,要了解“贺梅法案”就会提到岳博士,无奈那些小人心态的言论如何。
回复 陈营 2011-8-24 21:31
专治蛋疼2: "岳东晓: 贺梅其实从根本道理上极为简单:就是一对父母要要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Read more: 从贺梅案看什么是善良与邪恶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看起来你是为了一个“鼠辈”的词汇而难受,甚至不惜否认贺梅案的实质,否认贺梅案的正面意义。法律不讲情面,可别说你不懂,美国法律裁决的最终结果就是代表全民正义善良的意志战胜了邪恶。你不敢批判美国法律又心存不满,批判岳博士是最好的选择哈。
回复 陈营 2011-8-24 21:34
岳东晓: 你根本不懂什么TRUTH,你所说的只是你内心的映射。你只是从利益思考问题,像大部分庸俗的女人一样。
赞一个
回复 神马都是浮云 2011-8-24 21:37
什么是邪恶?一个人希望其他人倒霉、受苦,这就是邪恶。

善良则相反,是一种希望别人好的心理。


Read more: 从贺梅案看什么是善良与邪恶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

请问:你对贝克是希望他倒霉受苦,还是相反?
回复 陈营 2011-8-24 23:23
神马都是浮云: 什么是邪恶?一个人希望其他人倒霉、受苦,这就是邪恶。

善良则相反,是一种希望别人好的心理。


Read more: 从贺梅案看什么是善良与邪恶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 ...
问的好,很有挑衅性。
回复 神马都是浮云 2011-8-24 23:43
陈营: 问的好,很有挑衅性。
你用错词了!是挑战性!
回复 活水涌泉 2011-8-24 23:52
幸亏岳东晓不是真正的律师,否则世界上又多了一个海明,又多了一个冷血的职业讼棍。
回复 伊兰泓 2011-8-25 00:49
谢谢让我有机会再次重温一下相关的法律。
回复 玮哥 2011-8-25 01:15
都是成年人,不用别人来教什么是善良还是邪恶,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次网上炒作,始作俑者岳博士也
回复 岳东晓 2011-8-25 02:54
神马都是浮云: 什么是邪恶?一个人希望其他人倒霉、受苦,这就是邪恶。

善良则相反,是一种希望别人好的心理。


Read more: 从贺梅案看什么是善良与邪恶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 ...
看在陈营还说你问得好,那我就拨冗回答一下。我当然没有任何希望让贝克受苦的愿望。过去没有,现在更没有。相反,我其实还间接帮过他与贺家联系。为什么?尽管贝克干了不少坏事,他关心贺梅可能是真的,何况他小女儿与贺梅关系很好。贺梅案是一起维护华人基本权利的案件,打个比方说,是在防守,在保护自己,而不是要摧毁对方。我们过去寻求的是与贝克达成妥协,让他可以看望贺梅。但贝克却要剥夺贺夫妇的父母权,摧毁贺罗,置之于死地。我们在取胜之后,依然让贝克看望贺梅。明白这之间善恶的区别吗?
回复 Thompson 2011-8-25 06:21
Naaa... I agreed 岳东晓 most responses but not this one.

Generally it is true that "善良则相反,是一种希望别人好的心理", but that shouldn't includes evil, otherwise what are you fighting for? So, I wish Monster Backer go to the hell.  
回复 Thompson 2011-8-25 06:28
As Chineses, we all believe "if you don't want this happens to you, then don't do it to the orther"

Right? Right!!

Then try this: "if you don't want to be killed by your enemy, then don't kill your enemy"??

