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近四十年中,中国一直是邓小平的“私有化”经济路线。私有化的最初是以承包出现,结果是私人侵吞了公有企业;其次是改制,企业被政府以白菜价卖给私人,公有企业又私有化了;现在是私人投资进入公有企业占股份,搞公私混合所有制改革。
这种私有化的思路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相悖的,确实不能再继续了。问题是,中国现在的所谓公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却痴心不改,仍然是专注“私有化”。所谓私有化,其本质是为极少数私人利益服务,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这种私有化既然不能继续了,那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搞公私混合企业呢?
我们知道,中国有三种企业即公有企业、私有企业、公私混合企业。三者在中国经济体系中是平等的主体地位,私有企业要维护自身的利益,公有企业也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最主要的一点是公有企业还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基于这一点,公有企业对私人投资态度要作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能再以私人利益为出发点了。
具体来说就是公有企业能够自身发展壮大的就不要引进私人资本了;需要资本投入的,又有发展前景的,可以公有企业间交叉持股;公有企业可以成立投资公司,以公有资本投入优质私人企业;没有前途的公有企业转型成立别的公有企业等。例如电力、电信、盐业、银行、石油、军工等,你公有企业本身就能够自身发展壮大就不要引进搞混合制了,现在这些行业私人电厂、私人电信服务、私人盐业、私人石油服务、私人军工产品都已经被允许,你让它们自己去发展就行了。
那些公私不分,浑水摸鱼,公私勾结,损公肥私,丧尽天良的事真的不能再继续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