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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桑兰律师应该听我的意见:因为我是鸦片战争以来唯一在英美法系下全胜的中国人

作者:岳东晓  于 2011-5-16 08:3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桑兰案评论|通用分类:法律相关|已有25评论

打官司不是请客吃饭,不是靠吹牛,靠的是本事。打官司就像战争,人们在评价一名战将的能力的时候,要看他的实战效能,最首要的指标是他的胜率,而不是吹牛的本领。

而胜率是一个统计数字,是来不得虚假的。

我不是律师。但我上过田纳西最高法院参与贺梅法案的制订,上过加州最高法院、面向首席大法官辩论,在美国联邦法院鏖战多年,上过联邦联邦第九巡回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联邦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有案可查,在联邦法院经历过复杂的陪审团审判。我的官司可不是打了就跑的游击袭扰,而是攻入柏林,挨街巷战,直到对方投降或失败。我写的很多法律文件在网上,你可以去读(有些美国读者打官司甚至照抄我的文件)。全美律师100多万,有过类似经历的有多少?而有类似经历,而且打赢的有多少?所以,我所说的是实践经验。最重要的是,我是胜者。

桑兰这么打下去,有可能输得很惨。四处树敌,最后可能是四面楚歌。

法庭的较量终究是智力与智慧的较量。读读我的《法庭上的统一战线》就知道,蛮干是不行的。打仗最忌讳的是冲动,打官司也是如此。冲动就会影响判断力、决策力,而上法院是一个心平气和讲道理的事情,不是吵架。

我建议想在美国打官司的人先读读我写的《赢在美国---贺梅案真相揭秘》一书。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美国经过7年的诉讼,推翻三级法庭的判决,直到最后改变了法律。

那是宝贵的,而且是胜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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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5 个评论)

回复 xqw63 2011-5-16 10:43
这次的官司,似乎和输赢无关啦
回复 ofox 2011-5-16 14:50
xqw63: 这次的官司,似乎和输赢无关啦
同想
回复 light12 2011-5-16 15:13
xqw63: 这次的官司,似乎和输赢无关啦
苦口婆心,对牛弹琴
回复 Cannaa 2011-5-16 19:08
xqw63: 这次的官司,似乎和输赢无关啦
我也看出来这次官司与输赢无关。律师有时要接有些本来就打不赢的官司。“民意就是暴力”,还原真相是目的。中国话说“勿以成败论英雄”。
回复 陈营 2011-5-16 21:25
当诉求不同时楼主的意愿不过是东去流水,那些“。。宝贵的,而且是胜利的经验”就成了神马。你有你的经验,桑兰们有他们的一定之规。桑兰们有律师执照九个之多,楼主是个“无照”的博士,恐人家看你不起哟。

你那句“在美国经过7年的诉讼,推翻三级法庭的判决,直到最后改变了法律”是否该是“改变了法律判决”?
回复 陈营 2011-5-16 21:28
Cannaa: 我也看出来这次官司与输赢无关。律师有时要接有些本来就打不赢的官司。“民意就是暴力”,还原真相是目的。中国话说“勿以成败论英雄”。
不尽然吧,桑兰们多次提到刘谢夫妇有很多钱,还原真相的目的不这样搞也可以达到的,恐怕还是别人的钱惹的祸。
回复 Cannaa 2011-5-16 21:34
陈营: 不尽然吧,桑兰们多次提到刘谢夫妇有很多钱,还原真相的目的不这样搞也可以达到的,恐怕还是别人的钱惹的祸。
钱当然是一个方面,但不是上亿,没谱。
回复 Cannaa 2011-5-16 21:35
陈营: 当诉求不同时楼主的意愿不过是东去流水,那些“。。宝贵的,而且是胜利的经验”就成了神马。你有你的经验,桑兰们有他们的一定之规。桑兰们有律师执照九个之多, ...
他是说立法。田纳西州议会通过了“贺梅法案”。
回复 解滨 2011-5-16 21:57
顶!
回复 陈营 2011-5-16 22:25
Cannaa: 他是说立法。田纳西州议会通过了“贺梅法案”。
请教,所谓通过了“贺梅法案”是说这个判决结果被通过并执行,还是说这个结果形成了新的法律条文作为以后的法律依据?我以为立法的意思是说法律条文的确立。
回复 xqw63 2011-5-16 22:38
light12: 苦口婆心,对牛弹琴
  
