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诽谤案中,原告不仅控告匿名诽谤的网友,也往往同时控告登出诽谤内容的网站,根据是,网站是诽谤的发布者(Publisher)。但是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一般来说,一个网站对网友张贴的内容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媒体,如报纸,就没有这个豁免权。这条法律的目的是促进互联网的发展。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网站是需要对诽谤负责的。其中一种情况就是:网站对网友张贴的内容行使编辑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网站可能被视为网友的同伙。
如果网站带有明显的偏见,支持一边的非法行为,同时打压被攻击者,那其责任就是非常清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