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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案解秘:遍寻专家、无人能解的困局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6-10 23:5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贺梅案|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8评论

海尔斯法官的判决共114页。这个长度实际上是裘得斯的判决的近三倍。裘得斯判决虽然有72页,但格式是双倍行距,如果压缩成单倍行距,只有40多页。而海尔斯法官的判决文本是单倍行距。相比之下,类似的案子的上诉法院判决一般是在20页以内。

 光从长度来看,海尔斯的判决是非常认真的。岳东晓拿到判决后,立刻扫描式地看了一遍。从内容来看,法官几乎是事无巨细地分析了贺家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岳东晓很快跳过、忽略那些次要内容,而看关键的几页。在未交抚养费问题上,贺家不存在蓄意性,推翻原判的结论;但在四个月未探望的问题上,维持原判。在最佳利益方面,基本重复原判的观点,认为剥夺父母权对小孩最有利。结果是:剥夺父母权。

 在案件的事实方面,这个判决是很完整的,不存在象裘得斯那样故意忽略关键事实的现象。贝克过去试图阻扰贺家探望的笔记都有提到,贺家在20012月即给少儿法庭发传真也写进去了。在这个方面,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在语气方面,判决是冷静、理智的,看不出什么感情色彩。所以这个判决是在完整的事实基础上,运用法律的结果。

 当然,这个判决是在15点存在的前提下,在裘得斯已经遭受严厉抨击之后,经过一年多的研究产生的结果,有这么多的时间,上诉法院法官有多名助手,级别水平都不在同一层次,质量当然应该高很多。

看了这个判决,岳东晓陷入了沉思。

海尔斯的判决在抚养费问题上完全采用了岳东晓提出的论点,判决中关于这一部份是这么论述的:

【法律加给父母抚养其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贺家不否认他们意识到父母有责任给其子女提供抚养费。这种意识从如下事实可以看出:他们给他们在中国的儿子每月支付1000美元;如果把贺梅送回中国他们会为贺梅每月支付25美元;他们在寄养期曾试图付给贝克300元。事实也证明贺家在相关的四个月内有经济能力抚养女儿。在20014月申请抚养权的文件上,他们发誓证明有能力抚养贺梅,而且200110月他们还买了一辆新车。母亲买了新计算机,全家去了几个城市旅游。 

但是贺家争辩说,他们不能被认定是蓄意不交抚养费,因为他们从未被告知当贝克拥有抚养权的时候,他们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为了给这个立场提供依据,他们引用了一系列案例(案例略)。他们还说199964日的抚养权文件对抚养的义务只字未提(案例略去)。根据这些案例,贺家提出“没有告知,就没有蓄意性”。贺家的论点与他们前面关于田纳西收养法是否违反美国宪法的论点非常接近。而在前面,我们已经推翻了贺家关于田纳西法律违宪的论点,没有必要再在此重复。 

然而,为我们这里的讨论起见,我们注意到贺家援引的案例都是田纳西少儿服务部这个政府部门在把儿童从父母那里带走小孩之后没有告知父母他们有抚养的义务。田纳西法律37-2-203节明文规定政府机构有义务告知父母有关遗弃的法律。但是私人收养法里却没有类似的要求。参看田纳西法律36-1-101节等。贺家开始上诉时,没有案例讨论在父母与非父母私人之间转交抚养权时缺乏关于抚养责任的告知情况。但是从那时起,这个法庭已经在另一个案子中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37-2-203节的法律不适用)(案例略)。

因此,我们拒绝把那条法律套用到本案的情况,尤其是当事实表明亲生父母清楚知道他们有义务抚养小孩,尽管他们没有得到正式的告知。

以上案例表明,父母没有被告知是否有抚养的义务仅仅是确定他们的过失是否是蓄意的一个因素。因此,以上证据是否清楚可信地证明贺家蓄意不交抚养费的判断取决与他们是否自愿地和有意地选择在没有合理借口的情况下不支付抚养费。本案中决定性的事实是贝克拒绝接收贺家提供的抚养费。在最开始的三个月寄养期,贝克拒绝了贺家给的300元。在审判中,贝克作证说他们不期望贺家支付抚养费,因为他们相信他们有责任抚养贺梅到成年。当父母提供抚养费的试图被排斥的时候,我们不能说他们不交抚养费是蓄意的。我们确定法庭证据没有清楚可信地建立在贝克申请剥夺贺家父母权的前四个月他们蓄意不交抚养费。这样,我们推翻审判庭在这个问题上的结论。

