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亲

岳东晓 (已有 1,098,293 人访问过博主空间)

http://www.backchina.com//u/293539

不应助长海明公布桑兰隐私的行为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8 22:4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69评论

最近加州有个案件,一个女孩从11岁被绑架,被性侵犯多年,罪犯被判处400多年徒刑。关于该女孩被性侵犯的细节的相关证词,都被法官下令封存。所有公开证词,必须去掉相关细节。这是为了保护该女性的隐私。

海明在不断公开在一般人看来完全是隐私的事情。最新公布的所谓路平证词,是一般女性绝不愿公之于众的---打官司不需要把这些细节放在网上。从法律上看也基本无效,其中49%是法律结论,50%是猜测,唯一可以视为事实的,顶多限于其亲眼看见的部分,那些很难说明存在犯罪行为。但是却牺牲了桑兰的隐私。

有些华人律师、医生、心理医生,因为没有西方体系下受过完整的教育,不懂得相关的伦理操守,把客户的隐私当成在谋取吸引力的资本,这是很大的问题。

  博主二维码,光标右键点图片可下载

发表评论 评论 (69 个评论)

回复 解滨 2011-6-8 22:56
俺看到那些所谓的“证据”后也有这种忧虑,但怕人家说俺不懂法律乱讲,所以没敢说出来。 您这一说,俺就明白了。 不少人怀疑那陆平看到的“流血”不过是正常月经, 谈的很详细也很具体,这种隐私确实不要拿到网站上公开讨论为好,以尊重当事人。 谢谢!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所谓的“证据”已经在网上满天飞,律师想收回来都不可能了。 这件事确实做得很不专业,或者说很狗屎!
回复 岳东晓 2011-6-8 23:05
解滨: 俺看到那些所谓的“证据”后也有这种忧虑,但怕人家说俺不懂法律乱讲,所以没敢说出来。 您这一说,俺就明白了。 不少人怀疑那陆平看到的“流血”不过是正常月经 ...
有些老中律师不懂基本操守,拿客户的事情忽悠。。。
回复 桑儿 2011-6-8 23:22
要每天拿点料出来爆一爆,不然就很快歇火了~~~
你还有劲跟他谈职业操守?
回复 kissmyass 2011-6-8 23:24
专业的律师绝对不会去打媒体官司, 忽悠大众。 先不说这种公布消息对当事人是一种伤害, 以及对她的隐私的侵犯, 对于官司的对方来讲, 原告等于把自己的底牌亮出来给别人看, 等于帮了原告的忙。原告的律师是在打官司呢, 还是在牺牲被告给自己打名气?
回复 神马都是浮云 2011-6-8 23:52
看过海明与黄建对"豆子猫"和"青青世界"这两位女网友的调侃,真是一副流氓嘴脸,你还相信他们是在打官司吗?
回复 翡翠 2011-6-9 00:25
可能海明是经过桑兰(和黄)的同意呢!

我不认为如此重大的隐私海明胆敢不经过桑兰本人的同意就贸然放到网上!

保护隐私是一回事,当事人如果根本不在乎呢?或者有意要拿出来做一些其他人无法猜测的目的呢?比如他们一起合谋放到网上有可能是想试探被告(以及网民)对此事的回应,这不就有‘那血是月经血’的猜测出来了?那桑和海等人就可以根据被告可能的狡辩(狡辩为月经血)来继续琢磨下一步的行动。这等于提前在法庭进行的演练吧。

另外海明不停的公布一些事情可能也有试探对方并威慑对方的目的,给他们压力让他们和解赔钱等等。

我个人直觉刘谢的儿子肯定是有性侵犯的,只是不知道桑当时的心理状态,很愿意?半个愿意?根本不愿意却迫于寄人篱下不得不迎合?

很多人宁愿在很多事情上把桑海往坏处想,却把刘谢以及他们的儿子往好处想,这种截然相反不公平的态度是带有严重个人感情色彩的,是一种感性而非理性。

海明应该是有炒作目的的,不过这也很正常,就好像多数商人经商都要做广告一样(有的广告甚至很过分的夸大),虽然也有商人不做广告的。海明大概认为桑要告倒势力强大的刘谢和美国方面比较困难就试图通过媒体来平衡一下自己的弱势状态,这又有什么不对呢?

海明把岳博士放入黑名单这件事情我认为海明做的很不漂亮,海明如果你智慧一点,那你应该给岳道歉并解除黑名单,因为岳开始很久以来一直对你和刘谢是很公平的,对你很善意,你不能因为自己的问题被人家说一说就恼火异常进而做出不理智的小男人行为。
回复 OLN 2011-6-9 01:20
你看海明那样子,就不是很聪明的人。等着看他的下场吧。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6-9 01:21
kissmyass: 专业的律师绝对不会去打媒体官司, 忽悠大众。 先不说这种公布消息对当事人是一种伤害, 以及对她的隐私的侵犯, 对于官司的对方来讲, 原告等于把自己的底牌亮出 ...
正是.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6-9 01:23
49年以后的大陆华人基本上都是野蛮人.
回复 kissmyass 2011-6-9 01:32
穿鞋的蜻蜓: 49年以后的大陆华人基本上都是野蛮人.
这个打击面大了点把:)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6-9 01:37
kissmyass: 这个打击面大了点把:)
应该说是被野蛮的人:),野蛮人不一定不善良, 但人在江湖生存, 就顾不得INTEGRITY 了,慢慢就异化了.
回复 陈营 2011-6-9 01:38
穿鞋的蜻蜓: 49年以后的大陆华人基本上都是野蛮人.
蜻蜓这玩笑有些大哦
回复 陈营 2011-6-9 01:39
翡翠: 可能海明是经过桑兰(和黄)的同意呢!

