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社评发表了比较有趣的观点:【西方社会承受街头示威的能力比较强,由于欧美国家的政府是“选出来的”】
其实,西方社会承受力较强是因为其完善的法制与国家暴力机器。美国历史上发生过规模比这大得多的由经济问题引起的示威,只要军队出动镇压,很快就平息了。
美国建国之初,联邦政府为了偿还独立战争的欠债,开始对威士忌酒征收赋税,美国农民非常不满,开始抵制这项征税,数以千计的民众集会抗议。美国政府与示威群众协商也没有达到结果。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决定给这些农民一点颜色看看,让他们知道新成立的美国政府的权威,于是带领一支1万多人的军队前往镇压(这样规模的军队当时是很大的)。群众乃乌合之众,哪能跟政府军较量,于是鸟兽散了。饶是如此,数名平民被枪杀。被捕的多人被判处叛国罪。
大萧条时期,美国一次世界大战的退伍老兵1万7000人前去华盛顿索讨赏金,他们拖家带口在首都外不远处安营扎寨,这些人浩浩荡荡,但没有携带武器。美国政府出动骑兵、坦克对退伍军人进行了镇压,后者死伤千余人。值得注意的是,领头镇压的将领就是后来的五星上将麦克阿瑟将军与成为总统的艾森豪威尔将军。
越战期间,在肯特州立大学,学生们进行反战示威,结果国民卫队猛烈开火,当场毙伤多人,史称肯特州立大屠杀。事后,那些闹事学生、教授被空刑事犯罪,多人被判处徒刑。
由此可见,美国之所以不怕示威,因为政府有完善的处置机制。简单的说就是有法可依。而美国人在长期的法制教育下,知道政府不是闹着玩的,一般也遵守法律。大家知道,一旦国家暴力机器根据法律启动,这台机器是无情的,六亲不认的。
所以,当年落砂机因为罗德尼金的判决而发生暴乱,老布什在电视上说出狠话,国民卫队一开始进入,暴乱者们就立刻鸟兽散了。
这与政府是否民选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政府的改选并不影响基本的法律。
博主二维码,光标右键点图片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