但是,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中关于贺家蓄意四个月未探望的结论,根据田纳西法律,这一条就构成遗弃。上诉法院判决的核心还是说贺家去少儿法庭申请抚养权的唯一目的就是移民,但它的论述修正了裘得斯的一些明显漏洞。

只要接下来证明符合小孩最佳利益,父母权就剥夺了。但海尔斯没有像裘得斯那样把贺罗二人说得一无是处,而是强调贺家与贺梅之间的关系非常薄弱,法庭聘用的专家证明贝克已经成为贺梅心理上的父母,如果把贺梅给贺家则会对贺梅造成严重伤害。虽然贺家的专家反驳了法庭的专家,但是裘得斯认为贺家的专家不可信,审判庭关于证人可信度的确认在上诉时一般是不能质疑的,所以贺方专家的证词不能采用。而且一旦贺梅回到父母身边,罗秦作证说,他们会回中国。在中国他们有一间一居室的公寓房,目前被她祖父母住着,这样他们回去,这么多人将挤在一起。

海尔斯接着论述到,中国大使馆给法庭写了一封信说“在各种情况下夫妻可以有一个以上子女。从国外回去有一个以上小孩的中国公民属于这种特殊情况”,但是中国大使馆的信还是写得不明不白,没有明确说贺家是否享受特殊优待,信也没有说是否有其他的惩罚。所以,法庭必须假定贺家回去后还是有可能受到惩罚,从而对贺梅造成负面影响。最后海尔斯说,审判庭认为贺家对法庭的轻慢证明他们品行有疑问,这对贺梅成长不利。

总之,最佳利益这点没有明确的标准,糊弄一通,最后是剥夺父母权符合贺梅的最佳利益。结果是剥夺。 

。。。

当晚,贺绍强与岳东晓通过电话进行了讨论。贺绍强认为柯比法官的反对意见基本上与15点的观点相同,非常有力。虽然岳东晓是15点的作者,但他并没有感到高兴。他指出,海尔斯的判决已经完全绕过了15点,海尔斯显然是读了15点的。裘得斯的错误都被海尔斯修正了,15点对海尔斯的判决已经基本不再适用。用15点来对付海尔斯,就像对方已经转移阵地,你却还按原来的战斗部署进攻,有扑空的感觉。另外,在抚养费问题上,海尔斯一看我们提出的合理论点,马上接受,体现了高手过招点到即止的特点。

贺绍强问,这就是说海尔斯击破你的15点了?岳东晓说,15点牢不可破,应该说他是绕过了15点,给我们新的难题。根据这一点,岳东晓认为海尔斯确实是田纳西司法系统里的人才。

岳东晓说:但是,海尔斯在一个地方还是露出了马脚,其问题的严重性甚至超过裘得斯。如果裘得斯只是针对贺家一个家庭进行全盘否定,那么海尔斯为了剥夺贺家父母权已经到了不惜摧毁田纳西法律的地步,在承认所有事实的前提下,因为这也是他唯一的手段解释法律。我准备象对付裘得斯一样,在媒体尚未冷却之前,再放一炮,揭穿判决的画皮。

听到岳东晓的说法,贺绍强感到非常兴奋,这次他没有任何犹豫,准备立刻控告海尔斯、法末尔两人。岳东晓也开始着手写一篇对判决的分析,标题是“法律、理性与司法欺诈”。岳东晓写道: The law is only as good as the judge.”

但是,几天后贺绍强催问进度时,岳东晓表示,他决定改变策略,这次不再象对付裘得斯那样公开论战。

岳东晓的决定,当然引起了贺绍强的不解。海尔斯的判决错在何处,岳东晓也没说。

舆论在海尔斯判决面前几乎是鸦雀无声。中南商报只是简单地报道上诉法院维持原判,一贯支持贺家的人们也都沉默了。当贺绍强去找写过法庭之友文件的OCA和家庭权利组织时,他们开始了回避,说太忙了。一向顽强的贺绍强接着去找西北大学的那名曾经猛烈抨击裘得斯的法学教授,后者坦诚地说:“这个判决非常严谨,海尔斯确实是专家,判决很难推翻”。而海外中文媒体则专门请了律师分析判决,YOUTUBE上有这个律师的访谈录像,他对案情非常了解,也认真地读了判决,结论是小孩很难要回来了。