我不认为如此重大的隐私海明胆敢不经过桑兰本人的同意就贸然放到网上!

保护隐私是一回事,当事人如果根本不在乎呢?或 ...
演练说,粉象滴说。
回复 chico 2011-6-9 01:43
新浪有完整版的证词贴图,共三页。应该是从海明办公室里露出去的。文章说,“海明还给记者发送了一份证人路平的证词,其中包含一些当年路平目睹桑兰被性侵的细节“。

http://sports.sina.com.cn/o/2011-06-08/09045610773.shtml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1-6-9 01:48
陈营: 蜻蜓这玩笑有些大哦
我不是批评各位同胞, 大家都一样,被异化了,都是牺牲品.政治和生态环境造成的. 也许可以换一个中听一点的词---不(够)文明.
不考虑后果的话,野蛮也有好处,弱肉强食, 不守规矩, 可以开拓.
回复 笑臉書生 2011-6-9 02:23
翡翠: 可能海明是经过桑兰(和黄)的同意呢!

我不认为如此重大的隐私海明胆敢不经过桑兰本人的同意就贸然放到网上!

保护隐私是一回事,当事人如果根本不在乎呢?或 ...
此事,经不起推敲,我根本不信!
13年前為何不讲,今索18亿出来讲!當時,不告也应对桑父母,薛夫妇讲,早已轩然大波,2.不可能公开不锁门干此事,能撞到?3.桑17岁非小孩,一點不懂不可能!4,退一步讲,桑完全不懂,桑也会告其母,其母会察觉! 5. 時至今日,桑已30岁,会回忆此事察觉到,早闹起耒了------------一切推敲,均无稽之谈
回复 torpedo1 2011-6-9 02:34
他就是在玩私了的把戏。但已经太过分了。
回复 match99 2011-6-9 02:47
解滨: 俺看到那些所谓的“证据”后也有这种忧虑,但怕人家说俺不懂法律乱讲,所以没敢说出来。 您这一说,俺就明白了。 不少人怀疑那陆平看到的“流血”不过是正常月经 ...
这个律师很像药家鑫的律师,如此折腾,最后可能会害了当事人。
回复 波士顿阿叔 2011-6-9 03:05
这下海窝囊玩大了,接下来的局面他无法控制,结局无法预期。至今,莫虎那一头连一张牌都还没露呢,而检调机构对此案的评估尚待完成。这海窝囊能睡得着觉,服了他了。不过,对一个无知无畏人来说,可能乐着呢
回复 海上花 2011-6-9 03:07
海明已经犯下了不可挽回极大错误。桑兰以后如果告不倒其他人,但如果告海明,一定会赢!
回复 波士顿阿叔 2011-6-9 03:12
kissmyass: 专业的律师绝对不会去打媒体官司, 忽悠大众。 先不说这种公布消息对当事人是一种伤害, 以及对她的隐私的侵犯, 对于官司的对方来讲, 原告等于把自己的底牌亮出 ...
你的观点非常专业。但是,谁到现在还把海窝囊当律师看,他这是在执业吗?
回复 翡翠 2011-6-9 03:25
笑臉書生: 此事,经不起推敲,我根本不信!
13年前為何不讲,今索18亿出来讲!當時,不告也应对桑父母,薛夫妇讲,早已轩然大波,2.不可能公开不锁门干此事,能撞到?3.桑17岁非 ...
13年前為何不讲,今索18亿出来讲!當時,不告也应对桑父母,薛夫妇讲,早已轩然大波,2.不可能公开不锁门干此事,能撞到?3.桑17岁非小孩,一點不懂不可能!4,退一步讲,桑完全不懂,桑也会告其母,其母会察觉! 5. 時至今日,桑已30岁,会回忆此事察觉到,早闹起耒了------------一切推敲,均无稽之谈

----------------
13年前不讲现在讲是因为现在有讲的必要起码帮助她打其他各项官司有明显的辅助效果因为其他项目可能更由于缺乏‘太显著的’证据很难告倒刘谢借助这个能把对方的气焰狠狠地打击下去。
以前都没有计划要打官司的情况下,你要她单单说出这种事情对她有什么好处和意义?
很多女人的性侵害都是很多年以后才启齿的这种情况很常见。

另外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在最早海明接受这个案件的时候桑兰可能也没有计划要讲出来(私下甚至连她最亲的亲人黄健都没有告诉也非常有可能),可能期间刘谢对她要告他们监护失责说了很难听的话刺激了桑兰这她才要决定不惜一切曝光自己作为女孩子家的名誉说出了,其实就是我们最常见的‘豁出去了’这种心理动态,这种心态你能理解吗?

