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人民经济的一部分,它必须服从于人民经济。这样对于一些与市场相关的资源,它并不一定要通过市场去定价,对于市场要素也要根据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社会发展的目的,去制定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要根据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为资本服务),客观制定市场规则,请注意是规则,这个规则必须以满足人民消费的要求为根本原则,商品在这个规则下运行。这才是正确的思路。例如房地产“只住不炒”就是原则,要成为一种市场规则,而不是行政命令。这样就会有很多房产解决办法出来,满足人民群众住房的需要。这种规则制订是不容易的,要根据各行各业的情况,仔细研究制定。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容易。
看看后面新民晚报发的这个文章,这帮子人真的是“老房子着了火,没得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