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和教派结合就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组织。这种组织不可能没有政治性,因为神学本身就是文化的一部分,而在组织看来,没有文化的组织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说宗教作为一种组织,它可以适当地发展。这个适当到什么程度呢?这与国家制度相关。 中国是科学社会主义国家,主流的信仰是唯物主义,不是唯心主义。神学教派显然是唯心主义的,不可能成为中国的主流信仰。因此,中国的宗教只能是一种唯物主义信仰的补充,不可能让其成为主流。这“补充原则”、“非主流原则”也正是政府规范宗教发展的根本原则。
现在的中国基督教等宗教过度发展,其规模和影响力显然已经大大超过“边缘化”的原则范围,政府应该予以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