她当时没有告自己的母亲和刘也是出于难以启齿所以没有告,或者刘早就看出来了她儿子对她的所作所为却采取了纵容或沉默的态度呢?

那个路医生所看到的可能是那个儿子已经完成了性交行为之后把桑兰抱到沙发的后续过程,有这个可能吧?如果有这个可能,就和锁门不锁门毫无关系!说不定他们就在厕所里通过或根本就不通过什么导尿的过程里完成了一切该完成的程序呢?

桑不可能一点都不懂呀,所以我非常强调桑当时的心态不是?很乐意还是半个乐意还是根本不乐意....

你的4我前面说了,桑完全有可能不告她母亲!你的5也都前面谈到了。

嗯,人都是利益之徒,不告有不告的利益告了也有告了的利益,一切都在权衡,根本没有你所想象的那种非黑既白的局面。

在我看来桑是一个心胸很开阔性格很单纯为人很大方的一个人,她或许心理对性侵害也没有什么很反感很屈辱的感觉的(这个要和那个儿子当时对她的其它方面的态度结合着看如果那儿子对她也付出了一定的感情因素就更好理解了),但是此时非彼时呀到了一定的时候如果有人在别的方面刺激了羞辱了她甚至欺骗了她因此她有被作弄的感觉等等(其他方面),那她就把这件事拿出来作为一个武器攻击对方,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补充一下:或许曾经心理很受伤但是因为她的开朗和大度这种羞辱的感觉就比一般人消失的快,呵呵....还有时间的冲刷呢,更是‘早已烟消云散了’的状态。可是一旦遇到和此事有关联的那么她就把这事抖出来,你只要明白,她仅仅就是抖,目的就是斗,内心根本已经没有伤疼的任何感觉了。就和很多父母失去了儿女经历的那种白发送黑发一样,时间可以把那种痛苦冲刷掉。

有个事情是刘曾经撒谎说桑去美国的什么机票都是她付的,结果桑后来才知道刘是撒谎卖弄人情钱是桑兰自己的!还有刘坚持主动‘好心’要替桑保存什么很珍贵的东西在桑看来刘有‘预谋夺取私自占有不还’的可能,利用她的名气赚取也是...等等吧,我估计桑对这些事情感到比较气愤吧。一个很会装模作样的虚伪利益之人,这种人难道你也喜欢吗?

还有,人呢,有的时候就是处于一种一直被‘朋友甜言蜜语等’蒙在鼓里的那种状态,突然通过一件事情才会意识到以前‘朋友对自己’的很多方方面面曾经出现过的可疑....真相/答案竟然是....所以桑兰被一直欺骗的这种行为愤怒了! 以前的感激就部分被取而代之了(部分还保留,呵呵)。刘谢肯定有善良的一方面肯定对桑有过很善的时候,但是你要知道,他们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恶。他们是善恶夹杂的人,普通人,桑也未必就不是,这才是此案复杂的主要原因。你以为就你所认为的那种非黑即白的局面吗?
来,代替一下,如果你被你最信任的什么亲朋好友甚至父母子女欺骗的体无完肤,你是什么心情?
桑兰肯定有冤屈!刘谢可能也有,那就打呀,去法庭上说清楚吧。

人性真的很复杂,刘谢对她的性质很可能就和桑对待其保姆的性质差不多,只是严重程度在量方面的差别而已。

Read more: 不应助长海明公布桑兰隐私的行为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回复 小由 2011-6-9 03:31
曾经有一个问题一直萦绕在俺心中,久久不得其解:海明是怎么当上律师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俺释然了。
现在,套用范伟的话:“我不关心你是怎么来的,我关心你是怎么没的。”
回复 翡翠 2011-6-9 03:39
陈营: 演练说,粉象滴说。
海明内心也不铁定认为美国人就绝对公平所以他试图通过媒体网络暗示/警告美国人:你们要公平啊,否则...多少眼睛盯着你们呢,这也是他自己曾经一直宣称的,所以很多人说他炒作并把他的炒作看作是出名牟利的一种手段就太幼稚了,因为他即便有炒作的可能那他还有‘要求公平’的可能。那一棍子就要从人品方面把人家打死的人,要先确定一下自己的判断是否全面符合事实和真相。
回复 Nccbe 2011-6-9 04:30
翡翠: 13年前為何不讲,今索18亿出来讲!當時,不告也应对桑父母,薛夫妇讲,早已轩然大波,2.不可能公开不锁门干此事,能撞到?3.桑17岁非小孩,一點不懂不可能!4,退一步讲 ...
你写的一堆,很多也是“或许”和“可能”,看的都累!这事不管是否经桑兰同意公布“性侵”细节没原则关系。未经许可发布的话,那律师就是卑鄙无耻脑残。即使经过同意而发表,也只能说明海某人很不职业化更没职业道德,是个不合格的律师。后者如果成立,也间接说明了受“性侵”者的脑子有问题。
2-3天前我在海某人的博客里发了这些看法,被他连删3次。
回复 Nccbe 2011-6-9 04:39
我只是很惊讶那路平,可以十几年保存着“证据”。如果不是心理有病,就是一种无私无畏能泣鬼神的惊天动地行为!当然,伪证和谎言除外。
回复 翡翠 2011-6-9 05:18
Nccbe: 你写的一堆,很多也是“或许”和“可能”,看的都累!这事不管是否经桑兰同意公布“性侵”细节没原则关系。未经许可发布的话,那律师就是卑鄙无耻脑残。即使经过 ...
真相大家都还不明,所以我肯定写一堆表示猜测的‘或许可能’等词类。

