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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网络诽谤与网管的法律责任

热度 15已有 6399 次阅读2012-6-18 10:36 | 法律, 网管

在很多诽谤案中,原告不仅控告匿名诽谤的网友,也往往同时控告登出诽谤内容的网站,根据是,网站是诽谤的发布者(Publisher)。但是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一般来说,一个网站对网友张贴的内容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媒体,如报纸,就没有这个豁免权。这条法律的目的是促进互联网的发展。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网站是需要对诽谤负责的。其中一种情况就是:网站对网友张贴的内容行使编辑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网站可能被视为网友的同伙。

如果网站带有明显的偏见,支持一边的非法行为,同时打压被攻击者,那其责任就是非常清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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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蓝天绿地 2012-6-18 10:43
在互联网广泛使用的今天,懂得相关的法规是非常重要的。谢谢普法!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2-6-18 10:46
谢谢普法。
回复 丹奇 2012-6-18 11:08
这么说来,我们是有case 了。
回复 鱼雷一号 2012-6-18 12:51
多讲点。
回复 婉儿 2012-6-18 16:28
谢谢普法!
回复 格物便是致知 2012-6-18 19:06
原来如此
回复 bl_518 2012-6-19 01:51
普法很有必要~~~~~
回复 yuxin_9605 2012-6-19 07:46
看来那个恶意攻击的是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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