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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路遥文学奖涉嫌非法集资

已有 1880 次阅读2017-4-27 20:19 |个人分类:时事评论|系统分类:随笔评论| 文学奖, 路遥

     按所谓路遥文学奖的介绍,"路遥文学奖"为纪念英年早逝的著名作家路遥设立的年度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奖。由路遥生前好友高玉涛于2012年筹备、2013年1月8日创建,"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主办。这是一个完全的民间机构,所有资金都是募集的。没有经过政府批准的募集资金都是非法集资。"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连一个慈善机构都不是的,根本没有资格募集资金。
     经费的募集、使用与监督:
     1.资金专款专用。所有资金皆用于“路遥文学奖”奖金、评审费、颁奖大会、研讨会、媒体宣传、“路遥文学奖”会刊编辑出版、“路遥文学奖”网站等与评奖相关的活动,不得用于“路遥文学奖”活动之外事项。
     2.“路遥文学奖”募集资金使用公正、公开,由“‘路遥文学奖’监事会”监督使用。每年12月末,“‘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将“路遥文学奖”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向监事会汇报;审查合格后,向赞助者书面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并在“路遥文学奖”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这是民间非法集资, 非法授奖,是对路遥本人的亵渎。事实上,路遥文学奖已经被赞助者资本家控制,必须服从资本的意志。
      按这样的逻辑,谁都可以设一个奖,然后集资,然后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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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稻草 2017-4-30 21:40
路遥之女发律师函要求对方道歉
  “路遥文学奖”发起人高玉涛、高为华不顾路遥家人反对,在文学界一片批评声、质疑声中执意设立了“路遥文学奖”。2014年1月,路遥之女路茗茗通过律师向二人发送了律师函。
  路茗茗委托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发出了这封律师函。该律师函主要内容为:2013年初,高玉涛、高为华拟设立“路遥文学奖”时,就遭到包括路茗茗在内的路遥家人的反对,路茗茗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公开表态——不同意目前设立此奖项,希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要为这个活动捐款捐物。但遗憾的是,对方没有尊重逝者家属的意愿,也没有顾忌逝者家属的情感。
  路茗茗认为,对路遥的文学成就及其衍生的文化现象进行深入研究与设立“路遥文学奖”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淆。她不反对任何人以独立自有资金来研究路遥的文学,但是反对他人借用其父路遥的名义设立所谓奖项,诱使社会上喜爱路遥和喜爱其文学的人士来捐款捐物。
  该律师函称,路茗茗及其母亲均明确反对这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路遥姓名、肖像和设立“路遥文学奖”的行为。而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来看,律师也认为,公民至死亡之时权利能力终止,但其人身利益并不因其死亡而必然消灭,死者的姓名利益、肖像利益依然存在,并且与其近亲属的精神利益密切相关。而高玉涛等的行为不当攫取了路遥作为知名文学家的姓名利益和肖像利益,已经给路遥家人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并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为此,路茗茗要求即刻停止“路遥文学奖”的设立及后续行为,立即停止所有以“路遥”名义或肖像进行的活动,并向公众澄清、向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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