未经许可发布的话,那律师就是卑鄙无耻脑残。

===未经许可发布这种可能性在我看来只有0,00001%,同理,律师是无耻和脑残的几率呢也这么大0,00001%,所以你说,谁脑残的几率更大????


即使经过同意而发表,也只能说明海某人很不职业化更没职业道德,是个不合格的律师。

===你的理由太牵强俯会了,不管什么道德只要经过当事人允许就没有所谓的道德问题(18岁或精神病等人除外)。他发布这些最多就是策略而已哪里就不合格了?策略策略,形式而已,和内容无关,有人喜欢张扬一下有人喜欢暗中以静制动,二者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没有什么本质不同,更谈不上高尚卑鄙之分。只有在花花绿绿的形式下(张扬或不张扬)试图撒谎的人(内容)这才算是卑鄙无耻的。

我刚才google了一下发现路好像提供的证据还有很多什么‘录音’了‘血’了等等真是匪夷所思,我都想不到路平连当时桑的血都保留了下来,这下也好啊,月经血和处女血应该能区分出来吧。

路保存证据多年,呵呵,肯定不是心理有毛病了,相反,他心里很清楚吧,知道当事人年龄小,有些事情的时机是需要等待的。另外,google还有查到那个桑跳马的录像也都还保存着,你不会说那个保存录像的美国教练也是心理有毛病的吧。

路还说(网上)谢对他曾经透露给桑一个专门针对桑的会议保密,路不知道要保密告诉了桑,结果被刘谴责说是挑拨离间,并因此中断了对桑的继续治疗,路肯定觉得刘的为人处事比较差吧。路还说,当年的刘谢的儿子自己介绍他是桑兰的未婚夫呢,也说就是要利用桑的名气赚点钱。。。。。

很复杂,案情不是一般人所能准确猜测到的这样那样,大家就都口下留德收敛一下吧。目前的状况看来对桑兰很有利,谩骂桑兰海明的人可能脸上不怎么好颜色了,今后。
Read more: 不应助长海明公布桑兰隐私的行为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回复 angelwing11355 2011-6-9 05:49
抱一个瘫痪的人,只有男人抱得动。因为她不能配合你,不信的可以去打听一下。
当你在救死扶伤的时候,是不分男女的。我真的不懂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想到的是什么?我不认得刘谢的,我只是觉得一般的人做不到。他们帮助了桑兰,还教桑兰去帮助其他人,了不起。他们是真的善良。应为他们也希望帮助其他的人。
我不知路平为啥收藏所谓的证据?不是为了报案?只能说明他的流氓。或者说是他有先见之明,等待今天的作证?还有大概薛是等他到了在表演给他看得吧。。
看害命昨天的作法, 很好解释他今天的,明天的他还会怎么来做。一条疯狗。
回复 网络兵 2011-6-9 05:51
这样的律师哪里在打官司,简直在胡搞!
回复 SOHO先生 2011-6-9 06:11
翡翠: 海明内心也不铁定认为美国人就绝对公平所以他试图通过媒体网络暗示/警告美国人:你们要公平啊,否则...多少眼睛盯着你们呢,这也是他自己曾经一直宣称的,所以很 ...
要求公平,首先得要排除伪证和谎言吧!
回复 CNM_HM 2011-6-9 06:43
回想起当时岳大博士说海明将是”骑虎难下”。。。高,实在是高!
回复 曼哈顿 2011-6-9 07:48
陈营: 演练说,粉象滴说。
它就是那个美人蕉。几个化身过来游说岳博士,恼羞成怒时再披上个张三李四的马甲恶心恶心岳博士。
回复 曼哈顿 2011-6-9 07:50
torpedo1: 他就是在玩私了的把戏。但已经太过分了。
刘家早看透了。
如今海明不好收场喽。
弄不好路大爷要到联邦政府的监狱里度过晚年啦。
回复 陈营 2011-6-9 07:58
曼哈顿: 它就是那个美人蕉。几个化身过来游说岳博士,恼羞成怒时再披上个张三李四的马甲恶心恶心岳博士。
啊呀呀呀,被贼人所惑也,。。这。。这。。这怎生是好哇。