岳东晓对贺绍强说,这一次的较量,级别完全不同,我看了海尔斯和柯比两个法官之间的几个回合的论战之后发现,以柯比法官这样的水平,在海尔斯面前居然几乎无招架之力,甚至被奚落一通。我判断,以目前我们的阵容,不客气的说,只有我亲自出马才能挽转局势。当然不排除找到其他的高手出阵。我会把海尔斯判决的精神总结出来,登在网站上。我建议你广发求贤帖,看能否有人破解海尔斯的判决。

贺绍强说海尔斯判决看起来很深奥,你这样把他的逻辑列出来,会不会反而促长了他的气势。

岳东晓说,当然不会。这个判决是明的,事实大家都知道,上诉判决终于也承认了这些事实,在同一个事实下,现在剩下的就是看谁讲赢道理。海尔斯跟我们讲道理,我们也讲道理。海尔斯判决那么长,一般人都没有时间看完,说实在的,我也没有时间看完,只挑了关键的几段看了。那就是事实部分,遗弃部分,最佳利益部分,与柯比法官论战部分和关于宪法权利等重要部分。通过我把他的逻辑简化列出来,这样专家们教授们就不需要费太大力气,直接抓住要害。

在贺家的官方网站上,岳东晓发表的下列信息,非常准确地总结了海尔斯关于蓄意不探望部分的论证。

【(以下为英译中)15点声明的作者和其他控告法官文件的作者,岳东晓博士,已经对海尔斯法官的判决做出初步分析。岳博士将发表他的分析报告。该报告的标题暂拟为:《法律、理性和司法欺诈》。

海尔斯法官的判决就像玩魔术。但这里没有任何可笑的地方。田纳西的父老乡亲们享受的权利将因此而削减 有律师已经开始引用这个判决了。这个判决不公、不正、错误 但是我们能发现其中的障眼法吗?

在蓄意不探望的问题上,海尔斯法官的分析如下:

0)        法律要求法庭只考虑从2001220日到2001620日(贝克申请剥夺父母权的日期)这四个月来确定贺家是否蓄意不探望。裘得斯关于20011月以前的很多“象征性”探望的结论就变得无关。同时,贝克阻扰贺家探望的事实也无关了,因为那发生了4个月之外。

1)        阿斯特警官作证说他只是告诉贺家2001128日那天不要回贝克家。他说那天晚上贺家都可以再去贝克家。

2)        贺家给贝克的电话留言没有提到探望。法庭工作人员作证说抚养权申请里没有提到探望。

3)        关于贺家去少儿法庭要抚养权的举动,证据清楚可信的表明那纯粹是为了逃避被移民局驱逐。早在1999年,贺先生告诉戴安常说贺太太想保留对贺梅的父母权以留在美国。CASA2000年的报告显示贺先生想靠贺梅的抚养权成为美国公民。贺先生作证说他在两次申请抚养权的之前或之后都接到了移民局的电话。“清楚可信”的证据标准很模糊,法庭认为这些证据足够了。

4)        是否知道田纳西遗弃儿童的法律只是确定蓄意性的多个测试中的一个。

5)        美国宪法的第十四修正案只保护公民不受政府行为的侵犯,这个案子是私人之间的收养案。

6)        法律就是法律,法庭的职责就是严格遵循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 

 

海尔斯判决里首先确定了时间范围,既然法律规定是四个月,那么只需要看贝克家递交剥夺父母权申请四个月前的事。这四个月内,贝克是没有鼓励贺家去探望,但是他们也没有明确阻扰贺家去,因为贺家在那四个月内根本没有向贝克直接提出探望的要求。

通过限定时间范围,海尔斯就可以完全抛开贝克曾经阻扰贺家探望的证据。

但海尔斯最厉害的一招还是这个“要抚养权纯粹是为了逃避驱逐”的分析。贺绍强说,美国没有哪条法律说有小孩就可以移民。岳东晓说,你这个反驳没用,因为法庭没说有法律可以允许你靠小孩移民,而是说你傻,你自己以为有这样的条款。戴安常的证词说你在1999年电话里说罗秦希望通过小孩留在美国,这一条,她有当时的电话记录,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的电话记录是伪造的,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你必须证明你在20014月申请抚养权不是为了达到留在美国的目的 当然你不能使用你在法庭上的任何证词,因为裘得斯已经做了你完全不可信的结论。