回复 xqw63 2011-5-16 22:40
Cannaa: 我也看出来这次官司与输赢无关。律师有时要接有些本来就打不赢的官司。“民意就是暴力”,还原真相是目的。中国话说“勿以成败论英雄”。
  
回复 light12 2011-5-16 22:41
xqw63:   
  
回复 Cannaa 2011-5-16 23:07
陈营: 请教,所谓通过了“贺梅法案”是说这个判决结果被通过并执行,还是说这个结果形成了新的法律条文作为以后的法律依据?我以为立法的意思是说法律条文的确立。
议会看不惯法院胡作非为小题大做浪费国家资源,立个贺梅法案让法院以后碰到类似案件依法办事就不要扯皮了。议会和法院两码事,互不干涉,互相制约,三权分立。
回复 putongren10 2011-5-16 23:51
陈营: 当诉求不同时楼主的意愿不过是东去流水,那些“。。宝贵的,而且是胜利的经验”就成了神马。你有你的经验,桑兰们有他们的一定之规。桑兰们有律师执照九个之多, ...
同意,村里多数是博士,而且公道在人间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1-5-17 00:02
   桑兰最应该做的是和国家体委等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商。刘谢夫妇在中国发行彩票获利,也不能因此而必须承担中国体育管理部门对伤残的桑兰应尽的责任。
回复 微风淡淡 2011-5-17 00:50
桑兰可怜啊
回复 luyisa1220 2011-5-17 01:41
桑兰,刘谢,名誉两败俱伤了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5-17 02:26
楼主呀。贺梅案桑兰案是两回事,不要瞎搅和了。两者之间根本没有可比性。桑兰愿意告谁,她就可以告谁,只要有人愿意帮她打官司,有法院接案件就是了。美国的法律其实是没有准绳的,决定谁对谁错的是法官,所以,贺梅的亲生父母为要求自己的孩子还的骨肉分离七年。反正海明不收钱,他雇佣的律师团队是要收钱的。有钱为什么不让美国的司法系统赚呢?反正几年下来,桑兰自己也会撤诉的,现在她还在做梦,就该让人家把梦做圆了不是?
回复 海外原创010 2011-5-17 04:51
岳博士忘了,人家一看打不赢可以跑啊!不信?咱等着瞧~~~
回复 海外原创010 2011-5-17 04:56
xqw63: 这次的官司,似乎和输赢无关啦
对律师来说,输赢无关,但对桑兰来说,官司输了,她的后半生可就惨了!
回复 陈营 2011-5-17 06:54
Cannaa: 议会看不惯法院胡作非为小题大做浪费国家资源,立个贺梅法案让法院以后碰到类似案件依法办事就不要扯皮了。议会和法院两码事,互不干涉,互相制约,三权分立。
噢,明白了。不过不扯皮的案子似乎没有,以后参照“贺梅法案”扯皮的时间短一些就是了。
回复 xqw63 2011-5-17 09:37
海外原创010: 对律师来说,输赢无关,但对桑兰来说,官司输了,她的后半生可就惨了!
未必,这样一闹,体委需要考虑对她好一点了
回复 野百合 2011-5-18 09:20
不要再說桑兰可憐了. 現在她完全不值得可憐. 也不值得同情. 她的下半生就該和中國的很多殘疾人一樣生活, 和許多同樣是為了國家做過貢獻而受傷的人一樣生活, 她為什麼要有什麼例外? 這些例外都是人們對她的同情愛護, 她拿著這些例外當成是理所當然她應該得到的了.她提出的指責愈多愈感覺她是無理取鬧. 她30歲了,不是17歲, 她可以為她的行為負責任. 再用可憐為她開脫沒有道理. 即使她是一個殘疾人. 她已經得到了很多. 如果她不是這場她自己失誤造成的意外 , 請問還有多少人記得她 ?其實她一直行生活在光環下.她以為是她自己在發光, 實際上是別人在照著她. 她應該嚐嚐失去光華,平實的生活是什麼滋味兒. 她還沒真正踏上社會生活就出了事, 幾乎所有的人都謙讓她恭維她, 她以為生活原本如此了.

誰敢說她和她的經紀人,律師打官司的目的就是想維權而不是想錢? 這樣說.豬都會笑.怪不得現在國內豬肉又加價了, 豬笑了,長壽了,豬肉少了, 加價了......
回复 夹头夹脑 2011-5-18 12:07
顶野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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