也确实没见那美人蕉前来论讨。
回复 West-East 2011-6-9 08:24
桑妹妹这官司打的,快成春宫图了。
好象当年,薛公子桑妹妹现场直播给路大夫目击。
一大堆老少爷们,ladies gentlemen,琢磨着,研究着,神马地方出的神马血,。。
我晕!
回复 West-East 2011-6-9 08:36
曼哈顿: 它就是那个美人蕉。几个化身过来游说岳博士,恼羞成怒时再披上个张三李四的马甲恶心恶心岳博士。
曼哈顿呀,岳大博士拐着弯把你们纽约的给骂啦:
“至于桑兰案的案情,越来越丢脸,纽约的华人如果被当地联邦法院歧视,得想想为什么。”
回复 Nccbe 2011-6-9 09:04
===未经许可发布这种可能性在我看来只有0, ...[/quote]“未经许可发布这种可能性在我看来只有0,00001%,同理,律师是无耻和脑残的几率呢也这么大0,00001%,所以你说,谁脑残的几率更大????”

----你说呢?事实没清楚前,谁先大揽大抱,自以为只有0,00001%的概率,再把海某人也保票下来的就是脑残。

“他发布这些最多就是策略而已哪里就不合格了?策略策略,形式而已,和内容无关,有人喜欢张扬一下有人喜欢暗中以静制动,二者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没有什么本质不同,更谈不上高尚卑鄙之分。只有在花花绿绿的形式下(张扬或不张扬)试图撒谎的人(内容)这才算是卑鄙无耻的。”

----你真是海某人肚里的一条虫,要么就是他本人或跟班,否则怎会如此肯定理解他的“策略”,要么就是你自作多情。不讲职业道德,不顾他人感受和污染众人视线的不能叫卑鄙?你很实在,实在到只要有利益。

“路保存证据多年,呵呵,肯定不是心理有毛病了,相反,他心里很清楚吧,知道当事人年龄小,有些事情的时机是需要等待的。另外,google还有查到那个桑跳马的录像也都还保存着,你不会说那个保存录像的美国教练也是心理有毛病的吧。路还说(网上)谢对他曾经透露给桑一个专门针对桑的会议保密,路不知道要保密告诉了桑,结果被刘谴责说是挑拨离间,并因此中断了对桑的继续治疗,路肯定觉得刘的为人处事比较差吧。路还说,当年的刘谢的儿子自己介绍他是桑兰的未婚夫呢,也说就是要利用桑的名气赚点钱。。很复杂,案情不是一般人所能准确猜测到的这样那样,大家就都口下留德收敛一下吧。目前的状况看来对桑兰很有利,谩骂桑兰海明的人可能脸上不怎么好颜色了,今后。。。。”

------google上有那教练保存的现场录像么?有的话还那么多废话干嘛?桑兰等费劲都拿不到的东西,一下被你google到了。晕倒!真不知道你上述几段要说明什么?感觉你很善解人意啦,只是太多幻想和主观断言。
回复 West-East 2011-6-9 09:37
翡翠: 海明内心也不铁定认为美国人就绝对公平所以他试图通过媒体网络暗示/警告美国人:你们要公平啊,否则...多少眼睛盯着你们呢,这也是他自己曾经一直宣称的,所以很 ...
"试图通过媒体网络暗示/警告美国人:你们要公平啊,否则...多少眼睛盯着你们呢";
美国人?在哪呀?
就咱中国人,好象还只是小猫两三只,在这听海大人忽悠呢。
回复 ala 2011-6-9 09:57
桑兰们现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劲头,就是脱裤子放屁了你也没辙。
回复 Cannaa 2011-6-9 10:00
桑兰的隐私权要桑兰自己作主。不过现在说保护隐私,实际上是保护肇事者的罪行,海明当然不上这个当了。
回复 Cannaa 2011-6-9 10:42
桑兰案无隐私,隐私是强者控制舆论的最好借口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6/user-271857-message-113719-page-1.html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6-9 10:59
岳东晓: 有些老中律师不懂基本操守,拿客户的事情忽悠。。。
它还能叫“律师”吗?整个儿泼皮无赖。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6-9 10:59
翡翠: 可能海明是经过桑兰(和黄)的同意呢!

我不认为如此重大的隐私海明胆敢不经过桑兰本人的同意就贸然放到网上!