World is complicated than we thought ... there is always a boundary for any statement, or theory, like in physics.
回复 lambda 2011-8-25 08:18
there is always a boundary for any statement
Interesting idea, what's the boundary condition for Newton's Third Law? and if your statement is true, what's the boundary condition for your own statement? ;-)
回复 Rockbox 2011-8-25 09:14
虽然对于楼主在一些博客里的表达方式很不屑,很鄙视。但是就事论事的说,楼主应该是对这个案件的具体细节比较清楚的一个人。

所以有这么一个问题想问一下楼主,一直以来我对于贝克夫妇当初不肯归还贺梅的看法就是认为他们应该是认为(从他们对中国狭隘的认识里认为)把贺梅留在自己身边,留在美国会对贺梅更好。而且他们很固执很转牛角尖,所以才会有后来的官司。至于后来贺邵强离婚,虽然不是案件的一部分,但是的确对贺梅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也很鄙视他,不过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从夫妻感情上,我不能判别,这是他们自己的事,该离就得离,但是作为父亲,离婚总不是一个好父亲应该给予孩子的。

回过头来,我想问的问题是,贝克当初想要留下贺梅在身边在美国的动机是什么?为情也好,为钱也好,为贺梅也好,为自己也好,总得有个动机和理由。我很想知道他们因为什么把自己拖到这么一个官司里面也心甘情愿。他们作为foster home也带过十几个孩子了,为什么偏偏选中贺梅?这个说实话我很不解。所以我给他们的理由就如我刚才说的仅仅是为了贺梅在哪里更好,但是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但是我又无法了解。所以在这里我想问问楼主,你作为当事人之一是否会有所了解?因为在你所有的帖子里提到的只有他们做了什么,却没有提到或是任何一点点的推测他们是为了什么要这样做。

而且我认为一个人做事情的动机非常重要。动机不对结果是对的我也不会去做。
回复 Sophia01 2011-8-25 12:35
RNSandi:    男人女人都一样嘛~都温和点儿~互勉,互勉~

by the way, I was just speaking the truth~, but unfortunately truth always hurts~
      
回复 bjhmdysh 2011-8-25 13:50
Rockbox: 虽然对于楼主在一些博客里的表达方式很不屑,很鄙视。但是就事论事的说,楼主应该是对这个案件的具体细节比较清楚的一个人。

所以有这么一个问题想问一下楼主, ...
这个不是律师的职责, 法庭上也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你一个简单的问题罗哩罗嗦问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贝克家是因为爱才打这场官司。 还是我给你推断一下吧。 很简单, 贺梅是个漂亮聪明的小姑娘, 而父母当时又遭遇困境。 贝克家以为贺家很快就被无奈地赶回中国, 于是可以趁霸占贺梅。事实上他们几乎成功, 贺几乎被赶回中国。 可是他们低估了贺罗维护自己人权的决心和毅力。 明白了没有?
回复 Rockbox 2011-8-26 07:17
bjhmdysh: 这个不是律师的职责, 法庭上也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你一个简单的问题罗哩罗嗦问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贝克家是因为爱才打这场官司。 还是我给你推断一下吧。 很简 ...
你思维太简单了吧。首先我问这个问题也不是出于你说的目的。其次,楼主本人也不是律师。贝克夫妇也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事情要都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就不会有当年的官司了,就不会有时至今日还有一群不相干的人张罗着还要给贝克夫妇捐钱了,就不会有楼主反反复复的在这里贴这些帖子了。

我问的就是他们为什么要霸占贺梅,仅仅因为她漂亮聪明?贝克夫妇之前也养了十几个了,作为这样有经验的foster home,应该知道这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为了什么还要这样做?光说爱或是光说因为贺梅很漂亮聪明是不够的。肯定有他们更内在的原因。

我想如果连楼主这样了解细节的人都不知道的话,恐怕就没人能知道了,除了他们自己。

另外,他们的原始动机对于贺梅监护权的案件来说的确不重要,但是对于我们对贝克夫妇的评价和认识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动机是好的,我们只能说他们傻,而且非常傻,如果动机不好,那就不一样了。

在对foster home了解之后,我也觉得他们有可能是为钱。因为这至少是可以说的通的理由之一,没有被确认前,不想诋毁贝克夫妇,但这的确是合理解释之一。但是你说仅仅因为贺梅聪明漂亮,不知道你信不信,我是不大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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