贺绍强说,要证明我当时的想法太难了。但我20012月就给少儿法庭发了传真,而移民局是345月打的电话,不能说我的20012月的传真是由于移民局3月打了电话吧。岳东晓说,可是移民局2000年给你打过电话,所以你被递解出境的威胁一直存在,而且延续到了2001年。而且,你或者罗秦所谓靠小孩能移民美国的想法有1999年戴安常的电话记录作为直接证明。这一点无法击破,所以你必须证明你在1999年后改变了想法。但记住,你的所有证词都被裘得斯定为不可信,所以你自己的作证没有用。

贺绍强说,那我在20015月把二儿子送回国了,如果我要靠小孩移民,为什么把儿子送回去?岳东晓说,这都是间接证据,很难推翻他的直接证据。我可以说,因为你已经在4月申请了贺梅的抚养权,不需要二儿子做盾牌了,所以是在申请贺梅抚养权后再送二儿子回国。

贺绍强说我当时有刑案在身,根本不能离开美国,为什么要靠小孩逃避递解出境?岳东晓说,我可以说你当时正积极要求刑案尽快开始审判,而且裘得斯法官说你非常聪明、对美国法律很精通,你知道刑案不成立,这样刑案可能很快就结案了,你就必须需要新的挡箭牌那就是小孩的抚养权。至于证据标准,本来定义就很模糊,法官完全可以相机裁定。

贺绍强强烈要求岳东晓提供破解之道。岳东晓说,你不要怕,只要把我的理由讲出来,我们肯定赢。贺绍强问,你怎么这么自信,你毕竟不是律师。

岳东晓笑道,你看过《倚天屠龙记》没有。贺说没有。岳东晓于是给他讲起了张无忌在光明顶上独战六大派的故事。当日张无忌看到魔教白眉鹰王殷天正和武当宋远桥缠斗,心中迷惑,暗想此二人都是武林中一流高手,但何以招数之中破绽百出?却不知道他自己已经是超一流高手,自然可以击倒其中任意一人。岳东晓以前读裘得斯的判决,还觉得法官是感情冲动,没有发挥正常水平,这次看了上诉法院多数意见与反对意见的几个回合之后,发现这几个高级法官各自露出破绽,不禁傲然。

岳东晓说,我的破解现在不能说,但我可以给你律师一点提示性的论点:裘得斯不是说你在20005月少儿法庭拒绝你的第一次抚养权申请后,你有权上诉却蓄意没有上诉吗?如果你想靠小孩抚养权办移民,你应该当时立刻上诉,你的所谓蓄意不上诉证明你根本没有想用小孩办移民的念头。当然了,对方还是可以歪搅,说20005月时,罗秦已经怀了第二个小孩,你们知道会有新的挡箭牌出现,所以没有上诉。

贺绍强说我们不要把对方想得太聪明了。岳东晓则认为,我们的对手不只是帕里希,必须把最高法院的人全部当成海尔斯,而且比海尔斯还要聪明,现在这个案子打到这个级别,他们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楞要剥夺你父母权、维持原判。你要讲不过理,只能认输。就算他们没有那么聪明,他们可以慢慢想,而且他们人多,都有名牌法学院毕业的助手,可以一起想。15点可以说打垮了裘得斯的判决,但是上诉是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海尔斯法官绕过了15点,结果还是维持了裘得斯的判决结论。

这个考虑也是岳东晓不愿透露他的破解的最重要原因。也许确实15点出现得太早,让对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另外,媒体上、舆论上的胜利,不能代替、也不能带来法庭上的胜利。如果把关键告诉贺绍强,肯定会传出去。因此,他决定这次把攻破海尔斯的招数留到最后,给对手最少的思考对策的时间。

从上诉判决看,法庭已经开始讲理了,这跟最初阿里桑那样蛮横不同,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也就还是个讲理的地方。与裘得斯法官明显的阶级仇、民族恨不同的是,海尔斯表面上做到了四平八稳。更为厉害的是,他完全避开了“15点声明”中提出的所有要点。比如,“15点”指出,裘得斯结论贝克没有阻挠贺家探望是谎言,海尔斯在其判决中,间接地承认贝克有阻挠现象和动机,但因为事情发生于贝克家申请剥夺父母权4个月以前,所以属于无关证据。类似的,裘得斯其他荒谬不经的结论,都被海尔斯以与案件无关为由,简单忽略。海尔斯一篇判决如同博士论文,也算是难得的高手。