保护隐私是一回事,当事人如果根本不在乎呢?或 ...
这个有可能。
回复 ala 2011-6-9 11:16
Cannaa: 桑兰的隐私权要桑兰自己作主。不过现在说保护隐私,实际上是保护肇事者的罪行,海明当然不上这个当了。
他们可以在法庭上诉讼,而这里大喊大叫桑兰的隐私来娱乐和取笑,这正常吗?
回复 ala 2011-6-9 11:23
Cannaa: 桑兰案无隐私,隐私是强者控制舆论的最好借口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6/user-271857-message-113719-page-1.html
按照你的说法桑兰案无隐私了,是不是她没有生理上的要求和感觉,是不是桑兰不要遮丑了呢
回复 Nccbe 2011-6-9 11:29
Cannaa: 桑兰的隐私权要桑兰自己作主。不过现在说保护隐私,实际上是保护肇事者的罪行,海明当然不上这个当了。
保护隐私就是保护肇事者的罪行?那法院来干什么的?有证据递上法院去!靠“自己作主”揭伤疤扔尊严就可以达到目的?媒体尚未挖掘呢,自己倒着急先当起“狗仔队”了。所谓的某律师简直就是小丑,连起码人类善良同情心都没有,只会假惺惺地妹妹妹妹的挂嘴边。

你的破东西就别乱衔接做广告了。
回复 insight 2011-6-9 12:01
chico: 新浪有完整版的证词贴图,共三页。应该是从海明办公室里露出去的。文章说,“海明还给记者发送了一份证人路平的证词,其中包含一些当年路平目睹桑兰被性侵的细节“。

http://sports.sina.com.cn/o/2011-06-08/09045610773.shtml
哈哈哈,
看得清第三页最后签字下面的日期是哪一年吗?
2014???

http://sports.sina.com.cn/o/2011-06-08/09045610773.shtml
回复 insight 2011-6-9 12:12
笑臉書生: 此事,经不起推敲,我根本不信!
13年前為何不讲,今索18亿出来讲!當時,不告也应对桑父母,薛夫妇讲,早已轩然大波,2.不可能公开不锁门干此事,能撞到?3.桑17岁非 ...
哈哈哈,
有18亿的诱惑在天上挂着,
13年算什么?
就算倒推31年,
也会有脑残傻子们前仆后继地去扑腾.
回复 岳东晓 2011-6-9 12:39
Cannaa: 桑兰的隐私权要桑兰自己作主。不过现在说保护隐私,实际上是保护肇事者的罪行,海明当然不上这个当了。
我看了那个路平的证词,根本没有性侵犯的任何证据,基本上都是路平的想象,而且想象得非常恶心。桑兰拿这种东西放在媒体上,不是明智之举。
回复 翡翠 2011-6-9 13:13
Nccbe: ===未经许可发布这种可能性在我看来只有0, ...
“未经许可发布这种可能性在我看来只有0,00001%,同理,律师是无耻和脑残的几率呢也这么大0,00001%,所 ...[/quote]----你真是海某人肚里的一条虫,要么就是他本人或跟班,否则怎会如此肯定理解他的“策略”,要么就是你自作多情。不讲职业道德,不顾他人感受和污染众人视线的不能叫卑鄙?你很实在,实在到只要有利益。

++++++
和你一样很多人也都说海明是炒作,看起来很卑鄙无耻的炒作行为,可我就是认为炒作不算卑鄙不算无耻,只有‘炒作中的撒谎行为’才算卑鄙无耻。

莫虎一方现在不炒作,对吧,可我并不认为他们的沉默就是高尚,等着看吧,在法庭上你我唇枪舌剑的时候如果莫虎等人能够做到不撒谎那才是高尚,现在的沉默不算!!现在沉默,如果将来到了发声的时候他们撒谎了,那就是卑鄙的行为!

至于利益吗不是我实在不实在,而是‘利益就好像赚钱君子索财只要有道’。所以海明求利的过程里只要他守道不撒谎不欺骗就算是君子了。

那个录像吗,我个人觉得,即便有人保存下来了(画面里也的确有人动垫子)可拿到法庭也未必就对桑兰案子的赢输能起到什么很有效/很关键的作用。因为法官可以说,你怎么没有及时停下来或绕过去之类的云云。所以,我劝海明一方先不要着急着兴奋欢呼。


Read more: 不应助长海明公布桑兰隐私的行为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回复 翡翠 2011-6-9 13:22
West-East: "试图通过媒体网络暗示/警告美国人:你们要公平啊,否则...多少眼睛盯着你们呢";
美国人?在哪呀?
就咱中国人,好象还只是小猫两三只,在这听海大 ...
"试图通过媒体网络暗示/警告美国人:你们要公平啊,否则...多少眼睛盯着你们呢";
美国人?在哪呀?
就咱中国人,好象还只是小猫两三只,在这听海大人忽悠呢。

-----------
海明自己一直宣称的呀,他说只要中国的媒体炒起来,美国人是能够看得见的,是能对美国人起到一些威慑的作用的。

这个海明吧也挺有意思的你看那么多人谩骂他可他就不怎么在乎没有怎么动气好像很坚强,我就觉得这是因为他对这个案子很有信心能赢他才如此‘不在乎’,假如案子遇到很大的阻碍那么海明是会如坐针毡的!如果案子明显不行了,那么他可能就不这么大声的写博克嚷嚷了。嗯,只要海明还不停的发声,就说明他自己还有信心。其他人先不要着急过早唱衰海明呀:))



Read more: 不应助长海明公布桑兰隐私的行为 - 岳东晓的日志 - 贝壳村 -
回复 翡翠 2011-6-9 13:32
天理昭昭: 它还能叫“律师”吗?整个儿泼皮无赖。
他只要不撒谎就不是无聊和泼皮。
建议厌恶海明的人睁大眼睛找他撒谎的证据,只要他撒谎就可以随便辱骂他了,届时再难听的言语他也只好默默忍受了。现在没有证据的辱骂他,倒骂到自己身上去了...
回复 West-East 2011-6-9 13:39
insight: 哈哈哈,
看得清第三页最后签字下面的日期是哪一年吗?
2014???

http://sports.sina.com.cn/o/2011-06-08/09045610773.shtml
[img]http://i3.***/ty/2011/0608/U3 ...
你眼力好,咱zoom in 进去看, The signature date is: 9/20/2014
这是咋回事呀,谁给解释解释?What day is today?  
回复 翡翠 2011-6-9 13:54
SOHO先生: 要求公平,首先得要排除伪证和谎言吧!
这个海明无法排除,他排除了对手也不会服,是将来的法官和路平之间的事情,对于证词的是或否海明只能根据自己的想象来起一些辅助推动的作用。因为海明本人并没有在那份证词里签字,他只是递交而已。

有人说路平做伪证是被收买了,可是桑是没有钱的这才要打官司吗,既然没有钱,又拿什么去收买?况且这种性质很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一般人是不会冒蹲监狱的风险去做伪证的,何况此案和路平本人并无明显的利害相关呀。

电影和现实里的黑社会能量很大他们是可以通过一些小恩小惠来安排一些没有文化的混混做伪证甚至搞暗杀行动,可是路平是那样的混混吗?桑兰等人是那种能量很大的黑社会吗?
回复 翡翠 2011-6-9 14:02
岳东晓: 我看了那个路平的证词,根本没有性侵犯的任何证据,基本上都是路平的想象,而且想象得非常恶心。桑兰拿这种东西放在媒体上,不是明智之举。
在美国做证人证词那可是很严肃的事情也是要冒风险的假如做伪证那么结果怎么样路平不会不知道吧,常识就是:一般人不可能仅凭一种想象就冒着蹲监狱的风险去给和他没有相关利害关系的桑兰做伪证。
另外,路平自己说了,还有很多的细节没有透露出来呢。
回复 Cannaa 2011-6-9 19:20
岳东晓: 我看了那个路平的证词,根本没有性侵犯的任何证据,基本上都是路平的想象,而且想象得非常恶心。桑兰拿这种东西放在媒体上,不是明智之举。
路平并没有说出关键细节。他有机会上法庭作证。
回复 曼哈顿 2011-6-9 19:22
insight: 哈哈哈,
看得清第三页最后签字下面的日期是哪一年吗?
2014???