岳东晓对贺绍强说,我们最艰难的是所谓“蓄意不支付抚养费”问题。我的论点是:“既然贝克家一直坚持认为他们获得了保护权且具有抚养贺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那么他们1999年拒绝贺家支付费用就是永久性的,因此贝克家没有理由说贺家蓄意不交抚养费”。这个观点首先遭到你律师的反对。此次,海尔斯判决在推翻律师所有其他辩解之后,接受了以上论点,推翻了裘得斯做出的贺家蓄意不付抚养费的结论。这就给进一步上诉清除了一大障碍。所以,海尔斯也有他可取的一面。

至于海尔斯法官维持了裘得斯关于你们在四个月内蓄意没有探望贺梅的结论,其中相当关键的一个论点是,你们申请要回抚养权目的是逃避被美国遣送出境。在这一点上海尔斯纠正了裘得斯的一些明显逻辑错误,进行了完善。虽然候莉•柯比法官提出了反对意见(DISSENTING OPNION),但并未能突破海尔斯的防线。所以你不能光看谁站在你一边就支持谁,真理是辩出来的,如果你盲目跟着一方走,就会失败。要知道,要别人从精神上屈服是很难的,这些法官都是专业人士,属于美国社会高智商的精英,如果你讲不赢道理,肯定还会输。

岳东晓不愿透露破解还有一个原因:他要看看是否有其他人也能找到这个破解。

岳东晓对贺绍强说,如果我告诉你如何攻破海尔斯的判决,你会说很容易。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只用了高中物理和数学就搞出来了,看了的人都说简单。哥伦布把鸡蛋敲破立起来的故事也是类似。这个案子涉及到法律是否违宪这样的高深问题了,我将给这些问题来个一劳永逸,一锤定音的解决。你可以去找其他人问他们是否有招数,然后告诉我,我可以回答你他们的招数是否正确。如果有能人出现,那正好,我可以完全退出这个案子,我本来就不是律师,不用再费心了。但我可以再提示一下,破解的关键在于贝克那边,因为你和罗秦的证词都已经被定为不可靠,这在上诉时是不能翻案的,所以要推翻结果,肯定只能依赖贝克的证词。就像抚养费问题一样,用反扭其手腕的方法。

从岳东晓这得不到直接答案,贺绍强只好到处发邮件征求法律高手的意见。他写了一个求贤声明:“谁能击破海尔斯的判决的将被推举为贺家上诉委员会主席,并领导我们走向最终胜利”。岳东晓给贺绍强介绍了一些律师,但他回EMAIL说,亲自跟这些人谈过之后,他们都提不出建议 ”they could not come up with any propos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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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五十仙 2011-6-11 00:33
我很好奇贺绍强现在哪里,从事什么职业,是否对贺梅尽到父责。希望作为密友的岳东晓,给大家介绍一下贺绍强的近况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11 00:52
五十仙: 我很好奇贺绍强现在哪里,从事什么职业,是否对贺梅尽到父责。希望作为密友的岳东晓,给大家介绍一下贺绍强的近况
+ 1
回复 无聊所以聊 2011-6-11 01:03
很好奇,你和贺本来就是朋友,还是因为这个案子而结识?
回复 曼哈顿 2011-6-11 02:48
无聊所以聊: 很好奇,你和贺本来就是朋友,还是因为这个案子而结识?
你去买来这本书看看就知道了,他们是老乡,并不认识。岳博士当时只是想帮助贺家骨肉团聚而已。
回复 早安太阳 2011-6-11 04:59
只对武打片断感兴趣 "岳东晓笑道,你看过《倚天屠龙记》没有" 嘿!没看出来!还真是一大侠!!

岳东晓说,我的破解现在不能说, 还卖关子呢!!
回复 岳东晓 2011-6-11 12:18
以上是一个法律贴,讨论道德问题,请到下列帖子。简单来说,贺梅案的胜利就是正义战胜邪恶,人性战胜非人性。用信教的人的话来说,那是上帝的意志。不过,这里不是讨论的地方。讨论道德问题请移步到下列帖子: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3/user-293539-message-105159-page-1.html

或者: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3/user-293539-message-105157-page-1.html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3/user-293539-message-104913-page-1.html
回复 Picard 2011-6-12 13:02
如果说岳先生是诸葛亮,贺绍强有点像刘备,也是一个人物。
回复 simple2011 2011-8-18 04:07
一点陈年的P事,没事就拿出来晒晒,看得俺们都烦了。还是换个话题,给俺们晒晒这事儿的来龙去脉吧。http://www./article/194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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