http://sports.sina.com.cn/o/2011-06-08/09045610773.shtml
[img]http://i3.***/ty/2011/0608/U3 ...
兄弟,海明可真是要上演大片啊?2014.。。。问问岳大侠这个2014年签字的证词在法庭上有用嘛?
回复 Cannaa 2011-6-9 19:27
Nccbe: 保护隐私就是保护肇事者的罪行?那法院来干什么的?有证据递上法院去!靠“自己作主”揭伤疤扔尊严就可以达到目的?媒体尚未挖掘呢,自己倒着急先当起“狗仔队” ...
哈哈,别人说话你也生气?
回复 changle415 2011-6-9 21:41
这个律师真的是太过分了,这种事情也往外爆,当桑兰面对大众的质疑时情何以堪,她的下身没有感觉,难道她的心也没有感觉了吗?感觉这个海明不像是她的律师倒像是她的仇人,桑兰不只是为了这个官司在活着,在这场官司之后她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可是她的律师却把她所有的路都堵死了。
回复 wuyansg 2011-6-9 21:43
穿鞋的蜻蜓: 应该说是被野蛮的人:),野蛮人不一定不善良, 但人在江湖生存, 就顾不得INTEGRITY 了,慢慢就异化了.
请问你是什么年代的人, 你又是什么地方的人
回复 Nccbe 2011-6-9 22:09
Cannaa: 哈哈,别人说话你也生气?
你这类人可以津津乐道自己或别人的隐私,可以全然不顾当事人或对方的感受,虽然或许说的是“事实”,但根本缺乏对自己和别人的尊重。如果你讲述你亲属的这些隐私(事实好吧?),你也会觉得很正常,可以哈哈不生气对么?即使你亲属不反对你报料,你也会觉得很心安理得,自己再唾沫四溅而滔滔不绝下去。。。所以,归根到底你是看戏的心理,还只能看别人的,看到跟自己有关的就会不乐意。看戏就看戏,别一副道貌岸然模样发表你的那些破看法,行不?
按你这类人的素质教养和学识,根本无法理解我上面所说的内容,所以呢,就此打住。
回复 天理昭昭 2011-6-9 22:29
Nccbe: 你这类人可以津津乐道自己或别人的隐私,可以全然不顾当事人或对方的感受,虽然或许说的是“事实”,但根本缺乏对自己和别人的尊重。如果你讲述你亲属的这些隐私 ...
美人蕉的新博文把桑兰和日军的慰安妇相比,不知桑兰看了会有怎样的感受.
另外海明在更新的诉状里把20亿的世纪赔偿额给撤了--跟桑兰商量过吗?
回复 Nccbe 2011-6-9 23:05
天理昭昭: 美人蕉的新博文把桑兰和日军的慰安妇相比,不知桑兰看了会有怎样的感受.
另外海明在更新的诉状里把20亿的世纪赔偿额给撤了--跟桑兰商量过吗?
人家慰安妇也没有把搂抱照片,月经或处女血等其它细节在网上乱说嘛。就是拍电影<<望乡>>也含蓄的很。按美人脚和悔摧的做法,路某人把他的证据扫描贴上网供大家欣赏也是正常的以示正义的啦。路某人所说所写的本身就是幻想多多,跟故事情节似的,看着就不地道,什么人嘛。跟桑兰商量过与否不重要,或许人家桑兰黄键也喜欢这么搞,免得刘家死不认罪嘛。笑话!
回复 岳东晓 2011-6-9 23:09
Cannaa: 路平并没有说出关键细节。他有机会上法庭作证。
路平现在的证词,他不能反悔,而这些证词清楚的显示,他根本没有证据,纯属他自己的猜测。
回复 West-East 2011-6-9 23:21
岳东晓: 路平现在的证词,他不能反悔,而这些证词清楚的显示,他根本没有证据,纯属他自己的猜测。
zoom in 进去看, The signature date is: 9/20/2014
这是咋回事呀,谁给解释解释?What day is today? 还是我看错那?
2014? 2014?
回复 岳东晓 2011-6-9 23:28
West-East: zoom in 进去看, The signature date is: 9/20/2014
这是咋回事呀,谁给解释解释?What day is today? 还是我看错那?
2014? 2014?
那是NOTARY PUBLIC的许可有效期限。
回复 Cannaa 2011-6-10 01:20
岳东晓: 路平现在的证词,他不能反悔,而这些证词清楚的显示,他根本没有证据,纯属他自己的猜测。
莫虎可以提审路平进一步核实证据。
回复 Cannaa 2011-6-10 01:28
Nccbe: 你这类人可以津津乐道自己或别人的隐私,可以全然不顾当事人或对方的感受,虽然或许说的是“事实”,但根本缺乏对自己和别人的尊重。如果你讲述你亲属的这些隐私 ...
你不就是不想让别人说话吗?
回复 Nccbe 2011-6-10 04:33
Cannaa: 你不就是不想让别人说话吗?
没有,绝对没有,你冤枉我了。阿美,要看XXX级音像小说的话,要喊叫说话时,我们换种方式啊啊啊
123... 4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岳东晓最受欢迎的博文
  1. 目前所见最壮观的海啸视频 [2011/03]
  2. 建议旅日华人尽早逃命--日本核反应堆氢爆分析 [2011/03]
  3. 日本核堆再次起火,落砂机时报质疑为何日本不如中国 [2011/03]
  4. 贺梅姐弟妹三人平安回到中国(图、真相) [2011/08]
  5. 美国人7年前就已预见日本将成为核废墟 [2011/03]
  6. 日军暴露出战斗力低下 [2011/03]
  7. 为什么8.9级地震日本房子没倒 [2011/03]
  8. 桑兰案律师已经势成骑虎 [2011/05]
  9. 与贺梅父母的通话(2011/07/02) [2011/07]
  10. 海明应坦诚回应公众对他履历的怀疑 [2011/06]
  11. 贺梅将于近日返回中国 [2011/08]
  12. 桑兰案海明服软,承认错误、向被告道歉并作出赔偿 [2012/03]
  13. 技术歧视-拉登被击杀竟然是现场直播 [2011/05]
  14. 桑兰案状纸被法院拒收--搞路不清就上联邦法院 [2011/05]
  15. 日本核反应堆会发生核爆吗? [2011/03]
  16. 桑兰律师不长进,两个动议均被扔出法院 [2011/06]
  17. 网友呼叫海明 [2011/06]
  18. 贺梅母亲解答有关贺梅子妹三人来美国费用的问题 [2011/08]
  19. 群众游行导致大规模军事镇压其实是法制建设不完善的后果 [2011/06]
  20. 给贝克捐款的人应该至少替他把用于剥夺罗秦父母权的律师费交了 [2011/08]
  21. 贺梅来美的思维定式看劣等洋奴的弱智 [2011/08]
  22. 罗秦严正警告使用贺梅名义与形象骗捐的个人与团体 [2011/09]
  23. 为贝克募捐的人应该向贝克、罗秦道歉 [2011/08]
  24. 探讨贺梅案中可能存在的种族问题 [2011/09]
  25. 天安门挡坦克的青年证明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 [2012/06]

关于本站 | 隐私权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时间采用京港台时间 最新更新:GMT+8, 2014-12-28 04:0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